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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下杯子的江清悟像听到了什么笑话一样,“那把你的劳斯莱斯和兰博基尼5o块卖我,我是学生。”
“说到兰博基尼,我回来的时候在高上看到兰博基尼毒药了。”开始转移话题的男人看天看地就是不看江清悟,“我记得全球好像就限量十四辆,还有两辆是不卖的。”
江清悟没有被男人带跑,他重复道:“劳斯莱斯和兰博基尼5o,快点。”
“哎呀真不知道是哪家小少爷小姐,啧啧啧,那可是毒药啊。”男人还在扯皮。
“我再说一遍,劳斯。。。。。。”
“你是?”已经开始摇头晃脑的男人终于看到了一直没有说话的谢笙,在男人的印象里江清悟一直独来独往身边从来没有过什么人。而谢笙竟然能在有这么多座位的情况下还坐在江清悟身边,那应该和江清悟有关系。
男人的眼神突然犀利起来。
还沉浸在两人扯皮中的谢笙被突然点到名,吓得手一抖手里的酒也撒出几滴,他绷直身体对男人说道:“你好,我叫谢笙,是江清悟的同学。”
“同学啊,”失去兴的男人收回打量的目光,“我姓周,是这家清吧的老板,小江以前来我这里当过驻唱。”
“周老板好!”
“所以说。。。。。。”江清悟还想继续刚刚的话题。
“今天这杯算我请你们的,”周老板赶紧打断江清悟的话,朝酒保摆摆手,“小江啊,来都来了,唱一?”
停下催债的江清悟盯着周老板,没搭话。
和江清悟对视了一会,还是周老板先败下阵来。他举起双手做投降状,无奈道:“好好好,我会付钱的,这酒也算我请你们的,好吧?”
这下江清悟满意了,“成交。”
“臭小子好好唱啊!别唱到半路和我说忘词了!!”周老板对江清悟的背影喊道。
“悟。。。江清悟他,会忘词吗?”像是听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的谢笙猛地转头面向老板,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指着正坐在椅子上调节麦克风高度的江清悟,“他,江清悟,忘词??”
“是人都会忘东西。”将椅子换了一个方向的周老板手臂搭在膝盖上,风轻云淡地说道:“一年前,小江还在做驻唱的时候一个晚上不知道要唱多少歌,他那时候也不是特别喜欢民谣,所以到了后半夜他经常忘词,再加上他也只是兼职索性开始摆烂。”
“他知道他的人气高,就算摆烂不唱跟着歌哼都有人买账,所以到了后半夜几乎就在哼歌了。我和他说再这样我就扣他工资,他很气愤的反驳我说‘哪有人能记住那么多歌词’,我那时候也很生气,就让他自己想办法。”
说到这里,周老板想起什么一样笑了一声,“然后他还真想了个办法,就是拿出手机查歌词然后再唱。本来是不允许的,但是他人气高,而且是我让他唱那么久的,所以我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
舞台上的江清悟做好了准备,不过这次事出突然,没有任何的乐器手,只有江清悟这一个主唱。
“小谢,小江他现在唱歌还会忘词吗?”
“不会。”望着小型舞台上的江清悟,谢笙认真的回答道:“他已经不是一年前的江清悟了。”
江清悟选的歌谢笙听其他明星唱过,是鹿先森乐队的《春风十里》。
他的声音沉、声线偏低,唱不了高音,但十分适合这种悠扬的民谣。
“莫名的情愫啊请问,谁来将它带走呢。”
“只好把岁月化成歌,留在山河。”
单手握着话筒的江清悟垂着眼眸,前方的灯光打在他的脸上,投射出一片阴影。
原本坐在座位上的顾客在听到江清悟的歌声后纷纷起身,想要看看是谁正在唱歌。
很快,舞台前就聚集了不少顾客,大家安静的听着,没有拍照,也没有录像,只是静静地听着。
“小谢啊,小江这一年过得还好吗?”
一歌快要到尾声,周老板将空杯子还给酒保,又点了一杯莫吉托。
没有收回目光的谢笙用右手抓着自己左手的手心,不确定道:“我不知道在你的心里怎么样才算好,我个人认为悟这半年来过得很好。”
“一年前,那时候是冬天,外面下着大雨,风也特别大。”周老板看着舞台上的江清悟,仿佛透过他看到了一年前的江清悟,“那天晚上,满身是雨水的他和我说他要去读书了,他被经纪公司看中准备去当练习生,大学的测试和考试他也过了。”
“那时候的他连一件像样的羽绒服都没有,我怕他没有钱上学支付不了生活费想转给他一钱,他没要。他说他自己有手有脚,可以自己赚,在他走之前我还笑他说‘你连歌词都记不住你还想出道,不如好好上个大学然后找份工作再兼职’。”
“之后就再也没见过小江了,我一直担心他会不会因为钱不够被退学,现在看来是我多虑了。”
一曲终了,本想就这么结束的江清悟按在话筒上的手还没挪开就被台下的顾客起哄到再来一。
这一年主攻流行乐的江清悟那些民谣几乎都忘得差不多了,这《春风十里》还是昨天晚上现背的,就怕被老板坑。
“再来一!再来一!再来一!”
台下的声音越来越响,周老板甚至跟着拱火道:“小江再唱一!歌词记不起来没关系!你唱就行!你现编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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