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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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自古以来,因为族中出了一个了不起的人物从而使全族声望大涨的事情,是极为普遍的。所以,很多寒门庶族将希望寄托在族中出众的后辈子弟上,加以重点栽培。
听了幼弟的话,林进之只是赔笑了一下,道:“你三兄有自己的主见,我也不好多说什么。”
林言之轻哼了一声,毫不客气道:“二兄,你是长子,训诫他是应该的。”
林敷不干了,仰起头驳斥道:“习武又怎么了?我们是大魏子民,大魏的天下是马背上打下来的,昔年武帝走马草原,横戈塞上,开疆拓土,东荡西除,灭匈奴、驱蠕蠕,方立主中原。难道,这靠的不是手中的一张弓,腰间的一柄剑?你这么歧视武生,和南地那些骄奢淫逸、涂脂抹粉的膏粱子弟有什么两样?”
林言之撇撇嘴:“膏粱子弟又怎么了?高门大族,方有资本享受金玉满堂长命富贵。我倒是真的想做,奈何出身庶族。”
林敷大怒:“那你重新投胎吧!”
见他们吵得不可开交,林箩温言劝阻,又打了几个圆场。忽然,林进之喜道:“看,三郎回来了。”
三人忙转头望去。
少年不过十六上下,身量却修长挺拔,头戴黑漆薄纱冠,身着茶白细葛衫,上窄紧身,下则宽博,大袖翩翩,腰悬佩剑,蹬着高齿木屐缓缓踏来。此人面如朝阳,唇似点绛,腰肢在竹青色绅带的束缚下更是盈盈不堪一握,比寻常女郎还要纤细,仿佛芝兰玉树,华茂春松,风采极为动人。新安物宝天华,人杰地灵,但这样俊美如斯的少年郎仍是少数。
只可惜肤色过于白皙,唇色又鲜亮妍丽,眉心一颗朱砂痣,像是白雪中俏然生姿的一点胭脂红,梅梢上蓦然垂落的一滴血珠子,细看,仿佛美得有些不祥。
“三兄!”林敷跳下车,跑上前捶了他一把。
“胡闹。”林箩上前拦开她,又对少年郎笑了笑,“修文,方才我们还在说你呢。此行顺利否?”
林瑜之淡淡道:“尚可。”提了手中的山鸡递给她。
林箩仿佛已经习惯他这样冷淡的性格,接过来,转身将之捆缚到板车上,回头用帕子帮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尘。
林敷似乎与关系不错,后来的路上都粘着他,甚至要他传授骑射给她。身后林言之忍不住道:“女郎家家,学什么骑射?上不得台面!”
林敷回头瞪他:“恭和皇后、文成太后皆是将门女郎,她们也上不得台面吗?”
林言之被她一眼堵住,语塞,不甘不平地哼了声。此时,他手中忽然一滞,推着的牛车硬生生停了下来,好像是遇到了什么阻力。
“怎么了?”林箩问道。
林言之皱起眉,指了指前方草丛道:“你们快去看看,可能是有什么障物。”
林敷第一个跑过去,大胆地拨开草丛。半晌,众人听得她“啊”的一声,忙问:“怎么回事?”
林敷的声音随后传来,不是惊恐,而是惊喜:“是个女郎。”说完还在那儿好奇地打量。
几人这才上前。
林箩蹲下身,发现是躺着的是个妙龄女郎,惊异道:“她是何人,怎会昏迷至此?”又看她衣裳和头饰,虽然有多处破损,也能看出珍贵不菲,显然是出身豪门大族的女郎,心念一转道,“我们不能见死不救,二郎、三郎,你们过来搭把手,把她一起带回林家坞吧。”
林言之嫌恶道:“脏兮兮的,没准是个逃奴妓子。”
林敷道:“你又不识得她,怎知她是逃奴妓子?我看她衣着不凡,定然是出身大户人家,没准还是士族高门的尊贵女郎呢。”说罢第一个上前扶起她。林进之和林瑜之见状,忙过来搭手相助。
板车朝着来时的山路折返。
不过这次,由五人变成了六人。
到了镇口,西屋林家的一对佣户父子过来接人,六人转而上了一辆宽敞的牛车。虽然林家还算丰衣足食,这年头战乱频繁,牛马稀缺,他们整族也不过两辆罢了。这驾车的佣户是个独眼,是从南地逃难来的,姓苟,却不知道叫什么,林家的人便叫他苟叔。此次和他一同来的是他的独子,因为左手生了六个手指而被叫做“六指”。
“苟叔,还有多远?”林敷耐不住性子,探出半个身子到外间掀开帷幄,高声嚷道。
苟叔也扯开嗓门回道:“快了,约莫二盏茶功夫。”
林敷放下帷幄,转身回内间对林箩道:“阿姊,我闷地慌。”
林箩递给她一卷竹简,笑道:“那便看看书吧,看看书卷便不闷了。”
林敷:“……”
林敷转而用帕子替秋姜擦拭脸上的污泥,慢慢的,她脸上的神情发生了变化。林敷疑惑,顺着她的目光望去,这一看,忍不住“咦”地一声,叹道:“这小娘子长得真俊啊,一点都不比三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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