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六章 杜甫草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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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早起来,林明带着赵总和黎明去外面找早点吃。
因为第一天吃了一次高价早餐,所以林明一直心里很不爽,想找到便宜一些的早餐,以证己名。
昨天回来的路上,他把几个人吃高价早点的事情讲给了谢工和田主任听,当然,是当作笑话讲的。
听完他说的情况,谢工很平淡地说:“那是你们找的地方不对,成都的早餐很便宜的,一个人三两块钱就可以吃的饱饱的。哪天我带你们去吃,让你们尝尝。”
“谢工,不用了,明天早起,我就带着赵总吃去。”林明很有把握地说道。
这倒不是他夸口,昨天来回都是谢工步行带着他们的,本来就善于记路的林明,早就牢牢记住了谢工来回穿插走的那些路。
而且,据他观察,距离他们住的宾馆不远的地方,拐个弯就去,就应该有早点摊的。他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肯定,但他觉得以他的眼光,那个地方实在是一个摆早点摊的好地方。
果不其然,走出去也就四五百米的样子,就在他判断的那个地方,就有一个中年的女人,正在忙碌着招呼着吃早点的人们。
和他们那边的情形差不多,早餐摊也就是一个路边摊,支着几张桌子,靠墙的地方,支着锅和灶具。不同的地方在于桌子和凳子不一样,北方的街边摊,桌子和凳子大多是高的,就和平时家里的桌椅板凳的高度差不多,而在这里,是那种特有的小竹凳,半高的,放置在一张张的矮桌旁边。
在旁边,挂着一个招牌,上面写着:龙抄手、担担面。
三个人在老板的招呼下,坐在了一张桌子旁边。
天还有些早,人不多,所以三个人就随意找了一张桌子坐的。
这次,林明长了一个心眼,先问道:“老板,龙抄手好多钱?担担面好多钱?”
老板娘爽快麻利地应道:“老板,龙抄手两块一碗,担担面也是两块一碗!”
三个人顿时憋住了笑,互相看了看,大大方方的每个人点了一碗面一碗龙抄手。
赵总没敢要红油的,只能是要原汤的。林明倒是越正宗越好,黎明也壮着胆子,和林明要了一样的。
很快,龙抄手和担担面就都上来了。
赵总的龙抄手不辣,但是,担担面是辣的。
林明一边吃,一边乐呵呵地看着忍着辣不断吸溜的赵总和黎明,很是开心。
黎明还好,虽然也吃不习惯,但还是能够忍着辣,吸溜着慢慢往嘴里送着龙抄手和担担面。
赵总可就惨了!
他是一点辣也吃不得,没办法,只好用龙抄手的汤涮了担担面的面条,才能勉强的吃下去。
林明乐呵呵地说:“赵总,看来您和四川八字不合,以后还是少来吧!”
赵总强忍着辣,边呼着气,边口齿不清的说:“说不说的吧,以后我还是尽量少来,这真是辣的受不了啊!”
老板娘在一旁,看着三个人,也忍不住笑了。然后,用空碗盛了一碗汤,送给了赵总,三个人表示了感谢。
吃完饭,结过帐,三个人一共才消费了十二块钱。
三个人高兴的付了账,当然,是林明付的,来前就说好了由他请客的。
三个人往回走的路上,就似捡了宝般的,很是开心!林明不知道赵总和黎明为何开心,他开心是因为,成都的早餐真是便宜啊,和第一天来吃的龙抄手比起来,就像抢了宝似的。看来,那一天的价格,真的是钢琴曲的价格,他不由得这么想到。
回到宾馆后,赵总嘱咐林明再去复印一些资料。昨天在西南设计院了不少资料,不知道在重庆会多少,赵总担心到时不够用,就特意嘱咐林明要提前多准备一些。
林明答应了。
他和黎明早就商量好了,赵总出去的这几天,他们要好好逛一逛成都,好不容易来一次,黎明不想就这么白白虚耗时光。
八点不到,谢工就带着车来接赵总了。送走了他们之后,林明和黎明就来到了宾馆前台,向人家打听起了成都有哪些可以游览的地方。
服务员递给他们一份当地的游览图,两个人翻看着商量了一番,决定今天先去杜甫草堂。
原因吗?自然是杜甫草堂就在cd市里,很方便去。
很快,两个人就到了杜甫草堂的门口,买了门票后,进去游览,林明不忘索取了一份关于杜甫草堂的介绍资料。
杜甫草堂,是中国唐代大诗人杜甫流寓成都时的居所,位于sc省cd市青羊区青华路37号。唐肃宗乾元二年(759年)冬天,杜甫为避“安史之乱”,携家带口由陇右(今gs省南部)入蜀辗转来到成都。
唐肃宗乾元三年(76o年)春,杜甫在友人的帮助下,在成都西郊风景如画的浣花溪畔修建茅屋居住。唐肃宗上元二年(761年)春,茅屋落成,称“成都草堂”。他的诗“万里桥西一草堂,百花潭水即沧浪”(《狂夫》)中提到的便是成都草堂。因曾被授“检校工部员外郎”之衔,而又被称做杜工部。
杜甫先后在此居住近四年,创作诗歌24o余。唐代宗永泰元年(765年),严武病逝,失去唯一依靠的杜甫只得携家带口告别成都,两年后经三峡流落荆、湘等地。杜甫离开成都后,草堂便倾毁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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