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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这样的回答显然让顾大娘和夏金桂都不满意。
顾大娘:“十八岁哪里小了?你以前就听你大哥乱说,他是男的,三十岁都不怕,一样可以照常娶个2o岁左右的。你是姑娘家,翻过二十就是老姑娘,到时候谁还要你?”
夏金桂也跟着劝:“我和娘都是过来人,你要听我们的,你那几个哥哥虽然疼你,但他们是男的,哪里知道我们女人的事?听他们的,他们只会误了你一辈子。说起来我娘家嫂嫂的侄子,正好和明春年纪相仿……”
“你娘家嫂嫂的侄子?就是那个瘸子的儿子?”顾大娘反问。
“那是他爸有点瘸,人家儿子又不瘸,长得还一表人才。你别看他小时候土里土气,人家长大了之后还高高瘦瘦的,我中秋节回去看到的时候都差点没认出来。那小伙子长得不像他爸妈,那些开玩笑的都说他是捡来的,他爸妈生不出那么好看的儿子。”夏金桂笑着说。
顾明春不高兴道:“再怎么好,父母是瘸的,对子女来说今后都是负担。我在家里没有吃过苦,到他们那样的家庭,怕是不适合。”
顾大娘也有这样的考量,本应该是家里最得力的人,却是瘸的,生活可想而知。
“我说四妹,你又不是嫁给他父母,那小伙子不仅长得好,人也老实能干,是过日子的人。”
“我不想嫁!”顾明春生气地站起身,拉长了脸走了。
“诶,我这也是为她好呀!”夏金桂无辜地对顾大娘说道。
顾大娘最近也为这事儿头疼,“她就是那个脾气,被她大哥惯的。”
但是关于夏家嫂子的侄儿,顾大娘也没表现出过多的热情,她打内心是看不起那个侄儿的。如果是以前夏金桂敢给她说这样的人家,她早就骂一通了,但现在那些媒婆给顾明春介绍的歪瓜裂枣多了,她也计较不了那么多。
顾明春气呼呼地走出来,没想却见顾珊珊牵着一个青年正站在院子边玩耍。
没有阳光的清晨显得特别冷清,连夜的雨甚至让清晨显得薄雾茫茫。那青年身材修长,气质干净,不紧不慢地跟在小不点的身后,脸上带着温和的笑容。
顾明春仿佛在这更没有阳光的清晨看见了阳光,在青年的身上。
青年也察觉到了她的目光,便朝她这边看过来,顾明春心中有些慌乱,视线不知该往哪里放。不过青年只是微微一笑,随后低下头,拉住了差点一脚踩到泥坑里的顾珊珊。
“萧叔叔,那里有一串黑色的,我们摘不到。”
裴朝辰的声音将出神的顾明春拉回现实,顾珊珊这时候也看见了顾明春,不高兴地拉着萧长风,“萧叔叔,朝辰哥哥找到黑珠子了,我们过去看看。”
“好啊!”青年的声音清润好听,以后牵着小不点去了另外一边。
顾明春眼中的神色又暗淡下来,她自惭形秽地走进房间,想着如果她大哥在,自己怎么可能沦落到现在这个地步。越是这么想着,顾明春越觉得委屈难受。
杀猪是一件麻烦的大事,杀了猪之后要用滚烫的开水处理皮毛,刮毛切肉,处理内脏……通常要花费大半天时间。
刘支书果真背了一大背篓豌豆尖过来,这些豌豆尖也没有施过肥,现在的菜虫也少,刚从地里摘出来的豌豆尖绿油油的,还带着露水,鲜嫩可爱。
裴静姝让他们把豌豆尖择出来,洗干净,一会儿做成肉片汤,正好可以补充一点维生素。
看着裴静姝这边杀了这么大一只猪,羡慕的有,嫉妒的有,眼馋的有。现在大家也赚了些钱,这个时候离年还有一段日子,想着几乎一年没有吃过肉,也有人动了想买肉的心思。
“静姝,你杀这么大一只猪,那要吃到什么时候?你这猪肉要不要卖掉一些?”丁大哥问道。
他和丁大嫂两口子都是非常能干的,每次背去城里卖的也很多,赚了些钱存着,他家里还有两个年迈的父母,也不知还有多少年可活,以前穷也没处买东西,日子过得很紧。现在有点钱了,他也想让年迈的父母过两天好日子。
“你们想买就买,按照市价就行,但是五花肉和骨头我不卖。”裴静姝招呼道。
众人听后满心欢喜,其实也没有人打算买骨头,大家只想吃肥腻腻的肉,谁愿意去啃光秃秃的骨头?
“我来两斤夹心肉。”丁大哥立马就说,随后让他媳妇回去拿钱。
刘厨子快刀斩下一块夹心肉,他儿子刘兴就在一旁用秤一称,两斤一两。丁大哥高高兴兴接下肉,等着丁大嫂过来把钱给裴静姝。
除了丁家两口子,几乎家家户户都买了一块,有大有小,就连何婆婆也高高兴兴买了一块,说是要回去给他儿子补一补。
众人买了肉之后,裴静姝又给他们每家分了一碗血旺,人多的就多分一些,人少的就少分一些。一只猪的血不少,用水兑出来很大一盆,裴静姝不太喜欢吃这种东西,而且这么一大盆也不知道要吃到什么时候。分点给他们,也免得浪费了。
忙活完之后,裴静姝这里才开始做饭,刘厨子从猪的身上随便切下一块沾了不少肥油的半肥瘦肉,掺了一大半锅水,等到水烧开之后,就将那些切好的肉片和血旺倒到锅里面,最后再加入豌豆尖,一大锅血旺汤就煮好。这道菜几乎是年底家家户户杀猪时都会吃的一道菜,简单方便,适合人多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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