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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仲庭的目光直直地落在我的领口,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我的话彷佛都从他耳边擦了过去,半句也没有落入他的耳内。隔了半晌,庄仲庭才沙哑地道:「还是让我先试试,这样能不能令我的微微觉得爽快吧!」他说着脸微微向前倾。即便再机灵精变,我只觉得自己的身体被庄仲庭压住,无法挪动分毫,只好干笑了一声,道:「庄世子,这么对您的世子妃不太好吧!」庄仲庭俯视着我,半天才道:「你还在为这事生气……我虽然娶了妃子,但是最喜欢的仍然是微微!」说完,他的头一低便要亲我的脸。可是庄仲庭还没有碰上我,便觉察到脑后一阵凉风。他很迅捷地转身,只见一道寒光从眼前擦过,只这么一转一躲,他已经不得不离开我的身边。舱里多了一个邋遢年轻人。庄仲庭见我面带微笑,朝那年轻人看了一眼,这一眼似乎令庄仲庭觉出亲疏有别的味道。「你好大的胆子,敢行刺世子!来人啊!」庄仲庭脸色铁青,怒目喝道。但是他刚喝了一声,我连忙打断道:「世子不要误会,他是……他是我的随从。」「随从?」庄仲庭看着邋遢的年轻人,冷冷地道:「你叫什么名字!」来人稍一犹豫,便道:「我叫元宝!」庄仲庭冷笑了一声,道:「你是元宝?」我连忙在旁补充了一句,道:「他是金……金元宝!」庄仲庭的脸色铁青,道:「寄微,我倒不知道你收了这么大的一个仆人。」我这个表哥除了人品次了点,其实也不算太差,要才有才,要貌有貌,身分地位一样不少,但最令人忍受不了的就是太过自以为是。我明明每次见他都唯恐避之不及,他却偏偏以为我是跟他玩欲擒故纵的游戏,这一点才令人吐血身亡。我笑道:「世子,我是来找二哥的。你也明白寄微的难处,毕竟太子是跟我一起出门的。如今他不见了,寄微难辞其咎!」庄仲庭淡淡地道:「寄微看似对个个有心,其实真上心的倒也不多,但对太子倒是真心实意的。你放心吧,太后已经将太子带回去了。」我松了一口气,看来太后的杀念,到底只是在心里转了一个圈又回去了。庄仲庭深吸了一口气,道:「我的这顿饭,想必寄微是不会吃了。」我微微一笑,道:「吃,为什么不吃!」不吃那就太可惜了,我怎么会错过白吃这种好事。心事一了,我大马金刀地坐下,比起刚才吃得更欢。没想到胡不归也不请自入,难得在庄世子那对阴沉沉的目光之下,他的那双筷子还能上下翻飞,速度比我都要快几分,这份胆色倒是让本王不得不钦佩。吃完了饭,我与庄仲庭道别。庄世子道:「我的饭,寄微看起来很爱吃。」我笑道:「表哥的饭菜一向是皇亲贵族里最讲究的,爱吃的人很多。」庄世子又道:「但是我比较喜欢请寄微吃饭。不如这样,你知道我家新盖了一座宅院,你搬过来与我们同住。你小的时候,我父亲就提出来过让你跟我们同住。」这事倒是真的。但当时我还没住过去,舅舅就把我父亲精心收藏的古玩字画搜罗一空。倘若搬过去,只怕晋王府也早就被他卖了。当年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福至心灵,拉着太后的手道:「奶奶,舅舅太凶,孙儿要跟您住。」皇太后奶奶叹了一口气,道:「也罢,就跟我住吧!」皇太后一开口,舅舅自然只好作罢。我只可惜了他雇用的马车,听说有几十辆之多。其实我在皇宫里能待几年?上了十岁就搬出来了,听到庄仲庭旧事重提,本王也只好微微一笑,虚以委蛇。难道要本王这个虚有其名的红人,得罪一个货真价实的红人吗?我的目光轻轻地瞄了一下胡不归,权拿他当了挡箭牌。旁边这人还在摇扇子,浑不知我这一眼已经把他给卖了,我瞧他大约还在纳闷为什么世子冲他阴阴一笑。我与胡不归出得门来,微微一笑,道:「月色很好!」胡不归心存困惑,皱眉拍了拍扇道:「这天乌漆,风又大,哪里能见月色?」月黑风高才好杀人啊,我微微一笑。胡不归与我拱手一别,转身就离去,看起来是不太客气,本王倒是欣赏他这种风格。他的轻功不赖,我远远跟着,却颇要花一些精神才能跟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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