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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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一共生了三个孩子,如果说工作,最有出息的,算是孔明珠,孔明珠是靠脑子吃饭的,不用干体力活,而其他的两个孩子,干的是体力活。
现在的世道,和他们当年已经不同了。
在他们的那个年代,劳动最光荣,当工人、农民,是最受人尊重的,虽然苦虽然累,倒也吃喝不愁。而现在年代已经变了,体力劳动赚钱赚得不多,大部分的年轻人,只能去城里工作,可是,乡下的年轻人没有文化,就只能出卖自己的力气。没有文化的年轻人,每次回家乡,就会说起,只恨当初没有多念一些书啊,他们也想轻轻松松地坐在桌子前面工作,那样多轻松啊。
世道就这么变了。
张彩群支持王宛童学习,就像是当初支持孔明珠学习一样,她知道孔国祥是个老迂腐,觉得女孩子不需要有文化,只需要老老实实的嫁人生子,过好这一辈子就可以了。但是张彩群总觉得,她的这个外孙女,不会就这么安安静静地过一生平静过的生活,她能够感受到,王宛童的心中,有着倔强和不服输。
张彩群回过头,走进堂屋里去。
她对王钢说:“王钢,我且坐着吧,我去给你倒杯茶。”
王钢摆摆手,说:“张姨,不用忙活了,我不渴的,您和孔叔一起坐下来,我说下我要说的,我待会儿还有些事情,还赶着去办。”
孔国祥的眉毛抬了抬:“行吧,坐吧。”
王钢坐了下来。
坐在孔国祥的对面。
……
张蛮子这会子,正在和王宛童说话,他已经好一阵子没有和王宛童见面了。
之前,张蛮子去了城里。
母亲托关系给他找了几个工作,让他去面试,他去试了试,他面试之后,回到了八角村,决定了要去城里工作,毕竟,他已经二十多岁了,不可能一直这么吊儿郎当的什么事情都不做,他这么大了,应该有点追求。
从前,他可能并不想寻求改变,可是,他的干妹似乎是一个有追求的人,关心国计民生,这让他压力有点大,他这个做哥哥的,如果比妹妹要弱,那可就太丢脸了。
他决定去城市里,闯荡一番,这样,等到干妹出社会的时候,他还能照顾一二。
他这样想着,便对王宛童说:“妹子,你去县城里学习,大概什么时候回来呢?”
王宛童说:“大概开学就能回来吧。”
张蛮子说:“好吧,你在那边好好照顾自己,要是有什么着急的事情,只管和哥说。”他早就已经把自己的bp机号码写在了纸条上,他把纸条递给王宛童,说,“你拿好这个,只要呼哥,哥就会给你回电话。”
王宛童说:“好的,谢谢哥哥的关心,听说哥哥要去城里工作了?”
张蛮子说:“你消息倒是知道的很快嘛,没错,是要去城里,你这次离开之后,我在家里待几天,就收拾行李去城里。对了,我去的那个城市,好像是你来的城市。”
王宛童说:“那可好,等将来我回家了,哥哥也在那边,哥哥且在那边打好基础,到时候带我玩好玩的,带我吃好吃的。”
张蛮子笑道:“你呀,就是个小馋猫,一点都不像个女孩子,女孩子都是爱美的,你却总是爱吃的。”
王宛童哈哈大笑:“哈哈哈,美丽是会消失的,再喜欢都是没有用的,但是吃,是一件大事,是一件值得终生奋斗的大事。”
张蛮子听了王宛童说的话,他竟然一点毛病都挑不出来,他说:“你呀,就是你嘴皮子厉害,将来你长大了,只怕是会把我吃穷,我可要趁着这几年,好好攒钱才是。”
周小叔坐在小货车的驾驶座里,听着张蛮子和王宛童在哪里耍贫嘴,他的嘴角不经意地弯了起来,难怪他的侄儿子周彪,把王宛童当成老大啊,王宛童的确是个有些意思的人。
张蛮子和王宛童说了几句,王宛童便上车去了。
张蛮子来到车子的驾驶座旁边,他摸了摸裤子的口袋,从裤子里掏出了一根烟,递给了坐在车里的周小叔。
周小叔摆摆手,说:“戒了。”
张蛮子笑道:“好吧,不抽烟也行,你可要好好照顾我这妹子。”
周小叔微微点头:“你不说,我也是上心的。”
一切已经安排好了。
周小叔开着车,送王宛童去县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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