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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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田地?”黎荞诧异,乐得转了话题:“他买田地干什么?”
“他说胭脂水粉和漂亮衣服不保值,若是家里生意没了,这些东西也跟着成了废品。还不如买田地,就跟村长家那样,平日里可以种庄稼,遇见难事了,也能拿去卖钱。”
陶竹解释。
“浅哥儿经此一遭,的确长大了不少。”
“可不是。所以我想着,要不咱们先不盖房子了,咱们先买地?田地是最保值的东西了,这时候买地,还能种一茬红薯、玉米。”
陶竹道。
“你也被吓着啦?”黎荞赶紧给他算账:“盖房子用不了多少钱,咱们半个月就能攒出来。等盖房子的钱够了,咱们就买地。”
“可时间不等人,半个月后就真的太晚了。咱们种点红薯玉米,吃的时候就不用买了。”
虽然说红薯玉米是杂粮,价格比面粉便宜很多,但总得花钱不是。
而且,他家的人,饭量都大。
他身为小哥儿,饭量和男人的一样。
黎荞和黎大山更是一个人能顶两个人,像是面条,他们一家子敞开肚子吃,一顿能吃掉二十斤。
当然,湿面条因为掺了水会比面粉沉。但若是加上吃的馒头饼子,那他家一天吃掉二十斤面粉轻轻松松。
一斤面粉,若是向乡亲们购买,价格比县城的便宜些,七八文钱一斤,二十斤就是一百五十文左右。
若是再加上每天都有的肉和鸡蛋,那一天光是吃饭就要吃掉二百文。
当然,他不是舍不得,他自己吃的也很开心。
但买面粉这个行径,在乡下来说,太奢侈了,真的太奢侈了。
若是吃自家田里种的小麦,那肯定比花钱买旁人的省钱。
“我看,你就是被浅哥儿家的事儿吓着了。”
黎荞说着,搬着小板凳挪到了陶竹身旁,与他紧挨着,也握住了他的手。
“别怕,咱们的点心是独一份的,别人挤不垮。”
陶竹:“……”
好吧,他抿紧了唇,身子靠在了黎荞身上:“那天咱们得罪了那个赵掌柜。”
和想搞死郑家生意的小地主相比,人家赵掌柜怕是要厉害百倍,毕竟醉仙居做的是富贵人的生意。
郑家几十年的生意都扛不住小地主的低价竞争,更何况是他家的点心呢。
“所以我就想着,趁着咱们每日能挣不少钱赶紧买田地。盖房子的话,咱们盖的再好,在乡下也卖不出去,可田地不一样。”
“行,听你的,咱们先买田地。”黎荞点头,果真如此,竹哥儿被郑家的事给吓着了。
只要能让竹哥儿安心,那竹哥儿说什么就是什么。
不过,他又道:“你放心,再不济我也能去捉鱼,卖鱼的话,一日也能挣不少钱。”
“而且,咱们也可以去县城门口卖点心,那里人挺多的,咱们的点心成本低,把价格降低一些,生意肯定不错。”
这也是他当初的设想。
之所以决定做点心生意,是因为这个不需要带太多的物件,随时停随时走。
那时候他想着,等他和陶竹成亲了,两个人每天背着背篓去县城门口卖点心,以城门口的客流量,生意肯定能做下去。
他还记得那个买沙琪玛的烧饼大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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