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接手烂尾楼(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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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黄,可以色,但底线不能破!
谁说一定要有娼妓才能多赚钱,靠那些弱女子赚钱多多少少有损秦朗的道德光辉。
但是秦朗也不是圣人,所谓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
堵不如疏,一味的禁止也不好,两情相悦摩擦出火花很正常,但是不要干巴巴的掏银子买钟,太土了。
秦朗决定重建女团。
没错,打造出这个时代的万人迷,让所有人为之欢呼,为之着迷,为之神魂颠倒。
正所谓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不如偷不着,眼睛看着手却摸不到才是最赚钱的。什么秦淮花魁,什么扬州瘦马,什么五陵少年争缠头,主打就是一个偷不着。
什么时候银子一掷如流水,只买一曲琵琶声,那才是真正的带动消费。榜一大哥就是这条街最靓的仔!
他缺什么吗?根本不缺,无论声光还是道具,他都趟趟熟啊,什么小短裙,大白腿,什么诱惑舞姿,绝对让这帮家伙见识一下明星的力量。
而且这多纯洁啊,凡是想歪的自己面壁去,这叫艺术!
秦朗亲手写了一张纸:招工!
然后贴在烂尾楼的屋檐下,又在旁边提上了一些小字。
“经过文旅局深入研究决定,将此处不良资产进行收购处理,不日将做为新项目开工建设,包吃包住,工钱美丽!”
蓝怡这些天一直跟在秦朗身边,既然当初雇主给的地点就是魏国南阳,那她就在南阳等着好了,顺便跟在这个秦大人身边,看会不会得到目标的消息。
最初蓝怡对秦朗的印象就是四个字:贵族子弟。
因为那些贵族的气质很轻易就能看得出来,最明显的气质就是傲慢。
各个眼高于顶,因为他们垄断的知识的缘故,普通目不识丁的农人就是愚蠢无比的傻子。
秦朗身上就透露出这种气质,甚至比所有蓝怡见到过的贵族都明显,他不光是把目不识丁的农人当傻子,就连博学大儒在他眼里恐怕也不聪明。
那种把全世界不放在眼里的狂妄实在是太显眼了,以至于蓝怡最初一见到秦朗,就认成了雍卓。
但是蓝怡后来现秦朗的气质生了一种变化,不知道是从哪一刻开始,秦朗似乎有点不那么臭屁了,虽然还是很臭屁,但是总算是有所改观。
看见秦朗写了一张告示后贴在房檐下的木门上就扬长而去,蓝怡从胡同的拐角走出来,来到烂尾楼前面察看。
白纸上的字很丑,可以说非常之丑。
这时代书法被视为一个人的脸面,就连蓝怡的一笔字都刚劲有骨,勾划力透纸背。但是秦朗的字刚好相反,软绵绵一大坨,而且字写得丢笔划错部,似乎是把草书硬当成楷书来写了。
蓝怡连蒙带猜终于读懂了这则招工启示。
大意就是说这个地方已经成为了“不良资产”,被他强行收购了。然后他打算建设一个新项目,所以招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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