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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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条路上车辆不多,陆浔开得却远比之前慢,见池乔面露疑惑,他说:“车胎扎了,所以开回来修,修好再送你。”
“……”池乔十分后悔没借钱乘公交车。
Z市城东富、城西穷,最后一个下车的女生家就位于城西,池乔本以为陆浔要回城东,不料他一路向西开,她正想问缘由,又记起城西有间奔驰的4S店,去年曾陪秦妈妈过来保养过车子。
哪知陆浔并没去4S店,而是把车子停在了一个小区外的修车厂,这个位于城郊的小区不算旧,建成最多十余年,却吵杂脏乱。菜摊、水果摊、各种小吃摊随处可见,两元店的广告声、简陋的美发店的音乐声和洪亮的笑骂声、讨价还价声交织在一起。下水道旁有随手倒的剩饭剩菜,垃圾堆到了垃圾桶外,在超过三十八度的酷暑天,自然臭气熏天。
无人看管的小孩子们在慢车道上追逐、疯跑,再加上慢车道被各种小摊占去了大半,电动车就被挤进了快车道。
一辆电动车险些被并行的桑塔纳刮倒,桑塔纳主人开窗骂“眼瞎找死”,骑电动车的妇女听到后干脆把电动车横到车头,高声和他对骂。妇女骂不过桑塔纳主人,拎起电动车的锁要砸车,被桑塔纳主人一把推开,听到妇女大声叫“撞了人还打人”,周围的居民和小贩立刻围成一圈瞧热闹,也有热心的在一旁劝架管闲事。
见池乔盯着吵嚷的人群看,陆浔问:“不习惯这儿?修车胎快,十几分钟就好。”
池乔突然笑了:“没,很熟悉很亲切。”
因为她就是在这样的环境长大的,城市底层赚钱不容易,难免斤斤计较,小时候爷爷给她买雪糕,因为雪糕是假的而小店主人不承认,也争执到大打出手、被路人围观过。
到秦家之前,池乔完全没见识过体面、雅致的生活,可回忆起童年,在父亲出意外前,不但没有苦,反而满是幸福。
修车厂里有条通身纯黑的大狗,大狗没有栓绳,见到陆浔立刻冲过来摇尾巴。
池乔正奇怪这狗为什么认识陆浔,就听到他问:“怕狗吗?”
黑狗讨好过陆浔,又凑到池乔脚边闻她,池乔拿脚尖逗了逗它,说:“不怕,小时候家里养过一只差不多的土狗。”
陆浔还没讲话,一个矮个儿少年就迎了出来:“陆哥,你怎么来了?”
“车胎扎了,”陆浔翻出烟盒,扔了根烟过去,自己却不抽,“有事儿急着走,先帮我补胎。”
少年搓了搓满是油污的手,笑得腼腆:“上百万的车我哪敢摸,我给扬哥打电话,让他来。”
知道人一时半刻来不了,陆浔俯身摸了下黑狗的头,说:“陪我吃饭去。”
听到这句,黑狗的尾巴摇得更欢,箭一样地冲了出去。陆浔走了几步,回头看向池乔:“走啊。”
“……”刚刚那句话不是对狗、而是对她说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家的池乔无奈地跟了上去,听到陆浔问自己想吃什么,摇头说:“谢谢,我不饿。”
陆浔没再客套,走到熟食店买了两块酱牛肉,听到店主问切不切,他侧头问池乔:“真不饿?”
见池乔再次摇头,他说:“不切。”
付过钱,他拎着两块酱牛肉走到修车厂外的空地,双手一撑,坐到涂了白油漆的旧双杠上,把其中一块扔给急不可耐的黑狗,自己也咬了一大口。
陆浔看上去很饿,三口五口就把牛肉消灭掉了,扔掉塑料袋后,他拧开矿泉水瓶,一口气灌下大半瓶冰水,用手背抹了下嘴,扬手把剩下的扔进了三米外的垃圾桶。
发觉池乔盯着自己看,他说:“这是今天的第一顿。”
瞥见池乔脸上讶异,陆浔又解释道:“我四点才起床。”
池乔感到惊讶倒不是因为他到傍晚才吃第一顿饭,而是他的做派完全不像生于巨富之家——时家远比不上陆家有钱,但从小养尊处优,时豫对就餐环境要求很高,绝不肯站在尘土飞扬的路边吃小店里买的东西,更不会把到车子随意扔到这么破的修车厂。
黑狗吃光牛肉后,陆浔正要回修车厂,手机突然响了,他接过电话,对池乔说:“朋友还没吃饭,等下才能过来补胎,这儿热,我们去餐馆等他?”
“……”池乔看了眼时间,再次后悔没借他的钱乘公交。
陆浔带着池乔和黑狗过了马路,临进餐馆前才说:“我这个朋友你也见过。”
池乔正疑惑为什么他的朋友自己会见过,隔着小餐馆的玻璃门就看到了那个高个混混,脚下不由地一滞。
瞥见池乔脸上的惧意,陆浔笑了。下雨那天敢报警、隔日又独闯酒吧,她的胆子并不小。对于那个什么李嫚的冷言冷脸,她只是哭笑不得、丝毫都没露出委屈、在意的表情,对自己的态度则是敬而远之,唯独见到没拿正眼瞧过她的章扬,会表现出畏惧的情绪。
“你为什么怕他?”
池乔没说话,她惧怕的不是这个人,而是这类混混——她唯一的伯父就是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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