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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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别提背诗了,我都为他害臊,明明记下了,结果刚吃一碗果丁就忘记了。”书御打起帘子走进来:“我刚看到这小家伙朝清风小院跑,就知道他要躲我。”
书衍听到他说话就躲在了书衡身后,还拿小胖手捂住自己眼睛。
“掩耳盗铃!”书御照着他小屁股拍了一把,把他拽了出来。
书衍很无奈的叫哥哥。
书御自感身为长子责任重大,所以这边父亲怎么要求了他,他一转身就去调丨教弟弟,现学现卖乐此不疲。遗憾的是书衍不像他,从小老成听话,反而有点穷机灵。小小年纪一肚子心眼,这边刚答应了不挑食,那边一转身就把青菜叶塞进了小厮嘴里。说得好好的要听故事,结果讲着讲着他就去逗狗了,《聊斋—遇狼》刚说到一半的书御顿时怒了,要提着耳朵把他揪过来,结果书衍把哈巴狗后腿一放“蹲下!”然后回头问哥哥:“其一犬坐于前,是不是这样?狼长什么样子?”
书御顿时哑然。
哎,这个事情应该来问我的嘛,狼这种东西,我可是很有经验的。知道了头尾的书衡如此感叹。
现在她笑嘻嘻的把两个弟弟拉开,一边椅子上放一个,亲自提了滚水泡特色茶给他们吃。书御喜欢莲青色冰裂纹不带花色的薄胎碗,书衍则偏爱有着白兔儿印记的填金小杯子。
眼见书御还穿着靛蓝色银色云纹宫绸书生衫,便问“你刚放了学?”
“嗯,今天先生不舒服,留了个对子给我们对,就散学了。”然后伸出指头戳书衍的腮帮:“结果这小家伙知道我回来就躲你这里来了。”
这贪玩耍不安分的性子像咱娘亲。书衡揉幼童肉乎乎的腮帮。
书御看看书衍又看看书衡,鬼鬼一笑:“姐姐,我方才回来的时候,看到了秦王。他骑着马和四皇子一起往城郊去了。”
书衡失笑摇头:“怎么,你也想去玩?”
“娘亲答应了送我匹马。”书御很得意:“我把四书尽墨出来得到的奖品。”
“恭喜恭喜!”书衡抱拳:“美梦成真!”
书衍爱动,根本无法老老实实坐着,这会儿已经丢了茶杯拿了毛球棒逗书衡那只肥猫。听哥哥这么说当即丢了小棒跑过来揪住书衡裙子:“姐姐,我也要马。要骑大马。我看过四表哥骑射,可威风了。”
书御趁机摆出大哥哥的姿态教育:“好呀,把四书背出来。”
阿列?书衍眨眨眼不说话了。
原本以为这件事就到此为之,结果三天之后,这小子就趾高气扬的牵了一匹小马回来,在府里溜溜溜,很不客气糟蹋了一池子的花。被袁夫人捉去问话却是:“这是秦王殿下的赏赐,我怎么能随意拒绝呢?”
“少来!秦王殿下无端端送你一匹马?”
“因为----因为----”这小子虚了:“其实这是我偷偷拿姐姐的一条手帕子换的。”看袁夫人脸色怪异,他立即补充:“娘亲我们不亏呀,那帕子姐姐亲自绣的,图案说是鸳鸯却像鸭子,是鸭子吧那脚也不是扁蹼是鸡爪子。那四不像丢了都没人捡,我用它换了匹马仔仔,岂不是很划算?”
噗----咳咳咳,书衡一口茶喷出去,呛的直掉眼泪:这坏家伙,真是坑得一手好姐。
被这个弟弟的“坏心眼”伤到,书衡下定决心要把大弟弟培养成正人君子,当天晚上翻着书御的作业本子看他写东西。“科考题?”
“嗯,先生说上次的科举题目很有意思。拿出来要我们辩论。”
书衡定睛一看,确实很有意思。两个富家子弟,张三李四,原本也是一起喝酒吹牛的狐朋狗友。有天,张三捧了个促织笼子上街被李四看到了,李四便上前去说要借来看看。但张三正因为两个人酒桌上看上了同一个歌姬而感到不满,便不予李四。李四却仗着两人有些交情一把夺去。张三自然不肯依,便追上去,结果追逐厮打中,一个不小心,李四一拳头挨下去丢了呜呼小命。张三被捉拿归案,人证物证具在,问,这个案件该怎么判。
过失杀人?书衡挑眉。
“今年新科探花董怀玉,他的律令评了第一。”书御笑道:“先生拿出来供我们学习。”
想到那个姿容俊秀英才天成的青年才俊,书衡也来了兴趣:“他怎么说?”
“一般人都写的是张三“斗杀人命”该斩头,但董探花认为按照我大夏律令,不告而拿,即是偷,强拿便是抢,划入匪类。所以张三的行为不应该是‘斗杀’而应该是“捕匪”,那这个案件的结果可就截然不同了。前者是要判斩首,后者“捕匪”致其丧命,却是可以不负任何责任的。”
书衡微微惊讶,这还真是有点意思。
“据说当时评卷的翰林们吵得可凶了,不晓得这个案件这样判到底对不对,还专门找了大理寺刑狱过来。最后一直闹到了皇帝那里。但皇帝陛下认为董探花言之有理。他说原是李四手贱要去抢,他做件事的时候可曾考虑过张三会打他?”
“原本是玩闹,谁想到会有这样的结果。”书衡无奈:“啊,这样判的话,以后城市风纪就会好上许多了。”
“嗯,董探花认为事有轻重,物有始终,虽说是捕匪,但毕竟是因为促织而伤人命,这里有个轻重失当问题,判劳役和罚金即可。”
书衡脑海里不由得浮现出那个谦谦君子温润如玉的形象,心道瞧着柔和,却原来他的性情如此清冽。原本是一起玩闹的人,但一旦抢走了东西,不管是不是开玩笑,便立即翻脸,定其为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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