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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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响起,是一首舒缓的老歌,二十年前红极一时,最后消失在时光的洪流中,现在已经很少人听了。
原畅的《对岸》。
时间慢啊慢,
黑发染啊染,
渡人的舟终会到对岸。
洛宜的音色和厚重感不搭边,她唱不出气势磅礴的歌,反而和人一样清泠淡然。众人只觉得她像在自己耳边唱,轻轻柔柔娓娓道来,和歌曲的适配度极高,躁动的心也变得安静。
最后一个音落下,现场响起掌声。人不多,掌声却极响,他们为她的第一次勇敢尝试而鼓掌。
洛宜因为掌声而不自觉扬起了嘴角,弧度不大,一首歌三分钟的时间,却被拉得极长。
“觉得比我唱得好的,欢迎上来展示,反正…等我们玩够了,从这家酒吧离去,明天谁也不记得谁。”
谁也不记得谁。
是啊,疲惫到极点时,只希望所有人都失忆,想在城市里肆意撒泼大声哭泣,哪怕像只猴子。
朋友悄然而至
郑南伦会的老歌不多,春晚大合唱一首,歌颂兄弟情一首,还有的就是副歌耳熟能详但只能唱几句的几首。
这首《对岸》他听过,毕竟曾红极一时,小时候家里人一遍遍来回放。
可他没什么感觉,他不习惯这样慢悠悠的曲调,起伏也少,当催眠曲他都嫌弃。
洛宜唱的时候,却有些痴了。
他和洛宜间明明只隔了一个舞台的距离,歌声响起后这距离无限拉长,他在20年后的繁华里迷失街头,洛宜在20年前的歌厅里沉醉低唱。
明明同样年纪,怎么唱出一股岁月的味道。
郑南伦情不自禁拿出手机给洛宜拍了一张,第一次尝试总值得纪念,特别是…这歌好像能走进人心里。
等洛宜下来,郑南伦朝她晃晃手机:“还说不会唱,这不唱的挺好。”
洛宜拍拍脸,她唱的时候光顾着别跑调了,哪里有时间想其他,会唱这首还是因为余母。
余母年轻时有些情调,喜欢花,喜欢文雅的歌。《对岸》出来时余母反复的听,反复的唱,那时她是听众,余父下班后,听众就多了一个。
拥有人生第一部手机后,她贪恋小时候的温暖,把这首歌加入了歌单,夜深人静也来回的听。
后来啊,她看清了未来,知道这个家不会有救了,歌曲就被扔进角落,她没再点开过。多年不唱以为忘了,前奏响起才发现歌词记得清清楚楚。
“挺开心的。”洛宜不去管唱的好不好了,已经有人主动上台展示自己,能有这样的效果她就满意了。
扭头发现郑南伦把手机递到她面前,借着灯光发现屏幕是一张照片,是她刚才唱歌时的模样,从侧边拍的,特别有氛围感。
咖啡店就两个人,金曦不限制穿着,今天的长裙倒是穿对了。
“发给你了。”郑南伦收起手机,眼睛亮亮的。
洛宜一看,有些怪异的感觉,收回目光去看自己手机,越看越满意,最后告诉系统她俗气了。
【?】
“我爱美。”
她之前哪有时间在意外貌,要不是为了撑场面上班都不会化妆。化了也只是比平时白一点,嘴唇红一点,她技术并不好。
成为洛宜后更不在意了,咖啡店店员的装扮总不可能比上市集团特助还复杂,她上班习惯光着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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