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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洛涅树林位于巴黎的左侧,属于王室,国王时常会率领着贵胄重臣到里面狩猎策马,消磨时光,久而久之,就像是凡尔赛与枫丹白露,环绕着这座翠绿色的天堂,就有了一些旅店与戏院,有些纯粹是为了照顾贵人们的饮食起居,有些却是为了满足另一种需求——有的是,因为这里距离巴黎更近,后者,也就是无法为外人道的交易竟然在不知不觉中来势汹汹地展了起来,完全越过了人们的初衷,不过鉴于它给他们带来的利润着实惊人,连续两任相,也就是黎塞留与马扎然,在收取了巨额的税金后也保持了沉默。
整个巴黎乃至半个法国的人都知道,布洛涅树林的“名姝”们品质上乘,服务道地,收费虽然昂贵却也称得上公道,男人们都爱往哪儿去,甚至只是普通市民或是小商人,一些丈夫甚至挪用自己妻子的嫁妆,或是强迫自己的妻子去做同样恶心的事情弄钱来照顾这些女孩的生意,一时间,这里的夜晚甚至比白昼还要热闹,马车与马匹川流不息,往来难绝,就算是之前整个巴黎都在暴动,这里也没少过士兵、屠夫或是法官的踪迹,或是说,正是因为时局不安,人们也更需要麻痹与安抚,也更有挥霍的冲动,毕竟在这个时代,就连国王也不知道是不是能够看到明天的太阳。
所以说,无论是拉罗什富科公爵的夫人(和他已经有了好几个孩子的表姐),还是也与他有了一个非婚生子的隆格维尔公爵夫人,都没有权利干涉他在这方面的作为,也不会有人好奇他的行踪,男人们到布洛涅树林,还能做什么呢?
拉罗什富科公爵骑着马,在日落之前赶到了布洛涅,他所要去的地方乃是一处隐藏在沼泽与树林之间的爱情庙堂,这座建筑要让别人来看一定会觉得很奇怪,因为这里不但在房间外环绕着延绵不断的长廊,它还延伸到了四方的庭院里,将庭院分割成四个部分,与现在人们喜好的低矮植株不同,庭院里触目所及都是高大的乔木,它们的枝叶遮天蔽日,可以想象,在盛夏时节,赤日炎炎的时候,哪怕一个人不戴帽子,不打伞,他也不会受到阳光的侵害。
公爵走进这里的时候,一场盛大的宴会方才开始,有人为他卸下了斗篷,有人帮他收起了帽子和手套,有人端上了盛着玫瑰水的黄铜盆让他洗手,他一进到房间里,扑面而来的就是燥热的空气与浓郁的葡萄酒香气。
“今天是谁在主宰这里?”拉罗什富科公爵问道。
“酒神巴克斯。”有人这样回答,这是名姝们为了保持人们对她们的鲜感而玩弄的把戏,酒神巴克斯因为其隐秘与阴暗的象征意义,出现的频率几乎仅次于维纳斯。
于是公爵也从善如流地换上了罗马人的交叉绑带鞋,披上了宽松的亚麻袍子,戴上了常春藤与葡萄枝绞缠的冠冕,一位露着臂膀的少年给他斟了酒,他拿过酒杯一饮而尽——这几乎就是一种暗示,他跟着这个少年往庭院深处走,经过的每个房间都可谓春光满室,公爵心想,若是有人要做神圣的裁判,与其让他从烧红的十二柄铁犁上走过,倒不如让他从这里走过,若是他能够不起任何欲念,那么也与圣人没有什么区别了,当然也不会有罪。
这样的想法直到长廊的尽头方才消散,公爵的导引者一伸手,就推开了沉重的铜门——谁也看不出那只细巧白皙,就像是糖粉捏成的小手竟然有这样大的力气。
里面是几个连在一起,只用帷幔间隔的房间,每个角落都有正值青春年少的男女或坐或躺,尽情的饮酒作乐,任凭猩红的酒液倾倒在昂贵的丝毯上——最后一重帷幔是厚重的蓝紫色天鹅绒,点缀着早已被人遗忘的纹印,少年在这里止步,拉罗什富科公爵以一种对着国王或是孔代亲王也没有过的恭敬态度屏息静气地等待着,直等到被召唤,才低着头,一步步地走了进去。
第三十三章疯癫的吸血鬼亲王阿蒙
一位从外表上看,只在三十岁左右的男性正坐在一把高背椅上等着公爵,这把约在十三世纪完工的高背椅正是最典型的“教皇”椅,也就是说,靠背格外宽大,并且由三个尖尖的拱顶组成,然后在椅脚与椅脚形成的三个面上也各有三个尖顶的拱门,这样在椅子上人们可以看到总共十二个拱门,数十根细柱,椅子的扶手上方是卷曲的线条,不能扶手,座面上铺着织锦的软垫,软垫的四个角都垂着金丝的流苏,除了这把椅子,房间里就没有其他的家具了,只有帷幔与挂毯,墙板是深黑色的,垂挂下来的黄铜支架上,散着馥郁香气的蜡烛正在燃烧。
拉罗什富科公爵看到对方向他伸出了手才敢走上前去,吻了那只手上的戒指,那只手传出的森冷寒意让公爵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殿下……”公爵嗫嚅着说,而那只手抽了回去,摆了摆,“我知道你要说什么,”那位殿下说:“但没必要,公爵,没必要,因为我们一直在注视着你,我的好先生,”他戏谑地说:“我们知道你做了些什么。”
公爵顿时双膝软,不由自主地跪在了地上,“殿下……唉,殿下……”他哀求道:“我誓,我可以向上帝誓……”
他听到有人在吃吃笑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
“好啦,”那位殿下说:“难道你真的做了什么嘛,我相信你,公爵,要说你有多么忠诚可不见得,但要说你有这样的胆量,我是不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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