第四百六十八章斯人已随桃花去32(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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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他妈是乡下老婆子,最喜欢占人便宜。当初我跟他谈恋爱,我原本是不愿意跟他妈住在一起的,但是他妈患有高血压,他又是一个大孝子,非要将他妈接过来,跟我一起住,说是方便照顾!”朱玲的口气中带着一丝怨气:“住在一起也就算了,那个老婆子现在怂恿他跟我结婚,将他的名字加在房产证上。这不是明摆着占我便宜?”
胡蝶迟疑了一下,最终还是没有多说什么。
安柒也是第一次碰到这种事,他含着金汤匙出生,对这种谋夺家产的事从来就没有任何直观认识,顶多也就是道听途说。
“哦,朱玲,你不要生气!以后会好起来的!”安柒随口回了一句。
胡蝶伸手捶了他一下:“别,你这种安慰人的办法有点落伍了。”
“那你……有什么办法?”安柒好脾气地问道。
“……我觉得还是顺其自然,该吃吃该睡睡。”胡蝶若有所思地回道:“我一直在考虑这个问题,如果两人的感情已经千疮百孔,勉强在一起会不会幸福呢?”
安柒沉默地盯着前方,双手握着方向盘,不知在考虑什么问题。
朱玲迅速回应道:“如果凑合一下,还是可以幸福的。毕竟人的感觉最是神奇,一旦曾经的伤痛被时间蒸发掉,就只剩下类似于外国电影金色池塘那种暮年的心境,这时候两个人在一起,根本就不会有什么难堪的往事困扰。”
胡蝶赞同地笑道:“这叫什么?大家都是成年人了,不管是挫折还是伤痛,其实都可以挺过去的。这就是成熟的世界观。”
三人相谈甚欢,回到西木镇的大院子里,胡蝶迎面就看到明静急匆匆地将大铁门打开,笑道:“这么晚呀?是不是加班啦!累不累!”
胡蝶笑道:“不累!有饭吃么?我今天又带了两个朋友来。”
明静仔细扫了一眼,看到熟悉的安柒,她眼中骤然间闪过一丝隐晦的亮光,然后笑道:“进来吧!都进来坐一坐!”
然后安柒和朱玲进了大门,朱玲似乎对乡下的大院子很感兴趣,四处转了转,央着胡蝶带自己参观一番。
“北边是仓库,西边是厂房。南边是我家的卧室和餐厅厨房,东边的房子用途很多,既可以当储存室,又可以拿来做工。”
院子四边都有花坛,花坛里面种着繁茂的花草树木。
有一棵不算高大的桃花树,一棵杏子树,一棵枣子树,现在不是花季,如果等到花季,繁花满树,肯定又是一番别致的风景。
朱玲在大院子里转悠一圈,笑道:“虽然地段在乡下的小镇上,但是面积特别宽敞,住着也是舒服呀!”
胡蝶回道:“我爸妈在这边住惯了,他们一直就住在西木镇,所以不会去城里买房子。这边的邻居和朋友也很多,去了城里,大概也只能替我带带孩子,做做家务这样。但是我之前结婚的时候,
公婆对我管得很严,他们根本不允许我爸妈去城里住。”
朱玲若有所思地点点心:“以你父母的条件,家里开着一个小厂子,是不是经济收入也不错?买房子,应该负担得起?”
胡蝶笑道:“不瞒你说,我跟凌苍结婚的时候,家里的婚房就是我爸妈出钱付的首付。其实凌苍……虽然是城里人,但是经济条件并不如何优越,凌苍的父母很早就下岗了,在一栋老小区里开着小卖部。”
朱玲伸手抚了抚一旁花坛里的桃树,笑道:“那是当然啦!城里人也分体制外和体制内。像有些国企大单位或者外企高管,家里的经济环境就是比较宽裕,兜里也有钱。但是也有一部分普通工人,家庭环境就不是那么出色了。另外还有一些拆迁户,拿到补偿金,可以自己买新房住,像那种家庭,就叫拆二代。现在很流行的拆二代。”
胡蝶走到桃花树底下,不禁想起十几年前,原主第一次在乡下遇到少年凌苍,那时候他穿着体面,身材挺拔,面容俊秀,一看就是出身优秀的男孩子……只可惜,原主被这层假象欺骗了!
桃花树下的少年虽然精致如画,但是他终究还是不属于她的。
胡蝶忍不住感叹道:“当时凌苍就站在这棵桃花树底下,他来西木镇走亲戚,那户亲戚就在我家附近,他看到我家的桃花树开了花,大概是觉得新奇吧,便跑过来一探究竟。
”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然后你就刚巧遇到他了,然后就被他迷住了?”
胡蝶点点头,并不忌讳当年的相逢:“是啊!我就是喜欢他!每个人心中都装着一个美好的桃花源。当初的凌苍,比现在长得更加好看,气质更加忧郁,反正……就是那种让你一眼惊艳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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