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慧剑难斩情丝(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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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好啊,这样儿,儿就再也不会赢娘,免得以后赢了,惹您老人家心烦。”“娘不烦,娘就要爱婿赢我!娘不烦——”“娘,儿有些困了,天不早了,您回府去吧。见了鸳儿,就说我——您就扯个谎,瞒过一时,是一时。您费神替儿遮掩一二。您快回去吧,晚了,天该亮了。回去吧。你快——”就这样,兆凌目送自己的岳母越走越远。太夫人在卫流光的劝慰下,好像是被拖拽着走出了深宫,离寝殿不到五步,文儿和旧内侍们听到了太夫人和卫流光相继的恸哭之声。
数日之后,兆凌因毒伤疼痛实在难以理事,诏令左丞相叶孤鹤会同新老大臣以投决蓝批之法决断朝政。兆凌还做出决定,凡年满二十岁的宗族子弟,一律参加大选,文科、武试拔头筹者,即位为新帝。
却说这条诏令一下,真是几家欢喜,几家忧。尚青云素来与潇王最亲近,他竟登门道贺道:“王爷,您大喜了,这论文治武功,帝室宗族中,谁能与你匹敌!当今皇上果真不凡,他是用这种办法,为你立威,让你即位啊。”
“非也,尚大人,怪不得你没入阁呢。我的底细你知道,可你何曾看见有一位皇帝坐在龙座上,做那号生意的?”“这——那这么说,王爷你是无心帝位了?”
“对,我无心帝位,但别人也别想!”“您的意思是——”“当今皇上关于宦官的高论,你可曾听闻?”“数日之内,朝野尽知。”“你以为如何?”
“当今真乃仁主也。”“错,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当今皇上仁则仁矣,弱点也显而易见。”“哦?”“感情用事!你想想,要是我兆贤,拔得大选的头筹,又救了他的性命,他会怎样?”
“那王爷您就是第二个叶惜花,什么样的生意不能做呀!可是,这救命,恐怕不易吧?”“什么不易,我做了这么多年买卖,区区珍琇石之毒,有什么难的!只要桑日珍宝‘双头人参’就成了嘛。”“潇王爷见多识广,我不能及啊。”“若不能结交三教九流,如何敢做这样的暗买卖?你去找个外面的郎中,要可靠的,把人参制成药丸,做完之后,将其灭口。切记!”“为什么?”“这人参是桑日人送我的,万一他是行家,散播出去,大事不妙啊。”“可是皇上知道解药出自桑日,他不肯吃呀。”“这个,大选之后,我自有办法。”
也有担忧的,那潇王的亲兄江王就急得要命。他是一个大烟鬼,靠着老婆和弟弟帮衬,才能苟活。如今让他当众出乖露丑,他的脸不知往哪里搁!他正在家急得鼻涕眼泪一起流,手拿着烟枪在烟榻边上团团转,活像只尿急的狗。
他的老婆蔡氏虬孑,忽然冲过来,不由分说照着江王面上就掴了两个巴掌:“没出息的倒门面货,老娘辛辛苦苦养你,还不如养头猪!俺和你弟弟都被你给坑了!想当初,先帝清风皇帝遭了伏虎国的袭击,是俺爹保他回朝登殿即位,为了保他,俺和俺娘俺兄弟在穷山僻壤的竹城呆了十几年呐!后来,伏虎国议和了,俺们才回来,原指望跟了你能过好日子,谁知俺嫁给了你这杆烟枪!非但不养俺们,还要俺们管吃管穿!要不做你弟弟的生意,我看你吃啥!抽抽,俺叫你抽!”
蔡氏说着,愤怒地把江王的烟枪抢过来,朝烟榻上砸了几下,“这篇文章,给俺背完,不背完仔细你的皮!”
