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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画好了,我打算给江寻写第一封家书:已有十二个时辰未见夫君,甚想。夫君一离家,以我沉鱼落雁的容貌,吸引来一众狂蜂浪蝶。我走在路上,都有人丢帕抛果,时常满载而归。人美,着实累。一想到,我是有夫之妇,立马将这些情信焚烧,附上画像一张,夫君好清晰明了看到我当时的境况。我对夫君之心,天地可证,明月可鉴,一片赤子之心啊!夫君在外可好?莫要领些扬州瘦马,或是凄苦表妹回来。我不甚好客,怕是会赶人。今晚想吃炒兔肉,加些辣子和野菇,愿与夫君一同赏天上月,见月如见我。顺道,夫君若回信,浅显易懂便好,女子无才便是德,所以我比较贤良淑德,你懂的。
我给江寻写的家书非常肉麻,估计他就吃这套。没过几天,果然,江寻就命人快马加鞭给我送信了:吾思夫人,思之若狂。哦,夫人说要浅显,那便浅显吧。我也想你,朝思暮想,夜不能寐的那种。办差无甚新鲜事,领十匹马,水路船一只,馆驿也无肉可食,不可铺张浪费,以免有心人被弹劾,不如府中好。至于扬州瘦马一类,夫人莫要担心,为夫洁身自好,也只与你耳鬓厮磨。若是炒兔肉,莫忘了放些老酒,去腥,肉质嫩些。也罢,想来我信送到时,你已吃饱喝足。我不在府里,你便是最要紧的。若是有刁奴敢让夫人不顺心,只管打杀发卖便是,无需问我。切记回信,甚念,一切安好。哦,那张画像画得不够惟妙惟肖,为夫没认出夫人眉眼,若是可以,寻个擅画者画一张送来,为夫好睹物思人。
我将江寻的信收起来,小心存好。说句实话,他一不在府内,我就觉得无聊至极,整个人空落落的。
这样的日子熬不过一天,我又给江寻写信了:夜里总想夫君,原来相思真能入骨。答应给夫君绣的红豆香囊已经完工,打算此番让人一并带去给夫君。夫君不在府里的时候,我连饭都少吃了一碗。这样一想,大概是夫君的颜色好看,很下饭,比豆瓣酱汁蒸肉还下饭,因为吃蒸肉,我最多再添半碗饭。我葵水走了,实则夫君说的新婚之事,我也有些怕,不过夫君想的话,别说上刀山,就是下火海,我也奉陪到底。不过真的上刀山的话,我也是不去的,这话就是说说而已,夫君莫要放在心上,我贪生怕死。
我将信递给白柯以后,就安心在府中等江寻回音。独守空闺的感觉实在难熬,这夜书铺又举办了一次签售会,我就去了。
楼楼大抵也知廉耻,不会肆意纠缠我,何况有白柯在身边,她武艺高强,定能护我周全。
夜里,雪停了,万家灯火,银装素裹。
我刚到一间茶楼,楼楼就迎了上来,道:“江公子多日不回信,我十分想你。不若借一步说话,我有要事相商。”
我摇摇头,拒绝:“你的心意,我已知晓。只是我没那样的心思,我一颗心都在我情郎身上,以后咱俩还是莫要来往了。”
楼楼笑了声,慢条斯理道:“哦?是江大人吗?”
“嗯?”等等,楼楼是怎么知道的?
“明人不说暗话,江……公主还是随我来吧。”
我目瞪口呆,确信自己没听错。他喊我公主,而非公子。
“你是谁?”
“你可记得这块玉佩?”他突然从袖中掏出一枚玉,递到我眼皮子底下让我瞅了一眼。
我大惊失色,这块玉佩是叶总管的贴身之物。叶总管是从小看着我长大的,他于我而言,比我母后稍疏远,比父皇却又亲厚一些,说句大逆不道的话,就跟我亲祖父一般。
“叶总管在哪?”
“莫急,随我来。”楼楼朝我使了个眼色,不动声色将我领到一侧厢房。
厢房门一开,就有人背对我而立,他着的衣衫正是叶总管偏好的常服。
我眼眶发烫,险些落下泪来,呜咽出声:“叶总管?”
对方转过身,颇为尴尬:“我是叶公公的干儿子,叶公公……唉,已经死在贼子江寻的刀下。”
等等,信息量有点大。
也就是说,我夫君江寻,杀了我最亲爱的祖父叶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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