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 节 倚春廊(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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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城那日,我从将军府小姐变成了乞丐,后来又被人捡去了青楼。
也好在那天出城,因为我的家人被血洗,一家老小,无一幸免。
后来,屠我全家的那人握着我的脚踝,眸色深深,恨不得把我藏起来不让人伤我半分。
1
「这儿怎么有个小乞儿啊,看着怪可怜的,捡回去吧。!」
我被人捡走了,在大雪纷飞,家破人亡的第七日,在快到家的第三个巷口。
捡走我的人叫诸柳,是碎金阁的一个妓子,她说本来不想惹事的,可是那天她穿了一件白色衣衫,实在不想见血。
「看起来也太脏了,你这样霍妈妈是不会要你的。」诸柳皱着眉头和金子一起给我擦身子,金子是伺候她的丫头,看起来没比我大多少。
不要我,这个世界上还会有谁要我呢?我的家人都死了,听说尸全都挂在集市上,在寒天雪地里挂了七天,没人收尸。
「看起来倒是像样子了,」诸柳端着一碗药往我嘴里灌,可我居然没觉得苦,「我都把你捡回来了,你就活着吧,先活过这个冬天。冬天里死的人,都不太好看。」
我说不出话,手脚也没有知觉,我在乞丐窝里混了四天,披风和贵重的衣服统统不能用只能丢掉,一点御寒的衣物也没有。
起初还能和乞丐一起抢食,缩在一处取暖。后来叛军开始杀人了,乞丐,游民,所有不能证明身份的人都得死。
我藏在泔水桶里看着一片雪白变成了鲜红,馊臭也变成了呕怄人的血腥味。
门被啪的地打开,为的是一个把玩着金色烟斗的女人,后头跟着几个妖艳耀眼的女子。
「诸柳,现在这么乱,你还敢往回带外人,真会添麻烦。」
这话一出,诸柳便没了方才的温柔,柳眉一蹙,轻笑声溢出:「我哪有你姜乐歌会找麻烦啊?贼兵都入城了,你还有心思接客,这种钱也敢挣,就怕你有命挣没命花啊。」
「有本事你就把门关上,让姐妹们跟你一起喝西北风去!带回个三两瘦的丫头,她能挣到什么钱啊?」姜乐歌不臊,头上还簪着牡丹样式的簪子,:「现在到处在杀人,只怕你带回来的这个就是他们要杀的!」
「放你娘的屁!她就是个丫头片子,还能杀人不成?再说了,买个丫头回来还得花钱,我白捡一个回来是我占便宜!」诸柳说着看向了拿着烟斗的女子,我看得出来,这应该就是妓院的妈妈,诸柳不只是说给姜乐歌听的,更是说给她听的。
我的下巴被人挑起,尚有余温的烟斗带着烟味撬开了我的嘴,这是人牙子给人看奴才时才做的,给主人家看奴才的牙口。
「柳娘,虽然是你带回来的,但是要留下就要伺候所有人,要是她不会,我就得把她赶出去。」霍香娘嫌弃地擦了擦烟斗,「不管你从前是哪里的,看得看不上我们这群人,如今你靠我们活着,过去的一切都当是死了,给我忘干净。」
忘不掉的,我永远忘不掉那个来追杀我的人,他浑身上下穿着黑衣,那双眼睛却没有温度一样盯着我,想要砍下我的头颅。
我听见他身后的人都叫他,巫大人。
2
从前我没进过花楼,只是听人说起,说那里是销金窟,是欢乐和罪恶之地。
我问身边的侍女里头住的是什么人,她们红着脸不肯说,只模糊知道,里面的女人挣的都是腿儿钱。
原来里面和客栈像的得很,只是更华贵更梦幻,漏光的丝绸,附庸风雅的诗画都让这里沾上了别样的气息。晚上热闹的得很,白天却是要安静些。
「珠子快些,一会儿娘子们要起床迎客了,不快些一会儿连饭食都吃不上。」大冬天的金子却只穿着单衣,这样干活要麻利些,「今日我带着你熟悉情况,万万不能出错偷懒,现在外面到处在杀人,被赶出去你就没活路了。」
我们这样的丫头有十多个,小厮也是十多个,全都穿着单衣,像一阵风儿一样忙活。
「普通的娘子住的是大通铺,越是能挣到钱,就越是能享受到更好的。屋子可以自己住,饭食还能点,咱们诸娘子便能的得。」
「诸娘子是个好人。」
听见我这样说,金子忙碌之中给了我一个灿烂的笑脸:,「你可是走了好运呢,我也是,我是被诸娘子选中的,往后说不定还能成为一个娘子呢!不过啊,也不是所有人都这样好的,见着姜娘子你且离她远一些。」
姜娘子我记得,生的得好模样,一张很不平凡的脸,简直是老天爷赏饭吃。见着她我才理解,为什么那些有了贤惠持家夫人的男子会流连烟花之地。姜娘子愿意露个笑容,大把的男人肯奉上千金。
只是她有些尖酸,生生破坏了那种美。
「姜娘子可是最爱财的人,虽然是碎金阁的红人,但是只要对方拿得出她想要的钱,不管什么人她都接。」说这话时,金子脸上看不出表情,没有鄙夷也没有羡慕,仿佛这只是很普通的事情。「姜娘子最喜欢的就是金子做的饰品,忒俗,但是实在。」
至于妈妈,也就是藿香娘,金子说只要不惹事好好干活,妈妈一般是不会管我们的。
要干的活儿太多,做完的时候我的手指都已经僵了,金子拿着布随意往我手上一卷。
「快走,去晚了就没有吃的了。一会儿拿两个馒头,热乎的,吃饱了就不冷了。」
「金子,你知道姓巫的人吗?」
这个姓并不是常见的,想起那日那人的气势,若是我国之人,我不会不知。不是叛贼,那就是强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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