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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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瓦西里已经愈来愈相信,他要面临的很可能是一种鸡飞蛋打的现实,他以忧郁的理智预感到:笔记本也许会找不到,但他们有可能找到一具容金珍的尸体,尸体也许会从污浊的河水中漂浮出来。
要真是这样,瓦西里想,真不如当初把他带回去,事情在容金珍头上似乎总是只有见坏的邪门。
“我操你个狗日的!”
他把手上的皮鞋狠狠远掷,仿佛是要将一种倒霉蛋的岁月狠狠远掷。
这是案发后第九天的事情,笔记本依然杳无音讯,不禁使人失去信心,绝望的阴影开始盘踞在众人心头,并且正在不断深扎。因此,总部同意将侦破工作扩大乃至有所公开——以前一直是秘密的。
第二天,《B市日报》以醒目的版面,刊登一则《寻物启事》,并作广播。信中谎称失主为一名科研工作者,笔记本事关国家某项新技术的创造发明。
应该说,这是万不得已采取的一个冒险行动,因为小偷有可能因此而珍藏或销毁掉笔记本,从而使侦破工作陷入绝境。然而,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当天晚上10点03分,专案组专门留给小偷的那门绿色电话如警报般地鸣叫起来,3只手同时扑过去,瓦西里以他素有的敏捷率先抓到了话筒:
“喂,这里是专案组,有话请讲。”
“……”
“喂,喂,你是哪里,有话请讲。”
“嘟,嘟,嘟……”
电话挂了。
瓦西里沮丧地放回话筒,感觉是跟一个影子碰了一下。
一分钟后,电话又响。
瓦西里又抓起话筒,刚喂一声,就听到话筒里传来一个急匆匆的发抖的声音:
“笔、笔记本、在邮筒里……”
“在哪只邮筒,喂,是哪里的邮筒?”
“嘟,嘟,嘟……”
电话又挂了。
这个贼,这个可恨又有那么一点点可爱的贼,因为可以想像的慌张,来不及说清是哪只信箱就见鬼似的扔了电话。然而,这已够了,非常够。B市也许有几十上百只邮筒,但这又算得了什么?何况,运气总是接连着来的,瓦西里在他不经意打开的第一只邮筒里,就一下子发现——
在深夜的星光下,笔记本发着蓝幽幽的光,深沉的寂静有点怕人。然而那寂静几乎又是完美的,令人鼓舞的,仿佛是一片缩小了的凝固的海洋,又像是一块珍贵的蓝宝石!
笔记本基本完好,只是末尾有两页白纸被撕。因此,总部一位领导在电话上幽默地说:“那也许是小偷用去擦他肮脏的屁股了。”
后来,总部的另一位首长接着此话又开心地说:“如果找得到这家伙,你们就送他些草纸吧,你们701不是有的是纸嘛。”
不过没人去找这贼。
因为他不是卖国贼。
因为,容金珍还没有找到。
第二天,《B市日报》头版刊登了一则寻人启事,是寻容金珍的,上面这样写道:
容金珍,男,37岁,身高1。65米,样子瘦小,皮肤偏白,戴褐色高度近视镜,穿藏青色中山装,浅灰色裤子,胸前插有进口钢笔一枝,手上戴有钟山牌手表一块,会讲普通话和英语,爱下象棋,行动迟缓,可能赤脚等。
第一天,没有回音;
第二天,还是没有回音;
第三天,《G省日报》也刊登了寻容金珍启事,当天依然没有见到回音。
也许,在瓦西里看来,没有回音是正常的,因为要一具尸体发出回音是困难的。他已经深刻地预感到,他要把容金珍活着带回701——这是他的任务——已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
可是第二天中午,专案组通知他,M县城有人刚刚给他们打来电话,说他们那边有个像容金珍的人,请他赶紧去看看。
像容金珍的人?瓦西里马上想到自己的预感已被证实,因为只有一具尸体才会发出这种回音。还没有上路,以坚强、凶猛著称的瓦西里就懦弱地洒下了一大把热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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