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节(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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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是馒头。”林稚笑着解释,“是烧麦。”
“烧麦?倒是没听过。“沈小七摇了摇头,叹道:“阿郎只大了我几岁,点子却那么多,我什么时候才能像阿郎一样聪明。”
林稚却很有数,他哪里是点子多,只是站在了巨人的肩膀上而已,解释道:“我也是从别人那里学来的。”
烧麦蒸熟,掀开锅盖一看,一个个胖嘟嘟地站在笼屉上,最上方白里透红的虾仁饱满诱人,和色泽淡黄的面皮相得益彰,虾肉的鲜美味道扑鼻而来,样子也好看。
“色”和“香”都有了,不知味道如何。
林稚和沈小七一人捏起一个,先吃了起来。
刚咬一口,沈小七就忍不住嚷起来:“好吃,太好吃了!我这辈子还没吃过这么好吃的馒……呃,烧麦!”
虾肉鲜香脆嫩,带着独属于虾子的回甜,搭配柔软而富有嚼劲的饼皮和鲜美的香菇丁,让人一口接一口停不下来。
林稚却觉得还能做得更好,笋丁可以少放点,香菇多放些,另外是不是还可以再添些胡萝卜……
又将馅料仔细改进一番,鲜虾烧麦终于上市了。
春风楼的招牌在这儿摆着,和青天白日下的摆摊相比,店铺的客流量明显更大,单是晨间鸡蛋灌饼的销量就翻了一番——这还是在许多人不知道开了个林氏食铺的情况下。
到了午时,更是值得吃惊。
一屉烧麦刚刚蒸熟,赶忙又换上下一屉,林稚包馅的手就没停过;买生煎和买烧麦的客人四六分,在店门前排起了长长的队伍;就连原是打算去四五楼的贵客,都“纡尊降贵”地前来排队。
食客们的声音响成一团:“好香啊!闻着就好吃!”
有人疑惑:“这是在卖什么,怎么这么多人排队?我也来排一排。”
还有小孩子的声音,“阿娘,我想吃这个……”
烧麦能打包带走,也能堂食,一个食客成功买下心仪的鲜虾烧麦,寻了座位,另要一小碟点了香油和蒜泥的醋,还有一碗皮蛋瘦肉粥,就着吃了起来。
他夹起一只烧麦,咬一口,薄薄的面皮包裹着虾肉,一口下去,虾肉爽脆鲜甜,能吃到大颗大颗的虾肉,其中的香菇和笋丁更是点睛之笔,把虾肉的鲜美发挥到极致,好吃!
不光是他,店内其余食客也纷纷赞叹:“真的好好吃啊!”
“用料好良心,我从来没有一次性吃过这么多虾!”
“阿娘,我还想再吃一个……”
声音此消彼长,正在排队的食客肉眼可见地更加急迫了——怎么还没到我?
将入夜时,孟琼舟走进春风楼。
林氏食铺就在一层,面积不大,靠着大门,还算显眼。
店前别说彩楼欢门,甚至连个草葫芦、银大碗都没挂上去,只点了几盏红灯笼作为装饰。
却温馨、和暖,有家的感觉。
今日朝中有事,他忙了一天,朝时和午食都是在宫内用的。
为了迎合官家口味,公厨的膳食油重又辣,吃得他很不熨帖,两顿饭下来,也就勉强吃进了五六口。
原是想回孟府的,不知为何却来到了这里。
孟琼舟信步走了进去。
林稚忙了一天,感觉自己腿都有些发软,此时客人不多,正好有时间把饭吃了,刚冲着今日的热点鲜虾烧麦张开口,就看见一个红衣人走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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