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节(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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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四句话,是言人的四种不同类型和态度。
故物“或行或随”,是指人的处境地位的不同;“或呴或吹”,是说人的感受不同;“或强或羸”,是指人的体质不同;“或载或隳”,是说人的生命运势、事业成败的不同。“呴”音吼,张口缓慢嘘气之状,即俗所称之“哈气”,呴气缓而使人温暖。“吹”即吹气,吹气急使人感觉寒冷。“羸”,瘦弱。“隳”,音灰,毁坏。此段经文是说,不但制天下有自然之道,世间一切事物皆有自然之道。大至国家天下,小至日用家常,乃至人的一行一随,或呴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隳,皆含有自然道性之理,也都有其各自的个性特征,及其内在的自然规律。所以做人处事,桩桩件件,当思悟其理,不可莽撞妄为,不可强执己见,不可强求一律,而应当尊重人事物的自然属性,随时顺势,方合自然法度。倘若强为强执,勉强作为,那样必然是在行动之间,就有隐患跟随其后。若欲呴之以暖,必有寒随之以吹;若欲恃之以强,必有弱者袭之于后;若欲载之以成,必有隳者毁之其败。此皆是一阴一阳、一正一反互相作用的物力所然,是事理气势之不可避免,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
天下之事,只有无为自然,才是从根本上避免偏差失误的唯一途径。一个人无论多么聪明智慧,只要动了后天识心,即使你用锦囊妙计,或是用后天有为做得天衣无缝,也仍然不是自然之道,必有违背客观自然规律之害。这就是人的后天知识及其行为的局限性,此正应验了常言所说的“人算不如天算”的正确性。
由此可知,无论治身治家,也无论治国平天下,再好的有为之方,再英明绝伦的治世者,远不如无欲无为的用中之道。一个智慧的领导者,无论其地位的高低,权利的大小,只要具备厚德,并能顺其自然之道,上不违于天时,下不逆于人事,不动心用神,一切惟以神用,以先天驾驭后天,后天服从先天,则可以归于自然自在矣。倘若不然,行者必有随,嘘者必有吹,强者必有嬴,载者必有隳。虽欲为之执之,只图眼前,不管长远,一意孤行,陷入阴阳,待到势极而尽,未有不失败者。故曰“或行”、“或随”、“或呴”、“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隳”等句,其义深邃(suì),当参悟之。
【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此三句,是总结上文之意。
所谓“去甚”,就是不偏执过分,行执两用中之道。凡是不循自然之道,妄动妄为,谓之“过甚”。做人处事,皆宜平和,处人以和为贵,财气以和为生,人身以中和之气为宝。凡是偏阴偏阳,偏强偏弱,偏刚偏柔,都是“过甚”,皆不合中道,都应当去除之,校正之,使其归于中正,趋于中和状态。这种“去甚”的执中之法,虽曰有为,而却等于无为;虽曰有作,而亦同于无作,因为它合乎道性法度。故可以有无相生,左右逢源,无在不得其宜矣。
“去奢”,就是弃绝奢侈浮华,不贪图享受,不贵难得之货。凡是奢侈者,皆是不识大道,不务真诚,人生之路偏离了正确方向,所以衣食讲求奢华,日用过费不节,损失先天福根。圣人之所以“去奢”,在于涵养俭德。人的生活愈俭朴,其德愈厚,其道更真,故圣人去奢而从俭。修身如此,治家治国又何尝不是此理?
