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末路狂花(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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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周身的气质和远同龄人的心智让她优越感尽失,她跟普通女孩一样茫然:他到底爱不爱我?他只对她表示出“懂得”。
然后迎着她惊讶和恼怒的眼神,他款款地问:“你好吗?”
他俩在一起的时候总是她说,说自己的家庭、成长和困惑,很久以后她才敢大胆猜想,他或许也被她展现出来的那个陌生、光鲜的世界唬住了,但当时她完全不敢做此想法。
钟倾城瞟了眼四周的人,脸上挂着象征性的微笑,实则气血翻涌:这就是她的前途毁灭者。
余乔乔在未婚夫的舅舅家一住就是一礼拜。
前男友继续文质彬彬地叙旧:“我父母跟傅先生有些生意上的交集,你怎么会在这?”
跟那年头的许多不宽裕的男大学生一样,他穿了套一看就是为了求职上班添置的西装,但这把其他人弄得缩手缩脚的衣服,被他的肩膀身形一撑,就显得匀称、自在起来。余乔乔脚一滑,一屁股墩在了台阶上,他听到动静,抬起头来,余乔乔看到了他英俊又沉静的脸。
钟倾城随口说:“我跟朋友一块来的。”
余乔乔参观了一圈,觉得没什么意思,正想编个理由开溜,下楼的时候,一低头,看到了站在客厅里的周慕孙。
她朝他身后招招手,前男友掉转头看,罗曼跟陈凯西相互搀扶着走过来。罗曼今天为了在余乔乔面前挣个气势,所以踩了一双十公分的高跟鞋,鞋钉掉了,走路深一脚浅一脚;陈凯西本来就是为了八卦而来,打扮得很素净。
未婚夫的舅舅是颇有名气的建筑师,他邀请这对年轻人去自己设计的山顶豪宅住两天。
前男友露出一种了然的神情,他看这三人都不像是能跟傅先生有交集的样子,又想到闲鱼上现在有种生意模式:一些女孩想去“名流”的婚礼上钓凯子,有人就把自己的请柬转卖。
未婚夫当时在香港工作,家人劝说她先转机到香港,“让他陪你玩几天”。
尤其是罗曼笑嘻嘻说“一会每桌吃饭不会还每桌写名字吧?我可是混进来的”之后,他就更确信自己的判断了。
她其实无心向学,但更抗拒回国——家里给她挑选了未婚夫,“非常适合当丈夫”,但小公主想要的不是“适合”呀,是天塌地陷的一刹那。
前男友颇为感慨地看向钟倾城:“一转眼,三年多了……”
余乔乔认识周慕孙的那年,24岁,从美国回来过暑假。
看钟倾城不为所动的样子,他加重了语气:“要是你那时候听我的,咱俩结了婚……”他伸长脖子,环顾四周:“我们婚礼排场应该不输这个吧。”
罗曼扭头,眼前的人她没见过,但一眼就能认出正是周慕孙的前妻,余乔乔。
罗曼翻了个巨大的白眼。
“帅吧?”有人在她耳边轻声说:“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屁都不是,穿着zara的西装,但我还是一眼就在人群里看到了他。”
刚认识的时候,罗曼就搜过钟倾城的八卦,在百度输入她的名字,后面紧跟着的联想词是“包养”、“校鸡”、“公交车”……点进网页,还能看到当年的爆料贴截图,她看完第一反应就是网友真是太好煽动了,男方看似给钟倾城花了许多钱,但真正给她买的东西寥寥无几,大部分花销都是一起吃饭出游。
罗曼叹了口气。
她真很想揪着他假模假样的衬衫领子问一句:一起出去玩的钱也算在她头上吗?那你找伴游还要钱呢。
结果一抬头就在人堆里找到了周慕孙,他跟在场所有男士都穿着差不多的正装,但那些在他们身上或是裤脚太长、或是显得臃肿不堪的衣服,到了他身上却熨帖自然。
前男友没有遗漏罗曼气愤的眼神,但他被人大力地拍了下肩膀,他立刻换上笑脸:“嗨,吴叔叔。”
她进到草坪上,不知道是要先找周慕孙还是先找他的前妻。
吴叔叔瞟了她们仨一眼,就揽着前男友要走。
她趁人多,敏捷地闪过了签到区。
钟倾城不甘心,悄悄地伸出脚尖,前男友一个踉跄前倾,差点把酒杯里的液体洒到“吴叔叔”身上。
婚礼在室外,只有现场大手笔的鲜花暗示了新人的身份,其余跟普通婚礼并无二致——签到处甚至还贴着新人脸贴脸的大头婚纱照,傅先生笑得满脸褶子,但凝视着新婚妻子的眼神不可谓不炽烈——罗曼不禁想男人是不是千帆阅尽后反而向往纯纯的恋爱,可惜直男心目中的纯纯的恋爱,通常都土土的。
不过婚礼的闹剧并不止于此,相反,这只是开场。
跟很多7o后企业家一样,傅先生是靠读书走出农村的,虽然人生有了许多可吹嘘的经历,但他朋友圈最爱晒的还是母校,饮水思源,婚礼也定在了母校周边的一个五星酒店。
傅先生老夫聊少年狂,婚礼要走圣洁路线:
她先前以为婚礼会在颐和安缦或者宝格丽,万万没想到,企业家跟娱乐圈的人思路就是不一样。
证婚人还被要求担纲了“神父”的角色,当证婚人大声问出“在场有没有人反对他们结为夫妇”的时候,所有人都听到了一阵歇斯底里的喊声“傅春成你不是人!你还我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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