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送上门的大功劳(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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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为了赚钱,飞鸿就不得不开展偷这项大社团看不上的业务。
这项业务虽然大社团看不上,但对于长乐这种小社团,其所带来的收益,还是有点诱惑力的。
至于影响生意。。。
长乐压根就没有什么生意,怎么影响?
以上,是林正义从差佬内部资料了解的。
而根据他穿越前所看的电影,他还知道,飞鸿手下有一个特别的人,小结巴!
古惑仔之中的女主。
当然,现在陈浩南虽然已经是B哥手下的红人了,但江湖上并没有流传他杀掉巴比的消息,所以自然跟小结巴也还不认识。
想着!
林正义又继续问道,“出来偷是缺钱,还是有什么别的目的?”
“飞鸿哥说要做一比什么大生意,只要做完了,就会给我们每人一大笔钱,但因为资金不足,所以他安排我们一百多号手艺人,到油麻地这边偷东西,偷车,每个街道按照人流量分一个到四五个人!”
“一旦偷到东西,我们要统一上缴到一个人手中,由他记录后,然后由飞鸿哥安排去卖,卖完的钱飞鸿哥拿去做生意,最后生意做完了,再连本带利的还给我们!”
石山解释道,“我和软脚猫。。。也就是你们最后抓的那个人,被分配到了正德街,荣华街车流多,但人流少,所以也就吴二五一个被分配到了那里!”
顿了顿,他有些气愤道,“那小子估计是怕供出飞鸿哥来,回头会被飞鸿哥教训,再加上和我有点过节,所以才说是我指使的!”
手艺人?
好吧,行窃也算是门手艺了,说是手艺人也没有错。。。大概?
不过,他这么一说,林正义也总算明白了,为什么系统没有结案,但刚刚吴二五却是说自己没有同伙了,林正义也没有现对方有同伙。
在吴二五的认知之中,所谓的同伙就是一起行窃,像石山这样子的,哪怕是同一个堂口的,根本不算,而林正义的认知跟吴二五差不多,他认为的同伙也是一起配合行窃的。
但在系统的认知之中,同一个堂口,被安排了同一个任务,就是同伙。
所以,系统没有结案。
弄明白之后,林正义心中有了一丝小兴奋。
为什么?
因为石山说了,他们有足足一百多好手艺人啊!
他们幕后的长乐飞鸿,通过石山的话语,大概能猜到对方最近一定在搞大事情,但无论再大的事情,最后肯定不会让林正义去抓,甚至参与。
毕竟,他只是交通执行及管制组的。
但是眼下这一百多号手艺人,他可以抓啊!
小偷这种角色,如果只有一个没什么,但几个就算团伙了,十几个称得上是大团伙,一百多号人那就是特大团伙!
一个小偷不足为道,可若是一百多号人的特大团伙,那妥妥的是一个送上门的大功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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