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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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妓知道是容莺背后帮了她们,也有人亲自去给容莺和容恪道谢的。大夫那边一下子挤进一堆女人,争着抢着帮忙做活计,什么脏活累活都往身上揽,哪怕是采药累得腰酸背疼,也比躺在营帐里不被当人的好。
容莺没想到自己只说了几句话就能帮到这么人,心情也跟着畅快了起来,连着好几日都笑盈盈的,容恪拉她打猎想也不想就答应下。
当日上山的打猎的人不少,只可惜战乱连野物都不敢出来乱晃,跑了几个山头也没猎中多少,马不累人都要累了。容莺感觉自己骨头颠簸得要散架,平日里在马场练骑射还能射中靶子,如今见了兔子,还不等她拉弓兔子就跑没影儿了。
容恪宠她宠得紧,一见那灰兔竟跑了,笑着说道:“我家阿莺看中的兔崽子还敢跑,看我不把它捉回来烤着吃。”
说着他就驾马飞奔出去给她捉兔子,其他将士们都有好胜心,在美人面前总想表现一番,争着打到最好的猎物提到容莺面前嘚瑟。
等到天快黑了,容莺是半点收获也没有,其他人各提着野鸡斑鸠和山兔獐子回去,生了把篝火围坐一团,将肉烤炙一番分了下去。
容莺坐在火堆边听着火星子的噼啪声,温暖的火光忽明忽暗,周围是各种乡音夹杂的谈话声,有人喝了酒正纵情高歌,也有将士因为思念家人抱着同伴眼泪汪汪地哭诉。提起故乡便离不开长安与洛阳,众人对闻人湙和赵勉之流又是一番叫骂,接着嘲讽起闻人湙大婚当日被逃婚的事。
容莺听到这里低着头不说话。
军营中多是浊酒,比不得宫里的精酿,容恪早就习惯了,大口地喝着,看到旁边容莺抱着兔子发呆,问她:“兔子可不认主,你该不是舍不得吃吧?”
容莺眨了眨眼,说道:“它还太小了,等再养肥点毛多了我给你做个毛领子。”
容恪听了大笑,毫不留情地说:“你少诓我了,我还从未见你做过女红。”
“那你别要,不给你了。”
“我说着玩的,阿莺做得我都喜欢,这是阿莺第一次做女红,我可珍惜着。”
听到这话,容莺垂下眼,脸上的笑意也浅淡了几分。
其实在一年多以前,她从花朝节回去,也曾给闻人湙绣过一条发带,后来不等送给他便连同编好的络子一起丢进火盆烧了。
篝火燃的正旺,上面架着今日打猎回来的野物,烤到焦黄的表皮往下滴着油脂。容莺窝在容恪身边小小一团,身上披着一件厚实外袍,容恪将酒递给她,让她喝了几口。
军中的浊酒带着一点甘甜和微酸,容莺小口的啜饮着,不知不觉竟喝了许多。容恪注意到的时候,她已经红着脸打瞌睡了,下巴一点一点的像小鸡啄米。
见到此状,他将容莺身上的衣裳拢好,再打横抱起往营帐的方向走。
容莺已经有些迷糊了,被他塞进被褥中的时候还扯着他的衣角不放,容恪无奈地笑了笑,将她的手指扒下来,低声哄劝道:“快睡吧。”
“三哥……我想聆春了,我想回长安……”她近乎呢喃地说完,容恪眼眸中也满是低落。
“三哥也想回长安。”他守在边关四年,再回到长安却已经物是人非,只能狼狈地逃离故土,连自己的亲人都没能见上一面,一晃这么多年过去,也不知父皇是否还能认出他。
容恪将容莺的被角掖好才走出去,一出营帐就撞上了来报告军情的士兵。
第二日容莺酒醒,洗漱完后穿好衣裳不久,容恪的亲卫便急急忙忙过来,要将她送入城中的太守府避祸。
这次的战事非同小可,潞州晋州久攻不下,突厥人几乎将所有兵力都调往此处,必会有一场血战。容莺知道自己留在营中兴许还会成为容恪的牵绊,听话地收拾好衣物随人走了,临走前也没能见上。
整个晋州都靠着容恪守着,晋州太守负责城中布防和将士们的吃穿补给,不敢有半点松懈。
容莺也没有闲下来,留在府中的时候也在练习骑射,隔两日便会去城墙上问问容恪的消息。
而后不久,离晋州不远的绛州忽然被围困,容恪支援的路被重重堵死,只能眼看着绛州被叛军攻下。燕军中一大半都是突厥兵,烧杀劫掠的事无一不做,绛州很快就会沦为人间炼狱。
容恪见过突厥兵过后的城池,地上堆满了死尸,走两步就要要拨开一具,护城河被染得猩红发臭。眼看着绛州就在不远处,他却无法带着援兵赶去,若救绛州,晋州兵力空虚,只怕是调虎离山之计。
鏖战了一个月后,晋州又一次被守住了。容莺急忙去迎接容恪,他头发乱糟糟的,一身甲胄上都是刀砍的痕迹,凝固的血已经泛黑。
容恪张开手臂将她抱住拍了拍后背,嗓音干哑地说:“没事了,别怕,我好好的。”
“绛州如何了?”
绛州在腹地,时常为晋州送来粮草,想绕过晋州去攻打绛州是件难事,也不知敌军是出了什么法子,将他们的看守都给杀了,绕了一大圈去攻城,打得他们措手不及。
说到这里,容恪脸色也显得有几分古怪。“绛州居然守下了,还歼灭了叛军不少人,此次算是大获全胜。”
他记得绛州的兵马不够精良,能熬过一个月都算为难他们了,如今反而大败敌军,岂不是他从前低估了绛州的太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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