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初见锦衣卫(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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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刻,整个城门口气氛立时紧张起来。
王朝面『色』涨赤、澎湃的杀意在胸膛来回翻滚;典韦则毫无惧『色』,甚至还带着一丝鄙夷,淡淡回瞪着王朝。
就在何瑾猜测下一刻是否绣春刀出鞘、血泉冲天,还是典韦长臂舒展,将这名锦衣百户也栽烂梨筐里时。
王朝陡然开口了“好壮士,天生神力,要不要考虑一下我们锦衣卫?”
何瑾这会儿仿佛被人打了一闷拳般,噎得半天都没反应过来王朝百户,你是来搞笑的吧?凶名远播的锦衣卫,就这么缺人手?
可再仔细一想,何瑾又觉得这十分合理。
只要是个爱才的人物,看到典韦这等猛士,必然见猎心喜。而且武人一般又豪爽干脆,自然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才不会考虑那么多。
只可惜,典韦也是位武人,人家也十分豪爽干脆,于是开口道“没兴趣”
这就比较尴尬了。
果然,王朝那粗犷的脸上,顿时闪过一丝羞恼。不过,他也未再多说什么,便转头向何瑾问道“你乃何人,岂敢在皇城门前搅『乱』治安?”
“在下乃太平县定平伯之后,何瑾。”何瑾只能跟个配角一样,开口道。
“勋贵之后?”王朝一听这个,羞恼的脸『色』竟又奇迹地缓和了几分。
毕竟,建文大帝重启锦衣卫时,最先考虑的自然是陪他一起打天下的心腹。而这些心腹武将,最后自然也都成了勋贵。就算事情已过去了几十年,可如今锦衣卫里,仍有不少勋贵坐镇。
何瑾多么精巧的人物,察言观『色』下,当即心里便有了谱儿,继续解释道“至于说搅『乱』治安,倒不如说在下路见不平,铲除了几个败类。”
“七个狗一样的混账东西,披着一身军皮就敢勒索百姓,败坏律条,简直是我等军人的耻辱,正当交由百户大人审理。”
这时梨筐里的那城门头头儿,已挣扎着爬了出来。
听闻何瑾这般有恃无恐,当即跑到王朝马下跪喊道“大人,这小贼打杀兵丁,目无法纪,犯下作『乱』造反的逆罪!大人将其斩杀,替我们出气!”
可孰料王朝百户却冷冷一笑,正被何瑾那句‘我等军人’四字,熨贴地说到心坎儿上。当即一鞭子便抽在了城门丞的背上,随后才向着周遭的百姓道“诸位百姓,这二人谁说的是真话?”
满街跪着的百姓,谁都不敢开口。
唯有那个哆哆嗦嗦的小货郎,脑子一热,抬起头便大声言道“大人,是这狗城门兵丁欺辱小人,勒索小人钱财不成,还打烂了小人两筐好梨。这位公子气不过,才让猛士将他们打翻在了地上!”
王朝闻言微微点头,环顾一地烂梨痕迹,心中大概有了数儿“你们都哑巴不成?这么多双眼睛看着,就不能来个会喘气儿、敢说真话的?!”
王百户这话落下,百姓们也不敢再藏着掖着,纷纷上前作证。得到众口一致的说法后,王朝百户才猛然对着身旁锦衣校尉厉喝道“给我拿下!”
早有翻身下马的校尉力士,听闻命令当即将一众兵丁尽数锁拿,连趴在地上装死的都不放过。
随后王朝再度望向何瑾时,竟朝何瑾微微点了点头,长满络腮胡的丑脸上还带着几分笑意!
“公子有侠义胸怀,路见不平,仗义出手。正乃我辈中的热血男儿,国之栋梁。”说着,王朝就此让开了道路,拱手道“既为勋贵之后,又有这么多百姓作证,便无须劳驾公子参观一番镇抚衙门了。还望改日再见时,你我能痛饮几杯!”
何瑾也一拱手,上了马车“能结识大人,乃在下之荣幸。太平县乃京县,不过十几里路程,你我必有再见之日。”
王朝大人含笑点头,随即便如来时般,带着手下飞奔离去。
唯有那些被押在马后的城门丞,还惊惧不解地叫道“大人,大人,他们打杀官兵,是作『乱』、是造反大罪啊!”
“哼!瞎了你的狗眼,连勋贵公子也敢招惹,真是自寻死路!”马匹远去中,隐约传来王朝百户鄙夷的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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