宗族大挑定在诏令发布半个月后举行,这样一来许多有特长的王爷开始加班加点的忙活应选的事儿。他们中有的人是为名,有的是想争帝位,如清风帝的小儿子漓王,他和书君帝平辈,年纪46岁,他的母亲是清风帝晚年最宠爱的小妃子,所以他生来就傲气,向太后最恨李太妃,也忘了和他娘争宠,立西康帝的时候,他又太小,谁都没把他当对手。
到第二次立新帝,书君帝30岁,只有一女,而漓王才15岁,明太后害怕立了漓王自己有亏,就将漓王派到当时还是伏虎国地界的竹城去抗击伏虎国的军队,明太后这招够毒,她不给漓王派副将,目的就是想让他战死疆场。漓王一入竹城就遭了伏兵,可他武艺和谋略都了得,毫发无伤,大胜而归,等漓王回朝的时候,明太后凑巧生了场重病,一时没有顾上漓王。书君帝已经即位二年,而兆凌已经在明秋晚皇后的肚子里,在此之前兆凌还不知是男是女的时候,他已经被立为太子了。(因为太后谕旨:皇后生男就是太子。)当然也有人只是巴望着不要出丑就行了,比如那个江王。
一时间洛阳纸贵,那些猜题的书籍满天飞。
这些兆凌当然不知道,他的毒伤又到肺脏,惜花六载调护,废于一旦。此时兆凌又被咳嗽所苦,而文哥儿正在为他削一只梨。
文儿一边削一边望着寝殿之外,眼看那刀就要伤到他的手,兆凌在榻上一把抓过那只削了一半的梨,笑道:“怎么,真是‘久病无孝子’了?哦,我忘了,文哥儿不是我儿子……”他微笑着顶了一下文儿的太阳穴,“只是我的——我的兄弟而已啊。”“不是,我——我只是手颤了一下而已啊。”
“谁怪你了。”兆凌自己把剩下的皮削了,咬了一口雪梨,递给文哥儿道:“你也咬一口?以前我们不是经常这样嘛。放心,这毒伤又不会过人的。来!”
文哥儿眼中泪盈盈的,他第一次感到了“分梨”的意味,犹豫了一阵,他凑过脸去,咬了一小口。“甜吗?”文哥儿觉得此刻自己口中的梨有一种特殊的滋味,因为泪水根本不随他的控制,一个劲儿流,流到他的脸上,溜进他的嘴里。
见叶文不答,兆凌轻轻问了一句:“文哥儿,要是我走了,你会想我吗?”文哥儿只觉得耳根和鼻子都酸疼起来,他哪里还能回答什么,强忍着泪,咬牙说道:“说什么呢。”便再也忍不住,当着他的面呜咽起来。“我想,你会想我的,对吧——别哭,别哭啊,我不是还好好的——”“那你为什么不见太夫人,她可天天来啊。”“呵。”兆凌苦笑一声,“你瞧瞧我现在这个样子,还敢见她么?”“那为什么你连卫流光都不见?”“他去演武场,不是更好嘛。我说了你别哭,怎么像个孩子——”他自己提到孩子,心里一阵发闷,忆起了浑身的疼痛,无奈地咳了一阵。
良久,他缓过神来,对文儿说道:“带我走走吧。”“你——你要去哪儿啊?”“我想,去思过宫看看。”“去那种伤心地方做什么嘛!”“那是我认识姐夫的地方,好久没回去看看了。”“这——那好吧,我让他们备车随行。”“不,就我们两个。”“好吧,你等着,这初春夜里天还是挺冷的,我去给你取件斗篷来。”
“那地方在哪?”“往西,你只管往西就是了。”“你行吗,要不我背你几步?”“不用!我自己走。”
眼前到了当年惜花翻的那座矮墙。似乎一切都是一样的,但有两点不同。一是墙头上现在开满了小花,那是初春才开的报不上名字的紫色小花,不香,但是挺漂亮。二是,现在谁也不用翻墙了,因为墙上有人新安了一扇紫竹制的门。兆凌三两步走到那堵矮墙前面,他的耳边又想起了当年惜花对他说的,要带他回家的话。惜花对他说过很多这样类似的话。他还曾向凌弟承诺过,说今后姐夫要让这世上再也没有“思过宫”,兆凌当时不相信,但是心里也莫名的感动。如今他再想起惜花的这句话,心里泛起的只有酸楚。他俯下身子,轻轻抚摸这些娇嫩的花朵,姐夫的音容笑貌,曾经和姐姐还有鸳儿相处的那些点点滴滴,像开闸的河水,霎时涌上他的心头来。
