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钱不过是一串数字(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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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委屈,沈砚觉得自己受了无妄之灾,但仍一副可怜兮兮的模样:“三少爷,真不是我。
又装可怜,博同情?沈三郎淡淡地看了对方一眼:“难道是樱桃不成?
大户人家么,总少不了奴婢随从。沈砚是沈家家生子,其祖父是沈家老爷子的伴随,老爷子念其对沈家忠心耿耿,让他随了沈姓。
沈砚七岁便成了三郎的书僮,自认对三少爷忠一不二。而沈三郎对这自幼一道长大的伙伴也是信任有加,二房只他一子,是以倒似将沈砚视作兄弟多些。至于樱桃,则是照顾沈睿生活起居的丫鬟,比沈睿还大一岁。大唐婚律:男十五,女十三,可婚。樱桃年十九,实在算得上是级大龄未婚女青年了。当然井非樱桃有无盐女之色,反而螓蛾眉清丽淡雅,五官精致肤白凝脂,绝对女神风范。依她自己所言,是在沈家照顾三郎多年,不舍得离去-----其时,大户人家的婢仆都签了契约:死契与活契。所谓死契,便是卖身与主人家,为奴一世;活契则是随时可以解约的长工或短工。樱桃年幼时家况贫顿困囵,签的是卖身死契二夫人沈章氏心慈,早两年便将樱桃的卖身契还了给她,否则依她这种情况,有些姿色的多被男主人收进房,要么就是被赐予家生奴仆为妻,更多的是老死在主人家。她获得自由身,却不愿离去,也算是个有情有义的女子。更有下人私下议论,说是大丫鬟恋上了小主人,才不愿归去。对于樱桃,或许是这具身体的前主人潜存的意识在作祟,沈睿对她非止是信任,更有些依赖-----那世的他在家中排行老大,孩童时见别的男孩子有姐姐很是呵护照顾,实在是羡慕嫉妒恨哪。嗯,没有姐姐的人生是不圆满的人生!咳,想岔了。其实呢,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男人么,既是外貌协会的,又都戴了有色眼镜瞧异性,且对漂亮女人在潜意识里拥有占有欲,恨不能将普天下所有美丽女子尽皆收为己有,呃,沈某人是有仇富心理的,凭什么所谓的士豪们可以拥有很多女人(别去唾弃那些女人爱慕虚荣什么的)凭什么…自己不是土豪?!终究是酸葡萄心理呀。所以,面对着如花似玉的美人,怎可能没有一丝一晕觊觎之心?那也太不正常了呀。爱美之心人皆有之,无可厚非。且,沈某人可是中年心性,多年的秘书工作逼得他深谙养性敛心之道,隐匿性情乃是必修课。是以,美好的东西过过眼瘾欣赏欣赏便得了,有些时候,朦胧暧昧的才是更美的。
“当然当然不是樱桃姐姐……”小砚子有点结巴了,他比樱桃小四岁,少年人啊,情窦初开。
“我怎么了?”说樱桃樱桃就到,身材比寻常女子稍高,皮肤白晰,声音中蕴含江南女子特有的甜糯。
“没什么……没什么……”小砚子红了脸,瞧了樱桃一眼,赶紧转移视线。
沈睿咳了声,道;“我这书房一向是你们两人在照看,可曾有其他人进来过?
樱桃皱了皱眉头,颊边两个酒窝清晰可见:“你说过的,这书房不让人进来,每回清扫后我都锁上了,怎么了?”
“也没什么。”沈睿摆摆手,留意到沈砚低垂看头,忽然提高声音:“小砚子,还不从实招来!”
沈砚一惊,很是慌乱:“不是我,真不是我。”
沈睿正待乘胜追击,感觉有人在身后拉扯衣衫,回头看去,小豌豆大眼睛眨呀眨的:“不是石头,是我嗳。”“石头”是小丫头给沈砚取的绰号,石砚,石头也。
“是你什么?”沈睿心中暗叹,瞬间明白了始末。
“有两回我来书房找你,你不在,那些字呀画呀挺漂壳呢,听石头说都得烧了,怪可惜的,我就拿了呗。以后哥哥出名了,和阿公夫子他们一样,一字千金……”小丫头振振有词,倒也讲义气:“是我不让石头告诉哥哥的,你别怪他。”
沈睿那个头痛呀,对于这个妹子各种撒娇卖萌,实在无解:“夫子怎么晓得了?
“不知道吔……”小姑娘摇摇头:“有一次阿公和爹说起你,似乎说你不如聪哥哥他们,我就把你写的字拿给他们看了,哥哥才最厉害了!”
