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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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顿时脸红,心跳飞快四肢一僵,呆呆傻傻看着林树不知该说些什么。
“难道靠吃的还得不到它的芳心?”他从兜里掏出一根火腿肠,剥开皮放在那猫面前晃了晃。
可这只猫明显是混吃混喝的老油子,吃的骗到手之后,扭头就把脸放在我的手心儿里,任我如何搓弄,还打起了呼噜,就是不理林树,“你这点儿小恩小惠就想贿赂人家?”
“据说能得到猫狗喜欢的人身上都有种特别的气场。”
“特别好欺负?特别慢半拍?”我故意撇撇嘴,又接连啧啧两声。
“不,是特别特别。”林树脸枕在胳膊上,侧头看着我笑,那被猫啃了一半儿的火腿肠被他掰成一节节放在地上。
特别特别,亏他想得出来,而在我看来他与那猫就像是这夏日里迷人的茉莉香气,我都很喜欢。
“不过我记得以前上学的时候食堂里有个大姨,经常把剩饭剩菜拿回去一些喂流浪猫流浪狗,我听蒋薇说那个大姨家十八九条流浪狗,还有好多只流浪猫,都不是她刻意收养的,就是她总喂吃的,就都跑到她家院子里了。”我抓挠着白猫的小脑袋瓜儿,闲聊起来。
“我知道。”
“那个大姨现在还在食堂吗?”我好奇问。
“不在了,据说是丈夫走了之后房子动迁,就跟孩子去南方了。”
我们这儿管去世叫走了,人到了一定年纪,走了像是个终止符,坠在某个长久不见的人名字后头,就会被默认为他去世了,只有那些四五岁还不懂死亡为何的孩童才会天真问上一句:他去哪了?
“那她养的那些猫狗呢?”
林树摇了摇头,“不知道。”
不知为何,我心中忽然很是失落,自己熟悉的一切正在慢慢消失,熟人慢慢退场,也许是我太过于迟钝,总觉着人生这条路自己走得很慢,过着相似的每一天,可总有一件事或是一句话突然出现,就像是开关一样勾起昔日回忆,这才恍然发现原来在不知不觉之中已改变了太多,而且永远没有改回去的机会。
所以才总有人说人生是张单程票吧?
树下的猫站起身,伸了个懒腰,两只爪子朝前踩了又踩,在打了个哈欠之后站在缘石上左右看了看路上的车,踏着轻快步伐扭着屁股,往拆迁区头也不回走了,这一刻我那莫名其妙的伤感天分让我觉得它是带着我高中记忆一起去的。
“我带你去个好地方!”林树忽拉住我的手飞奔起来。
我终于再一次感受到想死是什么滋味儿,上一次还是高中体测,七扭八拐进了条巷子,已经掉色发白的喷绘布上四个大字:王哥小炒。
“这不是我们高中时开小灶的地方吗?”我站定在居民楼下掐腰喘着粗气,这家小破店不晓得开了多少年,一楼也不是个什么正经门市,早先还有垃圾道,站在楼道里就可以把垃圾丢到楼底下。
“老板!两份炒叉子!两瓶橘子汽水!”
老板从后厨冒头出来,是个胖墩墩的大叔,看体型像是个□□大哥,又高又壮,可一笑起来两个酒窝挂在脸上,双眼眯成一条缝,一秒破功,“坐,马上就好,汽水在冷柜里,自己拿哈!起子挂在冷柜旁边!”
“好嘞!”林树高声答。
据说这大叔曾经也是风云一时的人物,但她老婆却曾告诉我们哪有什么风云一时,老实到连耗子都怕,就是年轻时候朋友打架,看他二百来斤叫去撑撑场子,他又不晓得什么情况,傻乎乎就真的赶去了,结果刚到警察就来了,被带回去好一顿教育批评,本来就是这么个阴差阳错的事儿,不知道怎么就被传得有鼻子有眼儿。
不过他老婆也很厉害,嗓门儿很大,所以我从蒋薇那儿一度得知了个什么□□老大为霸王花洗手作羹汤的狗血故事,问题是当时还觉得贼浪漫,小说照进现实了。
我一口气喝下大半瓶冰镇橘子汽水,林树坐在对面小声说:“你等一下。”
这才用余光瞟他,接着手里的汽水就被残忍没收。
“慢点儿,天热,凉的喝快了肚子疼。”他轻声碎碎念。
我觉得所谓的羹汤也未必单指饭菜,对吧?
一碗热乎的炒叉子下肚,还是熟悉的味道,大概是人吃饱了就会觉得异常幸福,哪怕什么好事都没发生,可同样的,也没有坏事出现,不是吗?
当然,如果回去的路上那辆老自行车没掉链子的话就更好了。
站在路边儿,林树一双手弄得黢黑,我这才问出一句:“您这车贵庚啊?”
“一点儿都不老,我上小学时我妈还骑这车载过我呢!”
我看着生了锈的老车撑子,指着掉了链子的自行车说:“它也上初中了吧?孩子放暑假还要出来干活,挺辛苦的,回去给孩子加点儿小灶,上点儿油吧。”说完,我俩像是发神经似的站在马路上狂笑。
不过也好,可以一路慢慢走回去。
茉莉
昨夜我和费一宁打了一个多小时的电话,把我跟了林树的来龙去脉说了个清清楚楚,从而也得到了个爆炸性的消息,丁格见她爸妈了。
准确说是丁格来看她,那总要找个地方儿住吧?在酒店开好房间,两个人从酒店走出来时被她爸撞了个正着,说到这儿电话那头传来了尖锐爆鸣,我蹙眉将听筒拿得远远。
等费一宁冷静下来我才问:“然后呢?”
“然后我爸非要见他爸妈,把这事儿掰扯掰扯,我就解释我俩啥也没发生,清清白白。”费一宁说这话时好像恨不得对天发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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