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节(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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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个鬼呀!你不要以为我叫傻强就真的傻!大声雄是什么人?洪义海大佬鼎爷手下的头马,有名的双花红棍!知道咩叫双花红棍?就是很能打!一个打十个!动动手指就能让你死翘翘!”
“所以我才要让你和我一块儿去!”
“做什么?临死还找个垫背的?不要啊大佬,我好怕的!”傻强一脸委屈。
“怕你个头!刚才你吃了我们家鸡蛋!很珍贵的!”
“一颗蛋,我还给你!”
“晚了!”石志坚一把采住傻强衣领,“跟我去,我要是挂了,你也好帮我收尸!”
“可我怕和你一起挂掉!”
“你不会这么没义气吧?好歹你我是朋友,你说过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傻强被噎住了,老半天才憋出一句,“想让我跟你去也可以,那就让我做个饱死鬼!”
石志坚笑了,指了指不远处的路边摊,“想吃什么?杂碎面,还是阳春面,要不就来份干炒牛河?”
“不,临死前我要吃顿好的!来份特大号的蛋炒饭!”傻强掷地有声。
……
一大盘子蛋炒饭被傻强吃得一粒不剩,甚至连粘在他嘴角的米粒也被他捏住塞进嘴巴。
末了,傻强还提了水壶把盘子倒了一碟子清水,晃悠着,蛋炒饭的油腻很快密布在清水上面,就着盘子,他猛地一吸溜,喝得干干净净。
石志坚瞅着他,“好了没有?”
傻强打个饱嗝,摸摸肚皮,还想耍赖皮,石志坚却不给他机会,直接起身采住他衣领,“走!去湾仔码头!”
……
六十年代香港,除了新界原住民之外,没有人自称是香港人,更多的新移民来自潮州,顺德,福建等地。
这些人背井离乡为了生存下去就抱团搞字头,做帮派,于是很多社团应运而生。
在众多帮派社团之中,最有名的当属和记,潮帮,新义安和十四K。
至于“洪义海”,则属于三流帮派,对外号称旗下“三千铁甲兵”,实际上也就是一千多人,主要靠下苦力,承包码头过活。
这些活儿原本是那些大帮派做的,现在那些帮派都去做歌厅,酒吧,夜总会,那种更加赚钱的“正经生意”,这种活儿就没人做了,又舍不得丢掉,于是就找了洪义海兜底。
别看洪义海靠捡别人的残羹剩饭生存,一般人还是不敢轻易招惹洪义海,毕竟旗下一千多人也不是泥捏的。
作为“洪义海”大佬张九鼎旗下头马,大声雄这段时间时来运转,混得风生水起,并且获得鼎爷信任,开始全权负责打理湾仔码头生意。
此刻,大声雄正在湾仔码头附近的库房内和几个牌友打牌。
体格彪悍的大声雄敞开怀,露着威风凛凛的胸毛,用手使劲儿搓着脚丫子,还拿到鼻子前闻一闻,嘴里笑嘻嘻道:“这香港脚真是够味,闻一闻神清气爽,再闻一闻直接精神抖擞!三位,要不要也试试?”
“不必,雄哥这爱好蛮特殊的,我们顶不住!”坐在大声雄对面的牌搭子说道。
“挑,乌鸡哥你可真不识货——西风!”大声雄把手里的麻将弹出去。
在弹麻将的时候,大声雄故意把袖口捋起,露出左手腕上金灿灿的劳力士表。
三个牌搭子知道大声雄故意显摆,互相看了一眼,乌鸡哥就顺势道:“哎呦,这块表不错!大声雄,发达了?”
“哪里哪里,”大声雄一脸谦虚,却把金表亮出展现给众人,“一块劳力士而已,纯金的,还镶了钻,总共不过才一万,各位也都是见多识广,当然看不上眼了!”
“怎么会,现在十万块就能在尖沙咀‘明德园’购买一套千尺洋房!一块表价值一万,也不是个小数目啊!”
“是啊,看起来雄哥是真的发达了!”
大声雄虚荣心得到了满足,就摆摆手:“也没什么,就是最近帮鼎爷做了点事儿,得到鼎爷赏识,赚了点小钱!哈哈,有时间我请大家饮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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