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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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随风闻言点了点头,可是修竹自认领了军棍,虱子多不怕痒痒,便又小心翼翼提醒郡王:“郡王,县主的为人向来是眼里不揉沙子……您若想纳公孙姑娘,也是瞒不过的,不如索性挑明些……”
霍随风冷眼瞪着他道:“我平日里可是待你太宽和?竟然满嘴的胡语!我这正妻都跟金尊菩萨般,三叩九拜才请回自己的地界,纳哪门子的妾?你若再胡言,军棍也别领了,直接收拾包裹归乡滚蛋去吧!”
修竹赶紧一缩脖子,只灰溜溜跟着郡王策马远去了。
他岂不知笑娘必定会疑心?只是他此番折返已经耽搁了时间,接下来的战事不甚好打,一着不慎,便要满盘皆输,他必须尽快赶回去了。
难怪他的那位叔父突然如虎添翼,打了几场奇袭之战。原来那公孙琴悔婚后,竟然投奔到了霍岩雷的麾下。
她的那番神通,显然让叔父如获至宝,引为座上宾。
而公孙琴给自己写来的那封书信里字句珠玑,痛斥他不顾一世情谊,逼迫着她的公孙先生将她匆匆嫁了。
显然这般的负气出走,就是对负心人的惩戒,让霍随风明白,他究竟是错过了什么瑰宝,竟然放弃了她这等才女,而娶笑娘那等蛇蝎狐媚之人。
不过若细细琢磨那遣词造句,更有等霍随风悬崖勒马,用实际行动向她认错之意。
类似这样的屁话,霍随风都懒得看第二遍,只打算用兵马利炮让公孙女诸葛好好清醒一下。
要知道就算在公孙琴风光无限的上一世里,她的那个贤名也是以运气居多。
她的父亲公孙先生乃漠北名士,有许多颇有重量的门生。霍随风倚重公孙琴,实则也是挂着羊头卖狗肉,收买当地民心之一。加之公孙琴向来以才女自重,也爱卖弄她学到的兵法。霍随风便因势利导,给了她的面子,成全了她的名声罢了。
可是上一世自命清高,不屑为妾,只愿默默相守的女子,重生一世后也不知怎么了愈加招摇,竟然开始走神女的路数了。
她若只是沽名钓誉,霍随风便也随了她了。可她千不该,万不该,竟然打了抹黑笑娘的主意。暗暗收买了乡人,想要污蔑笑娘为妖孽灾星。
女诸葛实在是走得太远,若不是他的意识里还残存着对她些许的亏欠,他当时甚至差一点连着她与那些乡人一并处置了。
原以为将她交还给她的父亲,便可让她收敛,最起码可以脚踏实地,循规蹈矩地嫁人生子。
可是她却一意孤行,似乎是要与自己死磕到底了。霍随风知道这公孙琴乃重生之人,可以预先知道许多事情的走向。
可惜,她忽略了一点——那便是现在许多世事早已改变,而他……也早不再是以前的那个霍随风了!
不过他清楚,接下来的战役必定诡异重重,凶险无比,他只怕是要一时在边关熬度了。
要熬度的,不仅是前线的将士们,还有后方的百姓。
自古以来,打仗都是劳民伤财的无底窟窿。而朝廷对于漠北的战事,只认定是漠北霍家的家务事,于是一副听之任之的态度,也不会调拨太多的辎重粮草。
所以此处前方战事吃紧,一切都要精细打点计算着来。这让在郡王府暂理俗务的笑娘,有种又回到西北紧衣缩食过日子的感觉。
有了西北的前车之鉴,笑娘过起日子来更加仔细了。不然的话,像她父亲褚慎那般坐吃山空,最后差一点带着将士们一路回京要饭,得何等的窘迫。
是以修竹回来替郡王取内衣时,眼看着旧衣改新,竟然有一圈新上的袖子,便忍不住开口对寒烟道:“你可没听仔细?我这番是替郡王领衣物的,主子的内衣都穿惯了县主所制的,缘何要用这半旧的衣服充数?”
寒烟其实也觉得县主过得太仔细,可只能硬着头皮道:“县主说了,郡王虽然长了个子,但是并没有变胖,不过是衣服的手脚略微短了,接上新袖子便能穿了,而且这穿在里面,旁人也看不见,旧料子照样穿得舒服……其实县主自己也是许久没有做衣服了,府里的布帛全都登记入库。县主说,若是战事再吃紧,这些布料都可以拿来卖钱,顶一顶家用。若是制成衣服,就买不上价钱了。”
听寒烟这么一说,修竹自然不好再挑拣,只能裹了这几件半旧的衣衫拿回去给主子穿。
不过寒烟又偷偷递给他一个小包裹,里面是寒烟做给修竹的里衣,那布料子是寒烟用自己节省下来的月钱买的。虽然不过是略显松垮的棉布,却是上下新做的一身。
修竹拿着包儿,心里美滋滋的,觉得寒烟待自己,可比县主待郡王要好多了。
等到他把那衣服包儿呈递给了郡王,郡王也不过挑一挑眉毛,看了看那略显粗大,漫不经心的针脚,闷声不响底穿上了。
依着笑娘的想法,这冰天雪地的,内衣穿在里面就是了,哪里会见人?
可没有想到,军中向来用营帐烤肉饮酒的习俗。
一天入夜,几位将军商议军情饿了,来不及等厨子开灶,便铺上炭盆,从雪堆里扒出冻上的猪肉板子,厚切上满满几大盘子的五花肉片,然后炙烤着来吃。
恰逢今日刚刚打了一场胜仗。几位将军少不得管郡王讨酒配着肉吃。霍随风便拿出自己珍藏在营帐里的花雕,与众人分享。
酒意正酣时,众位将军纷纷觉得热气上头,解袍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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