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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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的院子里,有竟陵镇最美的一棵合欢。
当初我来这里,只远远看到合欢花开如温柔烟霞,似烟青瓦落上一抔流转倒影,便出高价买下那座院子。合欢是近人的树,庭植的合欢姿态闲雅,比植在野外要妍丽极多。大抵兰花只宜在深谷,青竹只合在远山。而合欢也只应该在晨起推窗不经意间望去,落落赞一声糜曼皓齿。
是了,糜曼皓齿。
隔壁的小姑娘阿虑经常来找我,我煮一壶茶,听她絮絮叨叨地抱怨着今天母亲做的饭菜太难吃,或者是街头巷尾的孩子太没礼貌。往往一说就是一下午。
她说“萼姐姐,你都不说些什么么?”
我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给她续了杯茶“没什么好说的。”
“你不觉得他们很讨厌么?”小姑娘站起来,跑到我面前转了转,委委屈屈“撕了我的裙子还笑我。”
我顺手递了块豆黄卷给她,慢悠悠地说“和我相处其实是很没有意思的事,因为我不喜欢抱怨,那没有用。如果是我,有抱怨的时间还不如闷不做声的打回去,欺负你当然不能放过他,但那是你自己的事情,只会抱怨就活该被欺负。”
小姑娘愣了好久,张口结舌“确,确实萼姐姐是很难相处的人啊。”
很难相处。是的,不止一个人这样说过。
然而我已足够温和。我幼时生活的环境中,人们都逆来顺受,纵然我知道那只是因为我的身份,但身份也是我拥有的东西,也是我可以利用的优势。仗势欺人,我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对。
十四岁之前我是孔雀河畔人人恨之入骨的纨绔。十四岁之后我销声匿迹,五年后出现在这里,一个人。
真是今年欢笑,明年愁作药。
我打算回房时,隔壁小姑娘的母亲急匆匆地敲门“阿虑不在你这里么?”
我摇头。她急得要哭出来,我想了想,披了件大氅“我来找找吧。”
回忆了一下几天前阿虑说撕她裙子的孩子住在哪里,然后我站在了这个小镇最大的府邸前。在这个烟水小镇中难得看到这样鲜亮的颜色,我看了会儿,然后敲门。
里面有人应“何人?”
我说“没有谁。只是我家的小孩子在这里,我来领回去。”
朱门露了一条缝“什么小孩子?”
我是个没什么耐心的人,入夜出门已经很心烦,此时更懒得和他废话,直接踹开门“那个小姑娘在哪里?”
府吏吓了一跳,骂骂咧咧。我从地上把他拎起来“你不说,也没有什么。只是要我自己找,善后的费用,我怕你们出不起。”
这番动静已惊了许多人,管事的匆匆前来,先看了眼我的脸,又瞄了眼我身上的衣料,赔笑道“这位小姐可是走错了?我们这里没有小姐要找的人。小姐若赏脸能否告知在下找的是哪一个小姑娘,在下自会帮小姐留意。”
我说“若你们这里没有,我自然就回家睡觉了。但有没有是我找了以后才说了算的。让开。”
管事笑得有些难看“小姐不要咄咄逼人。我们盛老爷可是于河间王有奉书之德,闹大了小姐也不好收场吧。”
我踏上石阶的脚步凝了凝。
“小姐知道那就……”
“啊,我知道。”我轻声阻住他,弯腰捡了个灯笼,缓缓抬高。遥遥有夜风打着卷拂过,灯笼火光被拉的一长一短,缝隙间树影若隐若现的妖异。
静寂间我突兀的一声笑“河间王?河间王刘德?“顿一顿,声音轻如耳语”那真是不砸场子都不行了。”
最后在地窖里找到了阿虑。
小孩子玩闹,把来报仇的阿虑关在了地窖里。阿虑冻得唇色白,还哆哆嗦嗦握着我的袖子,说“萼姐姐,我……我是不是很勇敢?”
我抱紧她,没说话。
管事一直亦步亦趋,终于咬牙“小姐可是与我盛府素有过节?一个小孩子而已,如何犯得上砸了我全府上下,将我盛府如此折辱?”
天色微熹中我停了脚步,淡声说“敢拿着河间王的名头压人,就要提防他的故人喜欢迁怒。这个道理,用你们这一夜的损失来教,并不贵。”
然而我没有想到,我都懒得去找麻烦,麻烦已找上门来。
这几日我一直在想一件事,晚上就有些睡不着。当我的院子被围时我还有点懵懂,看清是谁后终于站定,扬手就要关门。
盛府管事赶紧用脚卡一条缝,疼得龇牙咧嘴还要留面上的客气“前几日……我们连夜列了账目,烦劳……烦劳小姐出钱修葺了。”我松了手,管事终于能退一步,露出他身后一群打手,整整衣冠做出一副慑人气派“盛府本不欲如此,着实是小姐太咄咄逼人!”他牵着的小少爷上窜下跳“咄咄逼人!咄咄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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