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恰似一江春水(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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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黎若,是一名称职的情妇,住在6杰铭给我买的公寓里,他的女人太多,我不知道自己是小三还是小四,或者是我十个手指都数不过来的数,不过作为一个男人,他对自己的情妇还是蛮大方的,房子是北城最好的地段,二十二楼,立在露台,似乎能将半个北城尽收眼底。
跟了6杰铭这么多年,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洗澡后给自己倒一杯红酒,站在露台,品尝6杰铭不在时的孤独。深夜带给我的寂寞。
立在北城这座冰冷的城市,我忽然忘记了自己是怎么在这座城市扎下根的,我的故事,又该从何处说起呢?
手腕漫不经心的摇曳着红酒杯,望了眼这座城市,淡淡地勾了勾唇,将手里的红酒一饮而尽,两指夹着空酒杯举在空中,然后两指一松,空酒杯在空中不断翻转,坠落,破碎,甚至连声音都听不到,悄无声息,下面穿流的车辆,庸碌的人群。没有人会注意到这一幕,更没人会去在意一只空酒杯破碎意味着什么。
一阵寒冷彻骨的夜风吹来,我裹了裹身上单薄的真丝睡衣,却一点寒气也没能抵挡住,这才想起天已经入冬了,我还穿着夏季的睡衣,这是第一次跟6杰铭滚床单时穿的,这么多年已经过去,紫色睡衣已经没了最初的明艳。
呵,再昂贵的衣服,也有褪色的一天。
再真挚的爱情,也有心死的那天。
江夏曾经问过我,为什么心死了还留在6杰铭身边,我不为他钱,也不为他人,那我为的是什么?
为的是什么?
连我自己都不能回答自己,或许是为了孩子?或许是为了心里还眷恋着爱他的感觉?
单薄的睡衣既然不能御寒,索性也就放开双臂,风吹过衣角,衣衫飘飘,最后看了眼这座城市,我转身回了房间。
我的故事,从十七岁那年高考说起,从一个改变我一生的男人说起。
十七岁。多美好的年龄,走过十六岁的花季,迎来了十七岁的雨季,雨季,那年,我人生中确实下了好大一场雨,让我狼狈不堪,让我心如死灰,让我的人生在分岔路口岔了路,当然,在经历更多的事情之后,当时那点挫折只能算是人生中的泥丸,球都不算。
高考前二十天,我干了活了十七年以来最大胆的事,那就是谈恋爱,当好友叶衫拿着一封情书递到我面前时,当我接过,打开,我的人生也在冥冥之中走向了另一条道路。
情书是一个叫伍逸的体训生写给我的,看着上面的字句,那些情意绵绵的话,我不否认,心底有那么点虚荣,从字句上可以看出写这情书的人是认认真真,一笔一划,怀着雀跃与忐忑的心情,几乎将语文老师教的所有好词都用上了,把一个丑女夸的天上有地上无,非卿不娶似的,一名体训生能写成这样,真是有些为难了。
为什么说我是丑女呢,因为那时的我。又黑又瘦,胸前没二两肉,一脸青春痘,这样的一个女生,我想没哪个男生会喜欢,或许你们会疑惑,一个夜场上班的小姐,会是又黑又瘦的丑妞?
没错,那时的我确实是这样的,后来我还在想,若我一直黑瘦下去,估计就不会认识6杰铭了,因为再成为6杰铭情人之后,我将之前的照片给他看,他虽一字不,冷漠的眸子里却写着两个字,嫌弃。
这个伍逸,名字挺好听的,就是不说话的时候,一眼看去,就跟愣头青似的,有点二傻,不过后来才知道,其实这人一点不二,不傻,是卑鄙。
他跟我不是一个班,我们只是同在一层教学楼,所以那时叶衫将情书递给我时,我在脑子里梳理了一遍,才想起这个男人是谁,叶衫跟他同班,还是同桌,我能记住这个人的原因,正是王菲唱的那歌,只因为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他是学体育的,一米七五的身高,身材壮实,还练出了腹肌,就是人特别黑。放人群堆里,一眼就能找到。
能在人群中如此特别的男人一共有两种,一种是气质出尘,走哪都自带光环,有王者风范,就是不说话也气场十足,非常耀眼的那种,譬如6杰铭。而第二种,就像伍逸这种。
而我之所以接受伍逸,有一半的原因是因为叶衫,叶衫一直在我的耳边夸伍逸怎么怎么好,对我怎么痴情,另一半则是因为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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