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飞鸽传书(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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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行和元宁各自换了住处。
收拾完东西,任行又嘱托交代了元宁几句,便回到新地方去了。
此时已经日渐西山。残阳如血,晚霞似火。秋风萧瑟,军旗飒飒,万物萧然。
元宁躺上床,脑中还细细回味着昨夜任行舍生救自己的场景,想起他轻搂自己腰肢,还多次柔声安慰自己时,元宁竟羞得满脸通红,背心微汗。
任行此时虽然已经年过三十,但是身材壮硕,古铜肤色,又五官端正,眉宇间英气逼人,实属英雄风采,无人不爱。这十六七岁的小姑娘,又怎么能春心不动?
元宁又想起父亲给自己安排的婚事,那又爱又丑的家伙怎么配得上自己?只有像任行这样的大英雄才配做自己的如意郎君,只是,哎,只是不知道,我爹爹会不会反对?
想到这儿,元宁不由得长叹了口气,脸上的喜悦之色尽消,他都忍心把自己嫁给一个丑男人了,我还在意他的意见干嘛?等到打仗结束了,我就直接带任大哥回去见我娘亲,我娘亲对我最好了,她肯定是会同意的。
元宁努了努嘴,却又突然想起:
爹爹和哥哥现在还生死未定!得去找任大哥问个清楚!
想到这儿,元宁翻身起床,穿好鞋子,登登登地跑出去。
这时夜幕降临,天朗气清,繁星点点,只是寒风刺骨,深秋已至。
元宁推开门往外走了几步,耳畔忽然传来几声鸽
子叫。
元宁父亲常年在外,极少回家,便时常用“红尾”给家中送信。“红尾”是一只毛色新奇的信鸽,尾部呈红色,脖子上围着一圈淡黄色。于是给它取名为红尾。
元宁听了这鸽叫,心中一怔,暗自想道:“莫不是我红尾送信来了?”
那信鸽又叫了几声,元宁又耐着性子听了听,拍手轻声呼道:“真是红尾来了!红尾?红尾?主子在这儿呢?你在哪里?”
红尾听了主人召唤,又低鸣了一声,扑闪了翅膀,轻飞到元宁身边。
元宁伸出手,大喜道:“快到这儿来!”
红尾跳到元宁手中,用小头蹭了蹭元宁的大拇指,亲昵地咕咕了几声。
元宁摸了摸红尾,看到红尾的脚上系着一个纸条,低声喜道:“好孩子好孩子!”
这样说着,元宁又谨慎地四周看了看。
此时周边巡逻的士兵已经去转到别处了,元宁不由得长出了一口气。
元宁带着红尾闪进了屋内,又顺手放下门栓,才把红尾脚上的信件取下。
展开信件,映入眼的是一排蒙古字。
是元辞的笔迹。
不论内容是什么,元宁看见事父亲的笔迹,心中的一块大石头已经落了下来。
“我和你哥哥都无大碍。明晚我派人于南门接你。速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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