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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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一家四口到达s省已经是初五了,下午四点到的,在妹妹家附近的招待所住下。
江明川到了后,特意提前给妹妹养父母打了个电话,直接打到她养父的厂里,那电话号码他早就深刻记在心里了,都不需要去想。
电话很快就接通了,接听员听到是找刘勤时,就让江明川等一会儿,过了好久,电话里才传来一道中年男人的声音,对方略带喘息说:“你好同志,请问找我有什么事吗?”
“你好,刘叔叔,我是江明川,我现在在s省,想明天带着妻儿上门拜访一下,请问有空吗?”
对面沉默了一会儿后,有些尴尬道:“是你呀,应该有空吧。”
江明川抿了抿唇,又有些紧张问:“景芝在家吗?”
“在家的,这几天都在家里。”
“那就好,明天上午九点我们过来,麻烦了。”
“不麻烦,不麻烦。”
挂断电话,江明川松了口气,金秀珠在一旁也听见了,忍不住问:“妹妹养父母是什么样的人?”
江明川听到这话,想了想道:“也算是老实人,她养父叫刘勤,父亲以前是我妈妈家的长工,年轻时候差点饿死,我外公出去做生意路过看到了,好心把人带回了自己家,他父亲是个很好的人。”
金秀珠点点头,要是不好,她那个没见过面的婆婆也不会把亲生女儿交给他们一家。
“刘勤跟他媳妇都比较老实勤快,不过他们生的小女儿有些……”
后面的话江明川没有说出来,他不会说别人坏话,更何况对方还是一个小姑娘,只不过作为刘景芝的亲哥哥,他心里更偏心的是自己的妹妹。
对上金秀珠疑惑的眼神,江明川解释了一句,“有次过来,给她和妹妹买了不同颜色的围巾和棉袄,第二年再去的时候,都穿戴在她身上了,而妹妹穿着有些不太合身的旧衣服。”
金秀珠不知道怎么说,不管多好的人,亲生的肯定会更偏疼一些。
所以前世她就算再受宠,也不愿意抚养其实妾室的孩子,因为她知道待那些孩子再好,也比不上一层血缘关系。
将东西放到招待所后,一家四口出来吃饭,也不知道是不是金秀珠的错觉,她感觉这里比起首都还要繁荣些,他们吃完饭出来,对面就是百货大楼,里面灯光照的像白天一样,有很多人,老远就听到里面嘈杂的声音。
一家四口好奇走过去看,里面卖什么的都有,一楼有卖自行车、电视机、收音机的,还有卖汽车的,老远就看到一群人围着看,卖的最好的还是电视机,排了长长两条队,每个人手里都拿着票。
金秀珠知道电视机贵,之前县里都没有电视机卖,她还是在市里看到的,但柜台上只摆放了两台,因为几乎没人买,在这里却需要排队等。
金秀珠感受到了大城市和农村的区别。
二楼更加繁华,都是卖糖果和糕点,二楼卖衣服和生活用
品的,这里还有四楼,卖的是手表和眼镜那些精细物件。
金秀珠去卖衣服的那里看看,这里卖的衣服价格昂贵,以前在市里看到的衣服最多二四十一件,这里七八十乃至上百的都有,金秀珠甚至看到一件外套要二百多,柜员给人解释说是什么北方貂毛。
金秀珠好奇多看了两眼,发现确实不错,光泽细腻,是件好皮子。她以前也有件白裘披风,是白狐腋下毛制成,价值千金,两者相比,这件毫不逊色。
忍痛收回视线,金秀珠按照自己的喜好挑了两顶帽子,依着江明川的描述,刘景芝皮肤白,身材高挑,随了母亲。而她那个妹妹就很普通了,长得比较像他爸爸,皮肤黑黑,也不怎么高。
于是她挑了两顶同样的红色帽子,可能是过年的缘故,商场里多了很多其他颜色的衣服帽子,然后又挑了几根一模一样的头绳和发卡,总共没花多少钱,买完金秀珠跟江明川道:“剩下的咱们包红包,给妹妹多包一点,她现在上大学了,不住家里,花销肯定大些。”
江明川知道她是为了妹妹好,点点头,“都听你的。”
回去的时候,江明川又买了两兜水果。
回到招待所的时候,金秀珠就把红包分配好,江明川妹妹的塞了一百块,她养父母家孩子的只有两块钱,一百块用的是大数额,看着薄薄的,两块钱的用的是一分分纸钱,摸着厚实。
江明川没想到还能这么做,以前他怕妹妹养父母家芥蒂,都是包一样的钱。
金秀珠看了他一眼,“放心,除了你妹妹,不会有人发现的。”
也就是江明川傻,明明知道自己妹妹吃了些亏也不敢明说,只想着加倍对她养父母好,把人胃口养大了。现在孩子大了,出息了,该怕的是她养父母才对,怕孩子知道了自己的身世跟他们离了心。
江明川点点头,其实他来的路上就在想,这次要是妹妹再受委屈,他就站出来给她撑腰,以前总想着妹妹已经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不打扰才是最好的,哪怕是要求他以亲戚的身份去看望她,他也同意了,可是这趟回首都的经历,他发现不是这样。
所以在电话里,他态度强硬了一些,没有问他们能不能去,而是直接说过去。
第二天吃完早饭,江明川就带着金秀珠和两个孩子去了妹妹养父母家。路上,他给金秀珠介绍,“刘勤在机械厂当临时工,他妻子叫宋小茹,在啤酒厂当临时工,妹妹叫刘景芝,良辰美景的景,芝兰玉树的芝,她养父母生的妹妹叫刘爱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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