兆凌穿了一身深黑色的龙袍,浑身只有腰带上绣了一条金龙,本来文儿不让他穿这一件,因为黑色在腾龙是不吉利的色彩,只有在大臣的国葬上,皇室才穿这样的衣服。可是换来换去,只有这一件可以穿得上,因为别的龙袍都是刚回龙都的时候制衣局为他量身定做的,穿在身上,太过宽大。
他缓缓走到那扇门前,用手扶住那扇竹门,忽然,他看见门上有字,读着这些字,仿佛又见到了叶惜花旧日对他说话时那种自信而爱怜的情态。
凌弟:怎么样?那些花儿漂亮吧?姐夫说过,有一天这世上再也没有思过宫了。姐夫知道你不信,如果哪一天你再来这儿,你就知道,姐夫——是永远不会骗你的,只要我们兄弟在一起,世间就没有冷酷无情的地方。如果有的话——那姐夫就把它平了!好好玩玩吧!
“文儿,你可看见门上的字?”“凌哥哥,你疼糊涂了。这门上哪有什么字啊。”“没有?不会的——我明明看见——”“真的没有什么,你多心了,不如我们回去吧。”“姐夫——姐夫他肯定还活着,我知道!文哥儿你知道吗,我答应过姐夫不告诉别人的,可是现在我告诉你,你听我说,姐夫,姐夫他不是凡人!我知道——”“好!好!驸马爷不是凡人,我知道了。我知道了!我们回去吧。”“不,文哥儿,我渴了,你去,帮我,帮我取些水来喝吧。我,我想一个人走走。”“咱们还是一起回去吧。”“不!”兆凌的眼前闪过一幕幕的幻象:“我要找姐夫去,我找他去,姐夫!姐夫他没事的,姐夫,姐夫他不是凡人——”“好,等你的身子好些,再去雪戟国找叶驸马,凌哥哥,回去吧!”“文儿,我不糊涂,我就在附近,不走远,你回去取水来,我渴得难受。真的——”“那你别走远了——千万别走远了——”
文儿飞跑着走远了,兆凌自己打开那扇没人把守的紫竹门,眼前的一切,让他震惊不已!原来的思过宫早已荡然无存,连围墙都不留。眼前是一片桃花林,有几对情侣正在那里说话,暗夜里,提着碧绿的纱灯,数点飞萤,醉酒似地撞上那悠悠的柠黄色的光。远远看见一个卖花的姑娘过来,兆凌向她打听道:“小妹妹,这里不是皇宫禁地吗,你们怎么会在这里?”“哥哥,”那姑娘甜甜一笑,“你是外地人吧?要不这龙都的人都知道这事儿啊。”“什么?”“一个很俊很俊的哥哥,向皇上要了这块地,几年前这儿就不归皇宫管了,皇宫里不要这块地啦,那个哥哥找人种了这片林子,我爷爷就参加了种树,种树的每人都给工钱的呢。这儿就是百姓的啦。”
“是这样,那原来的楼呢?”“听我爷爷说呀,那原来的楼不但连窗子也没有,而且被人挖了个乱七八糟,后来那个哥哥让人平了那楼,又盖了一座新的,就在桃花林尽头,可是从来没人上去过。”“为什么?”“听我爷爷说,只有土匪窝才叫那个名儿。说了这么多,买了我的腊梅花儿吧,再不买就要谢了,一两银子,全给你,怎么样?”
“我没有银子,用这根玉簪子怎么样?”“要不了那么多。”“没事的啊,天晚了,你该回家啰。”“送给你吧。”小姑娘说着,一溜烟跑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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