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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县衙门前鞭春之后,“庶民杂沓如堵,顷刻间分裂都尽,又相攘夺,以至毁伤身体者。得牛肉者,其家宜蚕”。
《皇朝岁时杂记》载,汴京,立春前一日,大内(皇宫)出春盘并酒,以赐近臣,盘中生菜,染萝卜为主,装饰置奁中,烹豚、白熟饼、大环饼,比人家散子,其大十倍。
民间也以春盘相互赠送,表示祝贺。宋人程公许《立春诗》:月坠霜空发上亭,土牛今日却鞭春。
(《两宋文化史》)
2。酿柑酒:安定郡王立春日,以横柑酿酒,谓之洞庭春色,色、香、味三绝。苏东坡《洞庭春色》诗赞美此酒。
3。陪酒歌妓之前的注释里提过,再这里再强调一次:“向晚灯烛荧煌,上下相照,浓妆妓女数百,聚于主廊檐面上,以待酒客呼唤,望之宛若神仙”(《宋:现代的拂晓时辰》)
这里的歌妓,通常只是卖唱陪酒,并不卖-身,南宋笔记《都城纪胜》说:“其他大酒店,娼妓只伴坐而已。”
4。高级的酒楼,都使用银器,老主顾还可以带回家,下次再带回来。
“大抵都人风俗奢侈,度量稍宽,凡酒店中不问何人,止两人对坐饮酒,亦须用注碗一副、盘盏两副、果菜碟各五片、水菜碗三五只,即银近百两矣。虽一人独饮,碗遂亦用银盂之类,其果子菜蔬,无非精洁”(《宋:现代的拂晓时辰》)
5。关于请客吃饭和喝酒的价格:
《参天台五台山记》里记录了招待雇佣的民夫的花销——十三个人吃饭喝酒,最多一次花了一百五十八文,最少一次九十八文,每人平均才十文左右。(不过这不是在京城里)
在京城,普通人下馆子也不贵。在北宋末期的东京,小饭馆中的“煎鱼、鸭子、炒鸡、兔,煎燠肉,梅汁,血羹,粉羹之类,每份不过十五钱。”“菜蔬精细,谓之‘造齑’,每碗十文。”而到了南宋的临安,就算是像样点的“大酒店”也能“两人入店买五十二钱酒,也用两支银盏,亦有数般菜”——不单给高档酒具用,还有下酒菜赠送呢。甚至在瓦舍中,“壮汉只吃得三十八钱”,要酒足饭饱并不难。
如果想要点面子讲点身份,吃顿宴席就不是这种价格了。苏东坡记载过一件事,是两个人以围棋赌胜负,胜了的得到苏东坡的一幅字,负了的要请客吃饭,标准是五百文。
苏东坡大小是个官,而且是文人,吃饭自然讲究一些。三个人的一顿宴席,五百文也就够了。(《活在大宋》)
6。有酿酒权的叫正店,从正店贩酒来倒卖的是脚店。脚店相对来说比正店便宜,装修也没正店豪华。酿酒的话,要每年从官府处购买官曲以及拍卖经营权来的,不能私酿酒。(《易中天中华史-大宋革新》p119)
7。官妓的确可以在公宴里被召来奏乐助兴,但不能为私宴召,开销是公款里出的……史上嘲讽脸上有刺青的狄青为‘斑儿’的那个,就是官妓。
8。为歌妓谱曲的大官太多太多了,欧阳修有,张先也有(就是一树梨花压海棠的主人公),对他们仕途根本毫无影响,而被视为一种生活情趣。柳永倒霉,主要是他做了过头,外加写那首赌气的鹤冲天引起了皇帝不爽的,才会仕途多舛,倒不是他为歌妓写几首小词所导致的。
第六十四章
“我方才说,”陆辞挑了挑眉,重复道:“我欲到主廊檐面上,唤两名歌妓来筵前歌唱,或打酒坐。”
柳七不假思索地反驳道:“刚还只说一名,怎这会儿就变两名了?”
陆辞充满敷衍地回道:“噢,那就一名吧。”
柳七还要说话,忽觉如有芒刺在背,不禁一个激灵,赶紧回过神去,就对上了朱说满溢着愤怒谴责的灼烫目光。
显而易见的是,在朱说眼里,过往一直得体有礼地婉拒那些漂亮小娘子的求爱,完全称得上清心寡欲、洁身自好的翩翩君子陆摅羽,之所以会突发此想,定是受了劣迹斑斑的柳七的怂恿。
相比朱说对柳七的熊熊迁怒,易庶和钟元在错愕之余,也对这京中酒家里的甲魁樊楼的歌舞抱有了好奇之心。
至于颇好此道的滕宗谅,就更不可能反对了。
他在最初的惊讶后,面上就不由自主地带上了促狭的笑,大方道:“既然柳兄要请了这桌酒菜,那两名歌妓的打赏,就干脆由我来吧。”
到头来,对陆辞轻描淡写地提出这一提议,还感到难以置信的,居然是平时最浪荡的柳七,和最正经严肃的朱说。
那恐怕是在他们二人的潜意识里,陆辞的形象堪称冰心无垢的缘故。
陆辞无奈道:“只是喝个小酒,顺道听个曲子,你们何必反应这么大?尤其柳兄,你在欢楼里听过的歌舞,怕是比我吃过的盐还多吧。”
看柳七已被堵得无言以对,朱说虽心里别扭,但也不愿扫陆辞的兴,便立刻点头附和了。
征得所有人的同意后,陆辞便唤来背着干净白巾子到处走动,随时准备听从客官吩咐的小二,给了五十文的小费,请他将楼下凭栏的歌妓里,召两位上来。
那伙计忙不迭地应了,又小声问道:“不知客官属意,是哪两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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