好了,真相大白。沈睿无语言,不如大郎那几个学霸有什么呀,自己只不过是个文抄公,至于字嘛,他学的是赵体,元代赵孟頫的字体。那个时空,虽然文秘的报告材料用的是打印机,但不懂书法的文秘绝不是好文秘。无它,领导所好。身为上位者,修心养性是必然的,绝大多数在位者都写有一笔好字,当然不只是那种龙飞凤舞叫人看了云里雾里的签名字,而是真正经过用心临摹的名人字体。沈睿一来喜欢书法,更欲在领导那增加印象分,很是下了一番苦功,也算是小有所成。关键是赵体在这个时空是未曾出现过的,是种全新的字体——一十八岁的年纪在书法领域开宗立派,确实太过妖孽!这是个扭曲的时空,沈睿偶遇辛弃疾后,遍阅古籍现,自隋二代后,历史的走向便拐了弯,原本该有的历史事件或提前或延后或干脆没有生,原本该有的历史名人也是一般,“天若不爱酒,酒星不在天”的李白成了酒仙,并最终因酒醉坠河身亡;“十年生死两茫茫”的苏轼成了一品大员,与王介甫应变法互相攻讦,醉心于官场纷争,词作平平;至于辛弃疾,虽然在文坛亦有一席之地,但也是武功盖过文才,一些名传千古的作品更是湮没了。沈某人免不了想,就算自己没有生在沈家这种名门,仅凭脑中记着的那些诗词名作,亦能活的逍遥快活。文抄公很有前途呀,再说了,那些名作乃是文坛瑰宝呢,现之于世似乎算得上是有功才对。当然,低调是王道。虽然这个时空没有狗仔队,也不会有这门那门,但,名人难做。活着,做个平凡人,普普通通,寻寻常常的,挺好。
然而,老爷子他们这是迫不及待的要“推陈出新”了。正常,沈睿这一辈,虽有“沈氏三英”年少成名,但迟迟仍无人中举,且无新人涌现,这在沈氏一脉可是多年未曾出现过的局面。而他沈三郎,似乎便要被当作破局之人推上前台了。
可他仍未意识到自己为了哄小豌豆开心顺手写下的“金缕衣”会造成怎样的影响。
在这个时空,自隋以来,诗得到长足的展,隋末唐初,更是到了最鼎盛期,开科职士,一好诗足亦榜上有名。南渡后,文坛得以传唱的诗作愈来愈少,词作开始盛行。其实,词一开初亦是由诗演化,只是将诗的定律平仄稍加调整,或增或减,便于谱曲吟唱,是以有“长短句”之称,
这是个文风鼎盛的时空,诗词歌赋,琴棋书画,精善其中之一便足以闻名天下。
“信江集”是江南最负盛名的文化刊物,半月一期,其中罗集了众多名人骚客的新作,诗词歌赋,时论杂谈,针砭时弊,百花齐放,非止是在南唐,就便在金、辽、西夏亦是有不小的影响力。这么一份刊物,若能在其中刊登任何一篇文字,便可说在文坛来了次亮相。
沈睿这次亮相太过惊艳了——沈氏书局刊印“金缕衣”用的是拓印,即刊于“信江集”的是沈三郎的字体,而非时下通行的“馆阁体”。先是这诗,写的是劝学惜时,可最后两旬“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像,画风突变,极富想象遐思,更叫人徒添惋惜惆怅……更有那字体,一种脱胎于以往旧体又不囿于传承的崭新字体。比及守成,创新才更值得人尊崇。当然,一片赞美声中免不了夹杂着质疑声。如,“信江集”原本就是沈氏创办,初旨是为了推陈出新,掘文坛新人,提携晚辈后进,自然更为沈氏中人摇旗呐喊以造声势。其次,沈墨与沈经虽为文坛大家,但经他们联手鉴定沈家三郎开创了一种新字体,难免会让人觉得其中会有猫腻。如此一来,“金缕衣”一出,外界便有了两种截然相反的说法,立即将沈睿推向了风口浪尖。
这种局面直到另一位文坛巨匠出声表达意见才告一段落,那便是前枢密使辛幼安。
辛老素以公正耿直著名,他的评价自然是不偏不倚完全中立的。在沈经老夫子携当事人沈睿至带湖拜访后,辛弃疾亲自考校之后,作出了如此评价:“沈氏三郎,年少不张狂,俊逸不自大,人如其字,字如其人。假以时日,“三郎体”臻及大成,流芳后世也……”
辛老这番话,既是赞字,更是捧人,且给这种字体命名为“三郎体”,是截然下了论断。这才让外界的争论声平息下来。随即,赞美声铺天盖地的席卷开来,各大歌坊纷纷传唱“金缕衣”,沈三郎也有了一个新号——“折花郎”!
这等后续效应倒是让沈睿始料未及,对于辛弃疾的不吝赞词更是有些受宠若惊——前世的稼轩居士那可是文坛泰斗般的大人物,就算在这个时空,也是大神般的存在,他的赞誉足以捧起任何一个后辈。
虽然,沈某人有种被绑架的感觉,也唯有无奈的接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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