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活着(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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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夏天,纽约市郊区。美景镇紫藤街。
时值正午,这里迎来了一位新住户。在美国范围内都小有名气的年轻作家瑞克·史密斯。
周围邻居们事先都从房产经纪那里得到了小道儿消息。
这位新来的邻居不仅是一位年轻的知名作家,他还认识很多真正的上流社会人士,更在欧洲大报纸上写过社会评论。
“这是一位体面的大人物。”
社区唯一房产经济莉莲煞有介事的对周围邻居介绍道。
当周围邻居在听到街面上传来汽车引擎声音时,就都来到了各自的窗边。那个年代报纸还是主要新闻娱乐载体,电视里几乎所有时间出现的都是大人物大新闻和某个大国不太冷静的宣传口号。网络还是普通人接触不到的神秘领域。书籍是知识的唯一载体。
对于身边突然来了位疑似世界知名作家,所有人都微微兴奋的围观着新邻居。
“真年轻啊!!!”
“他是亚洲血统?黑头。”
“他一定是长期写作而缺乏锻炼,太瘦弱了。就像一根细长的棍子。”
“哈哈,这就是个孩子,他连行李都拿不动。”
“长相平平无奇,完全看不出是个大人物。他就自己一个人来住?大人物都有仆人的。”
我们的大作家瑞克明显感受到了邻居们火热的目光,但沉重的行李让他无法快移动。巨大的帆布长筒包,少说也有六十斤的分量。对于一个十八岁的麻花样少年来说,它真的是一个问题。
后备箱里还有几大箱子纸质档案资料,在这个新旧交替的年代。电子版的文件还没有普及,瑞克还在痛苦的用打字机。
反复搬运了几次,瑞克一身细汗的瘫坐在一楼客厅的沙上。静静的思考自己下一步要干什么?刚刚口渴去厨房时已经检查过,两个巨型冰柜里塞满了各种新鲜食材。
饮用水、果汁、牛奶更是挤满了整个冰箱。二楼衣帽间里四季衣物鞋子都整齐而崭新。
屋内所有的电器都处于这个时代的前端。真真正正的拎包入住。
“波茨小姐的办事能力果然强悍,和她签约的选择真是太正确了。”
瑞克看着房屋内的简约低调的装潢再次感叹背靠大树好乘凉。
这段故事还得从头说起。
最初来到这个陌生的世界,他一睁眼,面前的落地窗中有一副瘦弱干瘪的身躯倒影,手里抓着不知真假的身份证件。摸遍全身,口袋里仅有一张乱涂乱画的破旧羊皮纸。
远处垃圾场的老拾荒者都说他是个只会笑的傻子。
那绝望的一天,他忍受着寒冷与饥饿一次次的尝试着唤醒小说中提到的能力。但除了前世的记忆格外清晰,黑暗中只有更冷更饿。在寻找警察求助无果后,他试着活下去,但这副身体太弱了,走不出一条街,就已经气喘吁吁。
一次次缩在街角的垃圾桶旁昏睡过去,又一次次在金色的梦中醒来。浑浑噩噩的像个随时会散架的骷髅。穿越者老陈慢慢变成了垂死挣扎的流浪汉瑞克,一切都是为了活下去。
几经磨难,在又一次即将昏睡在中央公园的角落时,他幸运的遇到了一个叫菲比的女汉子。
菲比热心的传授了纽约流浪指南,教会他怎么在垃圾场生存、如何在救助站抢到热水、哪里是绝对不能去的禁地。可以说,从这天开始,穿越者老陈的神智才彻底清醒过来。也是从这一刻开始,第一马甲身份瑞克·史密斯正式启用。
半个月后,他费劲的在垃圾场角落里捡了台破旧的打字机,然后在流浪汉收容所附近的胡同里,靠三手的食物与二手的废纸开始了文抄之路。
脑子里关于前世的记忆太清晰了,就像从硬盘调取曾经存储的文件,他记得每一个字。哪怕饿的眼花,他依旧可以清晰的回忆起前世的每一秒。因为口袋里那张破旧的羊皮纸,他联想到了曾经读过的一个冒险故事。那个故事的开篇也是一张记录了宝藏的羊皮纸。
一次次用冰冷颤抖的手打字,也一次次蜷缩在角落里昏睡过去。每个梦都会在一阵耀眼的金光中醒来。那金色的光芒很温暖,支撑着濒死的瑞克写完了第一个故事。
激动的拿着破旧的稿件,流浪汉瑞克·史密斯先生被出版社门口的保安一顿胖揍。
胖揍让傻子接受现实,学会成长。
当天夜里。干瘦到极限的瑞克,丝滑如黄鳝般钻过了铁栅栏,进入一家名叫布鲁明戴尔的综合商场开始“零元购”,并在黑暗中与保安斗智斗勇到天亮,在得手后,他慌乱的扛着一大包衣物跑进了一个陌生的社区。
第二天早晨一个贫民区的理店内。
衣服整洁的瑞克奋力洗刷了厕所,还有店内所有的玻璃。
店里的帕帕老爹给瑞克理了个清爽的光头,并帮他清理了出版社保安赠送的伤口。最后还请他吃了新烤的面包。
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第六天。重新用干净纸码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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