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那双绣花鞋(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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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雾山连绵百里,峰峦起伏,最高有七峰,高耸入云,平日里只见白云环绕山腰,不识山顶真容。紫雾山山林密布,飞瀑奇岩,珍禽异兽,在所多有,景色幽险奇峻,天下闻名。
只是更有名的,却是在这山上的魔道门派----黑魔门。
黑魔门一脉历史久,创派至今已有五百余年,为当今魔道之。据说开派祖师本是一个落魄书生,半生潦倒,郁郁不得志。在其知天命之年时,一心跳崖求死,路经紫雾山,见此处钟灵奇秀,聚天地灵气,是一绝好之地,便思忖葬在此地也算风光,当下立刻登山,从山顶处一跃而下,结果这书生倒是命大,被崖壁上一株破石而出的松枝所救。
所谓是大难不死,必有后福,未几,他竟于紫雾山深处一处密洞内,得到一本无名古卷,上载各般魔门妙术,艰深枯涩,却是妙用无穷,威力巨大。
书生得此奇遇,潜心修习。忽忽二十年,小有所成,乃出,几番江湖风雨,虽不能独霸天下,倒也成了一方之雄。遂在紫雾山上,开宗立派,名曰:黑魔门。
而在他溘然长逝之后,不料其后百年间,不知是天意弄人,或是缺少底蕴,黑魔门日见式微。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整整四百余年,情况才有了改变。
大概是上天累了,不再捉弄黑魔门,在这个时候,从黑魔门第十一代传人,竟出了一个惊才绝艳、领袖群伦的绝世人物,此人天资聪颖过人,为黑魔门第十代门主天弄收为关门弟紫,那时此人年仅二十岁。
那人入门之后,只一年间便将天弄所传的所有魔功术法领悟贯通,在众弟子中独占鳌头。又过一年,便连弄天也只能凭借深厚修行与他勉强打个平手。
弄天又惊又喜,断然将祖师传下的那本古卷拿出,传于那人自行参祥。那人便就此在后山“魔岩洞”闭关,这一关便是十年,方才破关而出。
据说他破关之时,正是月圆之夜。那夜冷月高悬,整座紫雾山通天峰便如白昼一般。忽尔狂风大作,后山竟有龙吟长啸,声震百里,听者无不变色。
一声巨响,魔岩洞府豁然而开,此人披肩长一片猩红,面带微笑,身有魔气,缓步而出,众人骇然,以为魔尊。
这个人,叫做项千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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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悠悠,如白驹过隙,二十年的时间似乎使这座江湖老去一般,整个江湖只能听到一人名号。
一代魔尊项千仞!
二蛋这两个字以被人遗忘,江湖上只知道一代魔尊项千仞功参万古造化,开仙门而不入,以一己之力扭转整个天下局势,使黑魔门如日中天,位于魔道魁,独战正道五岳派。
然而,突有一日,一代魔尊项千仞辞去黑魔门门主之位,如农翁一般,穿粗布麻衣,骑一匹瘦马绝尘而去。
从此了无声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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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你还在等我吗。”一骑临近项家庄子,暮色中依稀可见几处人家的炊烟袅袅,麻衣男子牵马而行,跟村口一户泥屋人家讨要了一瓢水,一家三口都很热情,咧嘴笑着说“尽管喝,包够。”
麻衣男子笑了笑,作揖道谢,扬长而去。
过了二十年,项家庄还是项家庄,一栋栋简陋黄泥或是茅草房子都建在山腰上,背后是山,面对还是山,那条小溪流依旧在山脚潺潺流着,只不过乡间小路上的桃花已经全部凋谢枯萎。
麻衣男子牵着马,绕着山路缓步前行,记得那年离家时这条路还是用黄土积余而成,每逢下雨便会泥泞不堪,而如今已经铺上了青石板,平坦又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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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衣男子缓缓的走在这条平坦小路上,心里却莫名的有些堵,路比起以前好走了很多很多,再也不会有黄泥沾鞋了,但他感到一种至心底的陌生。
他记得自己的家住在半山腰上,家门口有座小土堆,每次自己从镇里读完私塾回来,爹爹总会吧嗒着烟枪,坐在小土堆上盼着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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