“去泰”,法令过苛谓之“泰”。圣人去泰,是说圣人治世,不用立法设禁,不用苛政欺民,而是行无为之治,以道德治化人心,不束缚人民的自由,尊重人的天分自性,因势利导,以导化其归道成真。“泰”还有骄傲放肆,不安本分,恃强好胜之意。“去泰”,就是要人去掉恃才傲人,自以为是,固执己见等骄傲自满的心理病态。
“去甚”、“去奢”、“去泰”之“去”,就是摒(bìng)除过分、保持中和之意。圣人处世不为己甚,不过柔,不过刚,以菲薄自安,以简默自处,此即是“去甚”之义。坚守至诚,不尚奢侈,不慕浮华,不贪求享受,俭朴敦厚,此即是“去奢”之义。处事平实,语言安静,顺天之理,体人之宜,不敢侍傲,不敢占先,此即是“去泰”之义。陆佃在《老子本义》中说:“去甚,慈也。去奢,俭也。去泰,不敢为天下先也,三者乃圣人之有天下也。”圣人能去此三者,静处中和,无心无为,所以能治人心,能治天下,而大道自归之。
【本章说解】
此章经旨,深诫在上者勿以有为用事,勿妄用神器,以免空耗精神,避免败失之害。世间事物的自然规律,有的前行,有的后随;有的轻嘘,有的急吹;有的强壮,有的瘦弱;有的安全,有的危险,其中自有其内在、外在的诸多原因,但总不离自然因果规的制约。因此圣人不执己甚,不尚奢侈,不敢占先。天下之大,万有不齐,错综复杂,所以不能以私智强为,只能顺其自然规律,当行则行,当止则止,因事顺势,无为而处。
自然之道,守之则贵,行之则利。守之者,天德在我,无欲无为,不生败失之患,所以贵莫胜焉。当行之者,是道则进,顺天应人,不起机智之诈,不用后天之识,因事处事,因物付物,如此才能无往而不利。
经中所谓“神器”者,即被人们称为“神乎其神”的自然大道也。天地之道,本是无为,万物自化其中。试观天地初生之时,乾元资始,阳动而行先;坤元资生,阴来而随后。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天地阴阳二气,由伸而屈,吸之则油然而呴;气之由屈而伸,呼之则悠然而吹。天地之道的一张一弛,才使生气通畅,万物滋生。至于万物在享受天地阴阳二气质量与数量的多寡不同,所以万物的禀性刚柔特性也各各有异,或受气多而精强,或受气少而精弱,所以才造就了林林总总大千世界的万有万异。
大道生物的特性不同,故有时而伸,气机蓬勃上升;有时而降,气机油然下隳。虽千差万别,但皆是天道之自然,非人力所能改变。非自然,万物不能形交气感,不能妙化万物;非自炁,阴阳二气不能摄生,日月便不能焕发神光。
古之圣帝明王,循自然之道,牢握乾符而治天下,文武公卿,秉国政而安社稷,皆是用自然大道之“神器”而造福天下。修道之人,应当处中和,行无为,如能坐卧天然,行藏独乐,处世待人,应事接物,行住坐卧,言谈举止,即可得自然之妙。终日处于红尘,心却能在无欲无为的大自在中,潜修默炼,世俗不显,近而身心性命,远则天地万物,无所不超然,无处不是道法自然。
圣人待物,皆是去其太甚,而不敢过求;去其奢泰,而不敢过望。心不生争竞,故无盛满之患;心不谋物,而物性自归;心不留物,而物自不远去。天下之物,各有自然之性,岂可用有为去干扰它?所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皆是顺遂物性的自然而已,物来不求,物去不留,心中不落痕迹。物性天然,不可强为,事有适度,不可太过,此即太上圣祖示此“三去”之本意。
“取天下常以无事”。所谓“无事”者,就是因事物的自然之性而顺之,故能得天下万物之心。这是有为所难以达到的。所以圣人从来都是辅万物而不敢有为也。
不道章第三十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
“佐”,即辅助。“人主”,即君主,泛指一切居于领导地位者。“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此二句,是太上针对春秋战国时期天下动乱,群雄纷起,诸候争霸,皆是以“不道之兵”争夺天下,由此而对后世之训诫。由此可知,太上一贯倡导道治主义,反对战争,怕人民生命涂炭。战争是邪恶的产物,有善与不善、侵略与被侵略、正义与非正义之分。
老子的反战思想,并非一概“反战”。在国家尚还存在,天下尚未道化大同以前,养兵以卫国还是必要的。他提出“不以兵强天下”的思想,就是不主动挑战去侵略别人,这是道德的基本准则。战争的目的是以战止战,以防御之战制止侵略之战,以正义战制止非正义战。这是太上在本章阐述的主要论题。河上公命本章为“俭武”章,意即并非不要“武”,而是要俭用“武”。
