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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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姝身上已经湿透了,无法再继续参加宴会,幸好斗篷是干的,可以裹着斗篷离开回马车上去。讲究一些的姑娘,出行都会自备一套衣衫以防万一,若弄脏了衣物可以随时更换。所以颜姝带一套备用的衣裙是极正常的。不过,即使换了衣裳,她也不准备继续参加桃花宴了。
刚才她整个人浸入水中,发型已乱,头发也无法快速干透。与其狼狈去人前,还不如打道回府。正巧,她之前也向秦相宜承诺过,不会抢她的桃花树,她人都不在,何来争抢呢。
因为是长公主的宴席,无特殊原因不敢擅自离去,翁荣没法陪颜姝一起离开,便差人先送她回去。颜姝取下腿上石块,带着丫鬟满意离去,给这桃花涧里的人留下一桩奇妙谈资。
浑身湿透的另一个人,恐怕也没有继续宴席的可能了。尚在初春,且山中气温还更低,即使是身体底子强硬的人,也不能穿着一身湿衣裳太久。
奚元钧面色不善,行走如风,一言不发下山去换衣裳,他的一群朋友也跟着拥拥挤挤地一道。这群人,既是因为不能丢下奚元钧不管,更多的,图的是看他的热闹。
他们知道奚元钧脾气硬,看他被摆了一道浑身湿透了高兴不起来,因此也不好在他耳边叽叽喳喳,几乎都是装作闲聊,其实说来给他听的。
“那位掉水里的姑娘,可真够有趣的,干嘛还要多此一举往腿上绑石头?”
“大概水性太好,怕浮在水面上没人管吧。”
“有意思。”
“生得不错。”
“也有本事。”
“我们奚世子遇到对头咯。”
“哈哈哈。”
这群人全都看到颜姝往腿上绑石头的事,平日性子散漫嘻嘻哈哈,不喜拘束的人,其实看到这样特别的事,不但不会介意,反倒煞有兴味。
起码对秦少珩来说,他会印象深刻。
他没和其他人一样打趣,而是与奚元钧齐头并进,好心为其介绍:“你认不认识,刚那位姑娘,就是上次品评你作的诗句‘勉强还行’的,她名叫颜姝,打豫州来的。”
奚元钧并未回话。秦少珩以为他不认识颜姝,又道:“看来陆知燕没猜错,颜姑娘果真对你有意啊。我还知道她来京城后两桩有趣的事,你要不要听?”
奚元钧仍是不发一言,秦少珩前行速度未变,然而一不留神,奚元钧又走到他前面去了。秦少珩啧一声,停下脚步,回头向其他人征求认同:“你们看,他又这样,如此不解风情,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开窍?”
一群公子哥唉声叹气,都恨铁不成钢。
但是,望着奚元钧湿透的背影,秦少珩又很快意识到一丝蹊跷。如若颜姝不往腿上绑石块,奚元钧还会跳下去救她吗?这又不是炎炎夏日,潭水冰冷刺骨,奚元钧这个身份,犯不着因为有人把自己往死路上做作,就冒着风寒的风险下去。
真相到底如何呢?即使作为奚元钧最要好的朋友,秦少珩仍然拿捏不准他的心理。不过他知道,奚元钧此人性子冷沉,但喜欢与洒脱离经的人打交道,不然怎么会跟他们混在一起十多年。
兴许,像颜姝这样奇怪而独特的姑娘,刚好能对上他的胃口,也未可知呢?
秦少珩有怀疑,但不能认定。他想着,要是奚元钧觉得人家惹人烦,他倒不会,颜姝这姑娘似乎还挺有趣的。
很快到了晌午的桃花宴,除了因为落水湿了身不得不离席的二人,其余宾客皆按例入座,在接连三座宽广长阔的座轩中,于长形条案两侧依次并排为席。
人太多的宴席这样安排是最好的,既不拥挤,又方便宾客交谈。
这其中,有几处相熟的人群,都低声在絮着刚才在山涧旁看到的意外。外人并不知道绑石头的事,也没见到颜姝落水的始末,唯一知道的,就是晋国公府奚世子今日救了一名落水的姑娘。
听起来只是一件小事,京中每年都会发生不少类似的事,但涉及人物是奚世子,这就耐人寻味了。
外人不知道奚元钧为什么要救人,但既然他做了这件事,就说明是有内情的。许多人都知道奚元钧大好的身份大好的前程,却从未属意过谁。因此一旦发生这样的事,就让人忍不住猜想,莫非他看中落水的姑娘了?
这个真是一件喜闻乐道的大事。听说了的人纷纷好奇,故事也这样传了出去。甚至还有人添油加醋,夸大事实,传出奚元钧对人一见钟情的谣言。
这消息传到秦相宜耳朵里时,宴席都已经结束了。她如愿以偿得到了长公主赠予的桃花树,心满意足。再一望,满场看不到那张面孔,翁家六姑娘身边也没有,秦相宜生疑,莫非颜姝为了守信,连宴席都没来?
她越想越不是滋味,脑海浮现颜姝的面容,既可恨,又……
直到她听闻,颜姝落水被奚元钧所救。原来如此!秦相宜心里萌芽的一点微弱的好感消失殆尽。
陆知燕气了个仰倒,手指发抖,磕磕绊绊半晌,咬牙切齿骂了一句极难听的话。随后又辱骂不停,说颜姝不要脸、痴心妄想,林林总总能想到的说辞全都骂了个遍。
她们这些在身边的人听了,都没接话。因为陆知燕自己还做过比这更大胆的事都有。只是她不够聪明,想一千做一万,也没能骗到想要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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