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故事的开始(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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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连续在两次百人混战中活下来的斗士,血祸者可以说是头一个。
因为活过了第一次,第二次自然就会被针对,被群起而攻之。
所以血祸者的名头莫说是这个地下擂台,就算是在整个燕门城,都是如日中天。
这个被众人呼为血祸者的少年叫李尘,一个很普通的名字。
李尘扫了扫四周,长久的厮杀已是让他的双眸都有些麻木了,眼底灰蒙蒙的。
好了,今天又是要杀死谁才能活下去呢?
如果说已经麻木于这个世界的李尘还有什么信念的话,那就是活下去,仅此而已。
李尘的名气相当的大,所以他的对手只会是同样有名的斗士,不然没什么看点,观众台上的老爷们会不喜欢的。
不过在李尘的印象中,应该再没有能与他相当的对手了才是,因为全都被他杀光了。所以今天他被叫出来,是让他很意外的。
一旁的精瘦男子见气氛烘托得差不多了,再次挥舞着手臂,以一种颇为夸张的语调吼道
“那么血祸者的对手想必大家都已经心中有数了,没错,就是最近声名鹊起的来自苗疆的少女欢都花娇!”
人们顿时纷纷咆哮起来,“欢都花娇!欢都花娇!”
欢都花娇,这个最近声名鹊起的少女,同样令人期待。
地下擂台并不是只有奴隶斗士,想要赚钱的平民也是可以报名的,毕竟这样来钱快,而欢都花娇正是一位报名者。
别的不说,欢都花娇她可是已经九十九连胜的人物!
不过,人们依旧更看好血祸者就是了。
主持的精瘦男子搓着手,打着哈哈道“都说苗疆最厉害的是蛊术,可是这位女豪杰大家也知道,到现在为止只靠着拳脚就九十九连胜了。那么,结果到底是欢都花娇成为这里第一个百胜者,还是止步于血祸者手中呢!”
血祸者是所有人心中的百胜者,不过他并没有百连胜,因为还没有一百个能和他相当的斗士让他杀。
精瘦男子要下台了,当他经过李尘身旁时,微不可查的说了句,“对方来头不小,取胜即可,不准下杀手。”
李尘麻木的点了点头。
这样啊……对手来头很大啊……不能杀啊……
李尘会服从的,因为他不服从的话就没有饭吃,不吃饭的话他就会死。
在这热烈的气氛中,一个少女踏着莲花步,走上了擂台,站在李尘的对面。
少女同样是十五六岁的年纪,却已是可以从那瓷娃娃般的脸一窥日后的倾国之貌。
少女笑嘻嘻的,完全没有一副要生死战的觉悟,“嘻嘻,你就是我最后的对手吗?虽然你的名气似乎很大,但我建议你还是认输比较好哦!因为啊……”
“同龄人中,我就是最强的。”
李尘微微侧头,有关节噼里啪啦的声音响起,并未理会少女自信的话语,他的心中只有那名主持人的话。
“取胜即可,不准下杀手。”
取胜即可啊取胜即可……也就是说虽然不能掰断这个女人的脖子,但还是要赢的对吧?
这样想着,李尘徐徐吐出一口浊气,带着几分血腥味。
昨天的饭不太够,他明明只是要抢一个人的份,却被在场的所有人群起而攻之,似乎有颗牙在厮斗中被打飞了呢。
真是的啊……他明明只是想要填饱肚子活下去,那群野兽为什么不能顺着他的意思呢?
万众瞩目下,血祸者他突然就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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