君为天下之主,心为一身之主,国之有君,犹如人之有心。所以君正则国治,心正则身修,此乃自然之理。君正与心正,皆正之于有道,有道则正,失道则偏。故善于辅佐在上者,惟辅之以道德。有道之君,皆是以道德治国,所以天下太平,国泰民安,民无伤患,天下自然归之。若是无道,以兵战称强天下,滥用武力,民遭涂炭,过失天地之和气,天下必然离乱,此乃自然之理。太上以此警示世人,其意在于要人类树立爱心,国与国和睦相处,人与人友善相待,则天下永保太平,不会再招致“其事好还”的怨怨相报。
所谓“其事好还”,是说天道的自然报应规律,从来都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种什么种子就结什么果,这是自然界的不变法则。自然界如此,人类社会也不例外,其应丝毫不爽。“天道好还”的规律,不以人的主观意志而改变,更不是侥幸所能免。天道有此好还之理,必得此好还之事。若我以兵势强加于人,人必以兵势还之于我,这种自种恶因,自食恶果,以牙还牙,以怨报怨之事,天下随处可见,皆是失道离德,不明因果的必然。
一国的领导者,绝不可以兵强耀武于天下。今日之强,可能就是明日之弱;今日欺人,明日可能被欺。表现的形式未必相同,但“其事好还”的灾祸却在所难逃。今日世界号称的超级大国,到处称雄逞霸,动辄(zhé)狂轰乱炸,惹得天怒人怨。自以为无人敢惹,其结果还是引火烧身,遭到一次“好还”的恶性报应,至今仍然糊里糊涂,不知自己种下恶果自己偿的原因。
修道之人,若以情欲乱了自己性中之天下,助无明阴魔在心中动起干戈,此亦是“以兵强天下”。因为不能以道德辅佐心君,导致了体内的六贼共起,阴魔猖狂。于是,身中之国,性中之天下,便一日不得安静;心中之主人,一刻也不得自在。此是心身内的“好还”之道。观之于此,则道法、世法之理,均可明白。切不可轻忽了身中天下的“以道佐人君”之事。只要那颗道心佛性常明,心君常处在道中,身中的太平盛世,必会长久康宁!
【师之所处,荆棘生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上古之时,各君其国,人民浑朴,共安无事之天,焉有战争之事?至黄帝时,蚩(chī)尤犯上作乱,于是文有玉帛,武有兵戎;治则用礼乐,乱则用干戈,才有文武并重。然而有道的君子,惟以道事人主,不以兵而强天下。“师”,即军队。
“师之所处,荆棘生焉”,是描述战争所带来的凄凉景象。无论古时的大刀长矛,还是现代的新式武器,都是残杀生灵的不祥凶器。自古圣人,皆以道为本,以德化民,深戒用兵之事。战争是残酷的,是天下最大的杀人场所,是最大的不道德。无论古今,只要兵戈兴起,战事纷争,死伤无数,百姓遭殃。战事过后,人民流离失所,农事必废,田园荒芜,荆棘丛生。故曰“师之所处,荆棘生焉。”
“师之所处,荆棘生焉”,盖因战争都是要杀人的祸事,你杀别人的父兄,别人亦必杀你的父兄。人心思返,天道好还。冤仇相报,理之自然。况且战争所在之地,人民罹(lí)害;兵过之处,鸡犬亦空。战争都是以杀人取胜为目的,杀戮过重,死亡必多,血污大地,枯骨遍野。而且战争这种杀气,必然大伤天地和气;乖戾之风,必然惹得天怒人怨。因而阴阳失调,雨旸不时,旱干水涝,频生凶荒,饥馑而至,民不聊生。这是战争杀气造成的必然恶果。
战争就是灾难。凡是兵马所到之处,两军交战,震撼天地的枪炮声、喊杀声,死伤者的惨叫声,其中所含的嗔(chēn)恨之气,必荡然于太空,号啕于天地间,万姓受苦,众生蒙难,家破人亡,兽走失群,飞鸟离散,惹得天地齐怒人共怨,造下不可饶恕的罪业。
所谓“大兵之后,必有凶年”。凶年,就是大灾祸降临的年份。例如大旱大涝,颗粒无收;人民饥馑,贼盗猖狂;瘟疫流行,虫蝗遍野;地动山崩,怒风暴雨;或无病而死,或妖孽横生等等。凡是不可抗拒的自然怪异之灾,皆是凶年之验应。
凡是凶年,看似偶然,实际上是人类造业的共作共受,是“天道好还”规律的必然结果。人生存于天地之间,与天地万物息息相关。天道本好生,天地从来都是以慈悲之心养育群生,绝不会无故降灾于人类。但天道又至公至道,助善罚恶,赏功惩罪的“好还”规律,却是铁面无私,毫无私情可言。
人类当前所面临的种种灾难,都是人类违逆天理,失道丧德,破坏生态平衡,自造罪业所应受的报应。人类若能知迷而醒,修养道德,承顺天道自然之理,还天道以善德正气,天地必以吉祥瑞气降之于人,这才是人类永得福惠,安享太平的长久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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