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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英被卖到夫家,倒也过了几年踏实的日子,可惜她丈夫没几年就病死了,有一个小叔子好吃懒做,偷光了他们母子最后的那点活命钱,有一次洪英与他起争执的时候,错手杀了小叔子。而我就与她相会在那个风高夜黑,藏尸的夜晚。没有洪英,就没有顾九,没有顾九,也不会有洪英,我们就这样成了一对拴在绳上的蚂蚱。我在心里头胡乱地想着,也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不知道睡了多久,突然有人大力地摇醒我。「九子,醒醒!」黑夜里洪英的眼睛又亮又大,她道:「你又在叫非,非的了,这么多年还惦记着他,他都不知道飞哪里去了……」她见我不吭声,淡淡地道:「你总说我落难大小姐的梦不愿醒,怎么你自己落难才子的梦也不愿醒呢?」我半闭着眼睛,微微地遗憾她太早将我摇醒了,只差那么一点,我就握住了他的手。梦里面他的手就搁在那儿,仿佛我只要伸一伸手,就能紧紧握住它,可是我伸了整一个晚上,手臂都伸酸了,它依然离我咫尺天涯。天一亮,我迷迷糊糊张开眼,操,怎么说手这么酸呢,虎子正趴在我的胳膊上大流口水呢。洪英也是一个懒婆娘,自己的儿子下了床她也不知道,兀自在那里做着她的落难大小姐天亮的美梦。我小心地将虎子的头放下,拿了砍柴刀出了门,习惯性地走到院中坐下劈柴。漠北冬日的天气极为干燥,常一连数十日不下雨,那柴禾极干,不但好劈也好升火。一刀下去,干柴俐落的分成两半,我正劈得兴起,李公公来了。「哎呀呀,你这是做什么呢!」李公公跑了过来,将砍刀从我的手里夺下,把我的手揉啊揉的。我忍不住问:「公公,您不是只给比你官大的揉脚吗?」李公公朝我一翻白眼,道:「现在是脚吗?」他凑我跟前道:「你现在可是王爷的近奴,有什么消息给我通个信。」说完将一包东西塞我怀里。我用手一摸,暗自一笑,还是我以前被他拿去的那五两银子。李公公带我进了内院,严管家对我这个近奴倒是不太巴结,只是一本正经地念了几条王府的家训。留给我印象比较深刻的有以下几条:第一,戒好奇之心,凡奴者一律不可东张西望,胡乱触摸非打扫范围内之物。若有触戒,杖三十。第二,戒非分之心,凡奴者一律遵守自己的本分,凯觎之想,非分之言,皆为触戒。若有触戒,杖五十。第三,戒好胜之心,凡奴者一律谨言恭行,禁任何争斗之举。若有触戒,杖五十。「听见了没有?」严管家慢条斯理地道。「听见了,听见了!」我干笑了数声,与李公公挥泪而别,跟着严管家干瘦的背影往书房而去。「你呢,先干着,干好了,王爷自然会发话,让你升格成黄衣奴才……这要是干不好,你还是回厨房打杂去!」「是,是,奴才一定好好干,不辜负王爷跟您老的期望!」两人说着就到了一间别致的小花园前。园内竹影婆娑,虽然是冬日,不是那种葱油油的绿色,但枝桠交错,婀娜多姿,也别有一番韵味。园内的石径是一溜的水磨鹅卵石,光滑细腻,从竹枝掩映的圆弧窗内,刚好可以看见王爷正坐在那里看书。清晨的日光照着他的脸,一层淡淡的蜜色衬得他俊朗的五官更为分明,飞扬的眉毛,英挺的鼻梁,轮廓分明的唇线,脸上带了一点晨起的浮肿,却不难看,而是多了一份慵懒。我抬脚就想往屋里走,却被严管家拦住了,只见他干枯的手挡在那儿,满面肃穆。我咽了一口唾沫,将怀里还没有捂热的五两银子塞到他的手里。严管家眼皮抬开了,看了我一眼,颇为赞许我孺子可教也的悟性,从怀里丢了一块抹布给我,道:「去书房看看有什么没擦干净的,可别扰了王爷瞧书!」「不是给王爷磨墨的么?」严管家哼了一声,道:「磨墨?那是多雅的一件事,就你这挑粪砍柴的手,也配给王爷磨墨?」「是,是,给王爷打扫也是好的。」「就是,那可是多少人想都想不来的活呢,快别废话了,去吧!」严管家训完,就转头踢脱踢脱地走了。我拿起抹布进了书房,房里的布置是王爷一贯喜爱的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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