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想暖热炕(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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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高氏大宅。
草草用过晚饭,陶应原本想晚上在高唐县衙对付一宿的,可一想到不久前被颜良干掉的两名无头尸,心中有些膈应,最后鬼使神差,居然跑到刚刚抄没的高氏大宅来。
虽说高氏大宅今日死的人更多,但至少陶应没有亲眼所见人头落地的血腥场景。
说白了,高唐县衙与高氏大宅相比,犹如小旅馆与五星级饭店的区别,有的选,陶应自然要选一个舒适点的地方体验生活。
如今的高府里,除了看管财物的玄甲军持刀侍立外,已不见一个“外人”走动。
“好想刷泳池里的小姐姐啊!”
这个时代,一到夜晚,人们吃饱了就没事干了。
当然,除过有媳妇的人,摸黑干点别的。
陶应就是属于没事干的一类人,在初冬昏暗的月光下,一路在高氏院落漫步,消磨黑夜。
走过了冷风吹拂水面的人工湖,绕过了树木成荫的园林,穿过了假山,踏过了亭台、楼阁、水榭、花台……
“还是有钱人会过日子啊!”
犹如刘姥姥进大观园,陶应望着高氏大宅里的建筑与景观,有点目不暇接。
并不是高氏大宅有多豪奢,实在是无论之前的陶应,还是现在的陶应,跟着陶谦,就没有享用过这般奢华的府邸。
“一州刺史,不做也罢!”
见了糜竺的府邸,见了高氏大宅,陶应都替陶谦感到不值,觉得陶谦的刺史做得太没意义了,还不如做一个地方豪强自在。
“嘶……”
在森冷的阴风下,陶应逃也似的朝颜良为他踅摸的卧室行去。
“还是屋里舒服!”
一进入卧室,陶应瞬间感到浑身一阵温暖与舒坦。
当然,屋子相比室外,亮堂多了。
“咦,燃着的是蜜烛吧?”
蜜烛,顾名思议,就是用蜜蜂所产之蜡制成的蜡烛,燃烧时少臭气,是秦汉一代最优质的烛种,也是奢侈品,即便是贵为徐州刺史的陶谦,也用不上。
借着昏暗的灯光,在卧室的几处角落,陶应现了几个火盘,火盘中的炭火烧得正旺。
“暖和是暖和,就是太奢侈了点,谨记‘路有冻死骨’啊!”
不知这处卧房早前就有这么多火盘,还是因陶应的到来,颜良特意让人增添的,反正就是有点多。
“好吧,哥也不是矫情的人!”
陶应并非疼惜木炭贵,而是如此取暖,担心见不到第二天的太阳。
陶应四处打量一番,面对琳琅满目、奢华无限的陈设,彻底麻木了。
“唉,哥第一次才真正理解,什么叫地主老财过的日子!”
陶应将自己扔在宽大的大床上,连续两个翻滚,居然还没掉下床。
“这间卧室的主人,不会有特别爱好吧?”
身处舒适至极的大床,很容易让陶应想入非非,浑身燥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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