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奇书(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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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时间,赞许连连,几乎要把韩诺定为渭城第一才子,而出了名年少多才的凌松泽,就该倒退一射之地了。
韩诺倒是很诚恳地连连解释:“我不如大哥很多,我写的诗文是很差的,刚才只是一时间只想到写字还行。”
可惜没有人相信,所有人都认定,这是韩大才子兼孝子的另一美德,谦虚。
只有凌松泽,隔着无数的热闹,在那淡淡地微笑。
韩诺哪里称得上才子,他要写诗,那估计就跟打油诗差不多,他要做文,文章沉闷得能让人看着催眠睡觉。
别看他字写得好,其实全是靠无以伦比的模仿力,照着分毫不差地写出来的。他个人是全无创新之力的。
那字看着好,其实单独拿出来,根本不能和真正的书法大家相比。
书法要几十年苦练,让身体,肌肉,手腕,手指,都如有了生命一般,灵活地同笔墨纸相协调。这一点,光靠韩诺的模仿,是远远达不到的。
而感悟文字的灵性,学习无比死板的韩诺,更是半点也无。
那一百个字是凑在一起,各种各样的书法融于一处,每一种技巧还都不错,看得人眼花缭乱,才给人一种震撼感。真要一个字一个字地分开来,其实算不得什么。
只是凌松泽自然不会说破天机,他静静坐在已经没有第二个人的席位上,默默地饮酒,含笑看着被无数人包围起来的韩诺。
看着那个笨小猪,左右支拙,应付吃力,看着那个呆小子,说着实话,却没有相信。
对韩诺来说,这种局面,是很可怕,很辛苦的吧,不过,他知道,即使再来一次,韩诺还是会站出去,挥笔贺寿。
那个最懒怠的家伙,只为旁人对他,随意的几句奚落,就如此勤力地连写了一百个寿字。
那个被人指着鼻子骂,也未必在乎的家伙,只为了证明他并非谄媚小人,就走出去,面对他其实最不喜欢的注目与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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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与他同屋同床,同行同止七年的家伙,那个叫他大哥,一唤,便是四年的小弟。
他微笑着,更进一杯酒。
这些年来,他那样年少,那样能干,那样出众,在什么场合下,都是旁人注目的对象,然而这一次,他的光彩尽为那小笨猪所夺。
人们纷纷离席,涌向那边,而他,只是安静地坐着,看着。
人潮汹涌,他只能看到一个个乱晃的脑袋,一个个宽大的后背,渐渐连韩诺半点影子也瞧不到了。
他慢慢地为自己斟酒,饮尽。
谄媚吗?
其实,为了活下去,我也可以对任何人谄媚,只是……
少爷,小弟,诺儿。
碰上你这样奇怪的主人,我才有资格,不做一个小人。(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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