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义重大(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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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十三走后没多久,城外就爆出震天的喊杀声,以及兵戈碰撞的声音,传遍了荆州城的每一个角落。
百万雄师汇集,互相厮杀,此刻荆州城内的百姓就算再傻,也知道生了什么,家家户户大门紧闭,街上没有一个人,只有守城的士兵,来来来回回的巡逻。
柳知州比沈十三得到消息慢一步,等城墙上瞭望塔的士兵看见挟雷霆之势而来的匈奴军队的时候,再来禀报他,他五十个板子已经落实了,一个都不少。
登时心里肠子都悔青了。
他怎么不再等等?谁知道怎么今天就打起来了,还是晚上?
大家都知道沈十三战无不克,但匈奴士兵凶悍,原先荆州有城墙护卫着,抵死不开城门,任他们再厉害,也进不得城。
而现在沈十三主动出击,往难听了说,颇有几分找死的意味。
征北军一旦在城外与匈奴交战,除非他们击败匈奴,否则荆州城的城门一定只能死守不开。
这样一来,他们将面对退无可退的境地,一旦战败,为了荆州城内的百姓,他们只能全军覆没。
而匈奴等这些游牧民族,主要以骑兵为主,大秦虽然正在注重骑兵的展,但到目前还是以步兵为重。
沈十三的这一决策,将让征北军在千里平原上直接面对匈奴骑兵的铁蹄。
他简直可以说是一个疯子。
当初征北军驻扎在城外时,柳知州就有预感,他一直以为沈十三有什么良策,却没想到,他还敢真的直接硬刚!
现在一言不合打起来了,对方这样的天时地利还有装备,虽然人数上不占优势,但不得不说,还是很有胜算。
柳知州担心的是什么?
这样的关键时刻,他五十个板子把自己整瘸了,连尿个尿都要在床上解决,万一沈十三这时候有重要的事情交代他可咋整?
一个不小心就是延误军机啊!
想到这儿,顿时觉得屁股不疼了,就是脖子有点儿凉嗖嗖的,“叫塔上的人给我把眼睛擦亮咯!墙外旗手打了什么命令,一个字都不许给我看漏了!”
前来禀报的守城士兵匆匆去了。
柳知州趴在床上左想右想,还是觉得放心不下,赶忙叫柳夫人帮他穿了衣服,从府里带了侍卫,让人把他抬去了城墙那边。
还好街上没人,不然他堂堂知州被一路都被担架抬着,简直……有损知州威仪。
靠城墙越近,厮杀的声音就越凄绝,虽然隔着一道固若金汤的城墙,但那喊杀声,武器撞击的声音,利器入肉的声音,如此具有穿透力,光听声音就已经能想到那般惨烈的场面,柳知州趴在担架上,觉得双腿软得跟面条似的。
侍卫把柳知州抬到城墙下,听城外的动静,怎么也不敢上去观望,就让人把担架放在城墙脚,听着外面的厮杀声,来猜测战况到底如何。
等待最是磨人,尤其是这样带着血色的等待。
这一仗若是败了,虽然客观上来说跟柳知州没什么关系,因为他是听沈十三的命令行事,但这个将军本身是一个不客观的人。
他对大秦的意义太重大,容不得有丝毫闪失,如果战败,那自己就是个协助不力的罪名,就算不掉脑袋,也要掉乌纱帽。
营地的火把光亮映红半边天,像是光的颜色,又像是血的颜色。
等了一阵,柳知州忍不住了。
光靠士兵报告的战况,远远不够,他必须自己上去看一看。
吩咐侍卫把他的担架抬着,登上城墙,他只在城墙上远远的看了一眼,别说战况了,连敌我双方剩余兵力几何都没看清楚,立刻面如金纸,心跳如擂鼓,大喊:“抬我下去!快点!抬我下去!”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场景啊?
血流成河。
光这一个词,远远不足以形容那般惨烈的场面。
草原上几乎已经看不出原本的颜色,每一寸土地上都染满了鲜血,血腥味越过城墙,飘散在荆州城内的大街小巷,火光映射着所有人的脸,每一个人脸上的表情都是那么疯狂,那么狰狞,残肢断臂漫天飞舞,大家都在踏着尸体向前冲杀,死去的人不可量数,血淋淋的堆在活着的人脚下,做别人前进的垫脚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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