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前身的女人来了(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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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惠儿第一时间睁开了眼睛,当看到铜镜中的两道弯眉时,她出了一声惊呼。
“这眉妆竟然如此好看!”
李晔又看了一眼,笑道:“不是眉妆好看,而是我家惠儿美丽。”
他当然不知道,如今的贵妇群流行的是桂叶眉,那就像两只蜻蜓翅膀倒竖在眼睛上面。
加上她们喜欢涂铅粉、腮红的习惯,如果夜间看到还以为是碰上鬼。
好在何惠儿的脸并不是那种惨白,因为前身即位的第一条命令就是节约。
所以后宫的嫔妃宫人,只敢在脸上拍一点香粉。
听到称赞,何惠儿的脸又红了,这更增添了几分妩媚。“圣人,现在该换衣服了,今可是个大日子。”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
这是老祖宗留下来的话,加上唐朝是武力开国,对军事也最为看重。
今,元从禁军的三千子弟兵要到这蒲青宫,作为一国之君,李晔当然要郑重其事。
身上是一件明黄色的长袍,头上也是相同颜色的翘脚幞头。
在太阳底下,李晔就是金光灿灿的一根。要是这年代有狙击手,他早成先帝了。
“圣人,微臣辜负圣意,罪该万死!”李绅才看到那一抹明黄,就一溜烟的跑过来,然后跪倒在地上。
李晔抬腿就是一脚,吼道:“滚起来,见了谁都磕头,你特么还打什么仗?以后元从禁军只准行军礼,朕再看到软脚虾,你就脱了军装滚蛋!”
“是!”李绅弹簧般的蹦起来。
他抬起右手重重的锤了一下左胸,吼道:“启奏圣上,微臣招兵三千一百二十四人,另有老兵二百零三人,加上家属共计一万四千五百七十二人,现已全数到达。”
“就地安置。”李晔点头道。
古代的名将最喜欢的就是农民,岳家军的主力是农夫,戚家军就不在城市里招人。
甚至李晔的老领导,一个退役的中校军官也一再重申,最好带的是农村兵。
因为,城里的人多少都读过一点书,这心眼就比较多。
一旦遇到困难,他们最喜欢的事情就是绕开。
如果在政务上,这样的人叫做聪明。
但在军队中,这叫贪生怕死。
光这还不算,在犯错误的时候,城市兵往往会狡辩,而农村兵一般会低头认罪。
这在讲究纪律的军队中,自然会分出轻重来。
因为该死的历史局限性,李晔也不可能跳出这个圈子。
但他又能怎么样,把种地的农夫抽走,明年春所有人都得饿死。
想到这些,李晔恶狠狠地道:“告诉老兵,跟我往死里操练,先淘汰三分之一。”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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