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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家里负责照顾兄弟两人的保姆因为要给孙女开家长会出门了,往常韩潇还能自己煮面给弟弟吃,可那会儿他手上吊着瓶水,于是只好让韩澹去附近的包子店买豆浆包子回来。
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不过早出生几分钟,和韩澹的脸也是一模一样,可身体却没有弟弟结实,生病次数比韩澹多不说,还没韩澹个子高。
可他的性子却比韩澹早熟,小小年纪就总是操心这个弟弟,那时还不停的叮嘱韩澹:&1dquo;你买了东西就回来,别乱跑,快晚上了,外边不安全&he11ip;&he11ip;”
等病好了以后,他就更瘦了几分,细细的身子像是竹竿一样,但是渐渐地,他也习惯了这样的生活,甚至对此觉得理所当然。
其实这样也没什么不好不是?他上头没人管着,自由自在的,他们兄弟两都脑子好使,平时好好听课写作业,考试时成绩都不会差,再然后想做啥就做啥,其实也挺好。
除了拿砖头拍人家脑袋、被对方家长找上门的时候,虽然韩潇怼赢了人家,但心里是稍微有点羡慕那些有父母出头的瓜娃子的。
然而等到父亲韩易回家的时候,他觉得这个爹还不如不回家呢。
韩潇性子硬,他爹很不巧也性子硬,爷俩一碰面就各种摩擦,天雷动地火的,三天两头吵一会,如今大爆一场,家具都砸了不少。
韩澹眼泪吧嗒的站一边,也不知道亲爹和亲哥到底帮哪个,虽然从理智上来看,帮爹比较好,因为这次爆是韩潇先得火,但从心里来说,韩澹又向着他哥。
闹到最后,父子两陷入冷战,等到了高考结束,他包袱一打,就离家去当兵了。
咳咳,所以他当兵最初的原因其实只是想离开那个家,并没有他和自己女朋友说的那么伟光正,但他实在不好意思和余诗说自己中二期的那点黑历史,所以此处略过就好。
那时候他还太年轻,还不懂事,不知道孝顺父亲是有时限的,人的命也是脆弱的,一旦错过,他就再也没有孝顺老爷子的机会了。
后来他也后悔,他不该和老爷子那么吵,作为儿子让老人家一点,低个头认个错有什么困难吗?男子汉就不能怕低头!
可&he11ip;&he11ip;也来不及了。
所以躺病床上,韩潇面上洒脱还能笑哈哈的,其实到了夜深人静的时候,他也难过,然后就狠狠的扇自己巴掌,骂自己魂淡,一辈子作为儿子却不孝,作为丈夫却不能给自己的妻子一生幸福,他太混了。
他真的很不甘心,十万个不愿意离开这个人世,可是他干得过敌人,却干不过死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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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余诗是一场美好的意外,他誓他当初只是随便朝戏台上瞥了一眼,然后就被余诗演的那个小生给摄住了。
那时候他还不知道余诗的名字,不知道她的性别,但他就是一眼盯住余诗,眼神愣是没法飘到别的地方去。
因为余诗太出彩了,站在舞台上,她就是最耀眼的那个,她长得高,足有一米八多,还有一双风情万种的凤眼,气度雍容、身姿挺秀,韩潇誓,那时候台下的人有八成眼珠子都粘余诗身上了。
等那个小生一开嗓,乖乖的更是不得了,嗓音浑厚带着金属的亮丽,感情丰富,直直能把声音唱进人心底去。
那个年代还不讲究什么现场1ive赞之类的夸奖语,但余诗的实力毋庸置疑,所以韩潇就那么成了余诗的粉丝,还是比较铁杆的那种,后来千方百计要到了余诗的联系方式,脸红彤彤的邀请余诗出门吃饭。
咳咳,反正,那时候大家还比较含蓄,韩潇抱着一颗小粉丝的心,一放假就去请偶像四处玩,然后大街小巷的做胡同串子,买些小玩意做礼物,但在余诗的眼里,她就一个感受。
这个年轻人,是不是在追她啊?
呃,虽然这是一出&1dquo;性别误会”引起的意外事故,但余诗年轻时荷尔蒙比她未来的闺女也不差,韩潇没多久就挺不住,觉得自己,好像歪了。
说起来韩潇其实还是个蛮潮的人,他最喜欢的外国歌星是瑞克。马斯汀,这位歌星有一很有名的歌,名为《生命之杯》,对,就是那&1dquo;go!go!go!a1ea1ea1e&he11ip;&he11ip;”的歌。
作为一个球迷,韩潇自然是知道这歌的,然后,他也知道这位歌星是一个同。性。恋,并且因为粉这么一个歌星的关系,他对同性之间的爱情,持&1dquo;不赞同也不鄙视”的正常态度,估计就算有两个男的牵着手在他面前路过,他的感觉和看到一男一女牵手走过差不多。
反正都是吃狗粮,狗粮是啥品牌的就不要计较了。
但他那时候真没想到,自己有被掰弯的一天,在经过一番挣扎后,韩潇甚至在训练时都挥时常,但他后来琢磨了一下,觉得自己不告白实在不甘心。
那个时代,国内对于同性之间的问题,其实仍然是排斥的,大家都觉得那是一种病,如果韩潇和余诗(他那时候还以为余诗是男的)的话,说不定前途就毁了。
他的狙击技术好,又会设陷阱,在对练的时候,又凭着灵活的脑子坑了不少敌人,属于上级看好的兵,韩潇知道自己有前途。
可是&he11ip;&he11ip;他喜欢余诗,他不想做那种为了前途就不敢面对自己真实情感的人,他觉得那是懦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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