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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同秋想来想去,只好摸摸曲珂的头:「计算机留下是可以,但妳要记得任叔的好,以后出息了要孝敬他,知道吗?」「当然知道!」曲珂高高兴兴抱着那白色的机器,「不过等我出息还要几年,不如老爸你先替我孝敬了吧。」曲同秋很感慨。自己原本也打算给女儿买一个p作为考上名校的奖励,但离婚的时候,他把积蓄都给了妻子,两手空空地开始。这些年过来,他的收入用来支付一大一小的开支,尤其在孩子身上是省不得钱的,就存不下太多。准备了大学学费和一学期的生活费,剩下的算来算去,买个好的p自然不够,若要将就买个配备一般的,看人家三天两头叫售服就怕了,觉得不如攒攒再说。而任宁远却把他最缺的这个东西给买了。这下就不用替女儿把他那台托运过来的笨重机器挪到t大学校宿舍去了。任宁远对他态度冷漠,不存在欣赏,缺少热情,温情都没多少,但又总在他最需要的时候帮他卸下一块大石。曲同秋都不知道要怎么定义这个朋友。他是怕任宁远的,因为任宁远是个非常难取悦的人。当年结婚的时候任宁远替他操办婚礼,他极其感激,接下去有个把月都对任宁远点头哈腰的,尽讨好之能事,奉为再生父母。但任宁远非常不吃这谄媚的一套,还极度厌恶,许久都没理他。曲同秋知道任宁远挺嫌他的,很多时候都受不了他曲意逢迎的低下姿态。在他变成任宁远的小跟班以求自保之前,甚至没少挨过任宁远那帮人的揍。但究竟是什么力量让任宁远没有一脚踹开他,揍着揍着变成他的保护伞,还忍耐着和他来往,他也想不通。时候不早,曲同秋开始搭买来的小床,挂好布帘、蚊帐,而后父女俩道了晚安,隔着布帘入睡。夜晚依然闷热,一台站立式风扇靠墙壁放着,转着头两边吹,曲同秋在风扇细小的声响中听见女儿时不时翻身的动静,便轻声问道:「怎么了?热吗?」女儿闷了一会儿,委屈地说:「我想回家了。」曲同秋有些失笑。曲珂这是头一次离家,在外留宿,虽然有父亲陪着,但t城毕竟不同于c市,这临时收拾的公寓,味道也和自己家里不一样,会有思乡之情是难免的。于是逗她:「我让妳选个离咱家最近的大学,妳又不念。」「可我想念好大学嘛。」离家最近的那个根本连三流都算不上。父亲安抚道:「所以要读得成书,总要吃苦的。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嘛。再说这只是小事,别担心,有老爸在,这里也是家啊。」「可是不习惯啊,我都没认识的朋友,这里的水我也喝不惯。」「没事,会习惯的。妳老爸当年去外地读大学,刚开始也跟妳一样,但很快就适应了,人的弹性限度是很大的。等过段时间妳就会发现新生活很有趣了。」「真的吗?」「真的。」把女儿哄得睡着了,曲同秋自己却有些难以入眠。他离家上大学的第一天,已经是十六、七年前的事了。但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窗外虫声唧啾,闭着眼想起来,却又如在眼前。曲同秋大学念的是s大。s大是名校,理工类排名即便在全国也很靠前,所以被录取的时候也欢天喜地了一阵子,家里还摆了酒席请乡邻亲戚来吃。等他从消息闭塞的c市来到身在繁华都市的s大,才知道这学校什么都好,只不过校风剽悍了些,一言不合便打打砍砍的事已如家常便饭。但校内学生自发管理多年来已成风气,更成体系,倒也能维持平衡。只要没闹出大事,学校都懒得管,也管不着了。曲同秋刚上大学的时候,模样比现在差得太多。他发育得晚,个子没怎么拔高,营养都横向发展了,矮矮胖胖,戴着眼镜,眼皮耷拉,眼睛睁不开似的。一看就很孬种,又长得那种鬼样子,怎么可能不被修理。还好他们这种人,只要听话识相,也没有多悲惨的命运,无非就是被勒索一些钱财,被高年级生当小弟一样呼来喝去。等熬到自己也成了别人的学长,或者傍上有权力的学生名人,日子也就不难过了。曲同秋第一次遭遇的肉体上的暴力,是来自一个抄了他英文测试答案的同班同学。卷子发下来,看见上面毫不留情的红叉和不及格的分数,那人立刻不客气拧住他耳朵往上提:「妈的,你功课不是应该很好吗?啊?」曲同秋痛得嗷嗷叫,歪着脖子,嘴都斜了,模样更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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