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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直听着桌上人天南地北地侃,直到众人酒足饭饱,纷纷离席,桌上只剩下几个烂醉的露衣族人和一群玩闹的小辈。
那曾经被曦和救过的小王孙拎起脖子上挂着的小鹿角,大声与身边同龄人和长辈吹嘘自己获得它们的经过——那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声鬼如何闯进他的后花园。如何踩烂了他种的喇叭花,他如何叫人将它毒打一番,捆住四肢吊起来,放干了它浑身的血,割掉了他的鹿角。
“天谴之物竟敢长出鹿角,该让它们知道自己是什么东西。”三千岁的小王孙,化作人形时也不过是十几岁的少年,说话时高高扬起下巴,“你们说,我把它挂在哪里好?我不想每日戴在脖子上,丑死了。”
于是婴勺露出了开席以来的第一个笑。
“我来帮你想,好不好?”
小王孙受宠若惊。
婴勺在众目睽睽之下牵过他,问道:“你知不知道,我有一个弟弟?年纪比你小一些,也没有你长得好看。”
小王孙听见前半句不知所云,听见后半句,又开始沾沾自喜。
“你应该认识他。你脖子上的这对鹿角就是他的。”婴勺看着他,不顾那小王孙脸色骤然煞白,牵着他的手依旧温柔,“他失去了鹿角,被你放干了血,快要死了——没关系,我可以保住他的命,可他的角回不来了。怎么办呢?我让你占一点便宜,只要你还他一双耳朵,好不好?”
整个宴席上,竟无人能拦住她动手。
婴勺割掉了小王孙的耳朵,并且将那两片无用的东西当场烧成了灰。
露衣族主水,再生之力极强,一双耳朵不过是养个千把年便能重长出来的东西。相比之下,桐牧伤势过重,活不了,她在那孩子死之前取出了他的灵核与魂魄,一路打出了剑泽,快马加鞭送到洛檀洲。
雪槠树接纳了桐牧,团起一簇枝叶将他圈养,待几百年后养回意识,婴勺便可找具身体给他,继续活着。
她并未同师父讲清生的一切,但曦和默许她在洛檀洲做了这些,然后婴勺匆匆赶回西南荒。
婴勺知道自己算是和露衣族撕破了脸,但此事从头到尾与讹兽一族无关,这责任得她一人担。虽然或许会有些麻烦,但毕竟这事乃是私仇,且她半点没做得过分,即便送上二十八天常融殿由众仙会审,也栽不到她头上。
然而,她万万没想到,自己居然会得那样一个罪名。
王姬婴勺,为泄私愤,擅自携天谴族类逃出剑泽,陷两族于水火,违背天道祖训,桀骜不驯,恶念缠身,责流放思过,百年内不得回归。
婴勺没能回到族中见父王一面,便在山门口被这样一道判罚拦下。她心中愤怒不已,不敢相信父王居然会不分青红皂白做出这样武断的决定。
但当时她也只是有些生气而已。
她闯祸的名头传遍了四海八荒,父王却一直没有重罚过她,或许这一次是真的将他惹怒了,那便让他怒一阵子,不就是一百年,眨眼就过了。
遭到驱逐的婴勺离开了西南荒,依旧在六界上蹿下跳。
然而谁知,事情的展远远出了她的预料。
第21章鬼市11“说不定是颗灾星。”……
最先令她察觉不对劲的,是一则传言。
讹兽一族世代盘踞西南荒,主火,身形如兔,长耳,生着狐狸似的长而蓬松的尾巴,白色皮毛上长着火焰般的红色纹路。成年的讹兽可长到大半人高,通常而言,身形越魁梧的讹兽法力越强大。
但婴勺不一样。
小王姬出生时母亲难产,王后费了三天三夜的劲才将她生出来。她降生时正值黄昏,金乌从东海回西海之西的途中路过西南荒,不知为何于天门山顶盘旋数周,整片西南荒金光四溢,讹兽王云真在产房外跪拜天地,终于盼得小王姬落地。小王姬“哇”地一下开腔哭出第一声时,天空霎时间流光溢彩,方圆百里草木回春。
云真抱着她踏出门,其身上的金色火焰纹路栩栩如生,居然是讹兽一族几万年才出一只的祥瑞血脉。那一刻,所有西南荒的讹兽跪地参拜,感恩天地,迎来他们下一任有珍贵血统的储君。
然而这位血统珍贵的储君生下来便身体不太好。大约是在娘肚子里待久了,婴勺从小体魄便长得不如同龄人,时常生病,学法术却比谁都快,还总喜欢上蹿下跳。族中同龄的小辈已经长到两个皮球那么大了,还在地上跑,她才一个皮球大就已蹿上了天,在四处神出鬼没。
她刚学会飞的那一阵子搞得全族都忧心忡忡,生怕这颗体弱多病的皮球一个不小心滚下来泄了气,成为讹兽族史上最早夭的天才。
后来婴勺上房揭瓦的本事越来越强,身体也越来越弱,太上老君看过后说她这样下去难以活过千岁,云真走投无路,便托弈樵上神做了中间人,求到洛檀洲,将婴勺送入了尊神门下。
谁知尊神果然神通广大,把这体弱多病的皮球养成了只铜筋铁骨上天入地的惹祸精。
不过这些过往都不重要。关键在于,从出生起便被讹兽全族奉为最尊贵血统的婴勺小王姬,在因声鬼之事遭到短暂的驱逐之后,莫名被人质疑了金色火焰纹的由来,西南荒流言四起,说她或许并不是个祥瑞。
“说不定是颗灾星。”灵界幽都,上官怜撑着荷伞,收住手心的雨线,捆住意图逃跑的鬼魂,化成光点困于伞下,“反正我是这样听说的,你若是好奇,大可自己去听一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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