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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的菜色好,李和豫他们倒是不像之前似的,端着酒就喝个不停,今天他们是一边吃菜一边喝的。
这么多菜里,李和豫最喜欢的就是那道夹沙肉,他本来就喜欢甜食,或者说古代人,很少有不喜欢吃甜的,这里的糖价格高昂,并不像后世一样,花几块钱就能买上一斤糖。
辛勇这肉里的豆沙都是他自己煮的,里面还放了适量的白糖,比天华国那些做点心用的豆沙味道好了不知道多少倍。
说起来辛家的白糖一斤没有多少存货了,不过辛家既种了甘蔗,也种了甜菜,倒是不用担心以后会没有糖吃。
安沐县是平原地区,甜菜也是安沐县普遍种植的经济作物,田冬秀喜欢吃甜菜,不管是煎炒还是用甜菜做成的咸菜,她都喜欢,所以辛家一直有种甜菜。
这玩意要种两年才能长成,除了那些专门种甜菜的人,现在安沐县已经没多少人种了,辛家人也是因为田冬秀喜欢,才会种上一些。
制糖的原材料辛家倒是不缺,难就难在他们不知道糖的制作流程,等回头家里的糖吃完了以后,他们还得慢慢研究,看能不能把糖给倒腾出来。
普普通通的一道夹沙肉,吃得李和豫直竖大拇指:“这肉真好吃,甜丝丝的,入口即化,辛兄你真是有巧思,竟然会想到在肉片中间夹豆沙,偏偏味道还这么好,小弟真是佩服你。”
刘氏作为女子,平常吃猪肉的时候就少,不过见丈夫吃的那么香,她也没忍住夹了一块夹沙肉,结果她一吃就爱上了,全然忘记自己以前有多不喜欢这种肥腻的豚肉了。
天华国的猪肉和后世的猪肉不同,因为品种不同,天华国的猪肉远没有现代的猪肉那么精瘦。
现代的猪肉因为品种不同,基本都是瘦肉多,肥肉少,天华国的猪肉膘特别厚,一般的五花肉,光是肥膘,就有两指那么厚了。
不过有一说一,天华国的猪肉,吃起来味道真的要好一些,肉香十足,一口肉下肚,就让人满足得不得了。
不止是夹沙肉,桌子上的每一道菜都好吃,这一顿,大家都是放开了吃的,一共十二个菜,在大家放开肚子吃的情况下,最后包括夹沙肉在内的七道菜是直接光盘了的,其他几道菜剩下的也不多,陈曼准备回头用篮子装了吊到水井里冷藏,要是明天中午没变质的话,就热热当他们的午饭。
第52章第五十二章、——铺子里来了一位来进……
请李和豫他们吃完饭的第二天,辛家人就回山上搬酒了。
要是只搬要给刘子真的那二十瓶酒的话,辛芷和陈曼是不用跟着回去的。
也是辛家人同进同出奇怪了,根本没想过要让辛勇自己回去。
而且现在家里多了一头牛和一头驴,来回是他们能够搬运的东西就更多了。
眼下离和周冀约好的日子还有好几天,他们回去之后还能再山上修整几天。
虽然只在山下待了两天,但是辛芷已经无比怀念家里的空调和冰箱里那各式各样的冰镇饮料了。
其实天华国的夏季远没有现代的夏季温度高,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个时候的南北两极的冰川还十分坚实的原因,现在已经属于夏季最热的时候,外面的温度也就只有三十来度。
对于土生土长的古代人来说,这样的夏季可能都算不上难熬,但是像辛芷这种在空调屋里呆习惯了的人,室外三十几度的天气就已经快要要了她半条命了,更别说古代的衣服布料那么多了,这么热的天气,胳膊腿都裹在棉布衣服里,别提有多闷热了。
当然了,现在也有轻薄凉快的衣服,就像刘氏,穿的就是轻薄的纱衣,那纱衣是纯蚕丝制成的,轻薄透亮,光看着就舒服。
辛家人原本也想弄几匹纱布做几身衣服穿的,然而问过刘氏后,才知道这纱布并不是想买就能买的。
天蜀州那边一种特有的蚕,吐出的蚕丝细到十几根蚕丝合到一起都没有一根头发粗,唯有用这种特殊的蚕丝,才能织出薄入蝉翼的轻纱。
整个蜀州,一年产出的轻纱不过超过一万匹,这些轻纱,其中绝大部分作为蜀州的贡品进了皇城,每年世面上流通的轻纱不超过两成。
而这两成,绝大部分都被各大世家收入了囊中,普通人别说买了,寻常连见,都很少见到。
刘氏身上穿的纱衣,还是她出嫁的时候娘家买来压箱底的陪嫁,当时刘父为了买这半匹轻纱,不知道费了多少劲,也是当时宫里的李昭仪,在夏季极喜欢穿着轻薄的纱衣,引得昌都各家的小姐贵女都以穿着纱衣为荣。
当时刘氏嫁给李和豫,也算是一门很好的亲事了,刘父为了给女儿做脸面,托了好多人,许出去了好多人情之后,才以三百两银子的价格,买下了半匹轻纱,替女儿做了一件纱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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