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章 不是冤家不聚首(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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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洲草原上的穷哥儿们,你们确信能干过哦们大中国这位才十多岁的小伞奴吗?
然后,小伞奴就竹筒吐豆子,全部坦白。
日暮下班,晚上动身;翻下城墙,爬上城墙;偷了抢了,回来撑伞。
“坦白从宽,人才难得啊!”
陈后主龙颜大悦,惊为天人。
从此之后,身怀绝技、武功惊人、日行五百、年少英雄的小伞奴,正式成为陈后主的眼中红人。
这时候的伞奴,还是伞奴。
可虽然还是一名没有名字的伞奴,但他已经不是原来那个撑伞的小奴隶了!
后来,因为南陈朝被强拆的缘故,渐渐青年化的小伞奴,成为大隋的光荣一兵。
特种侦察兵!
他作战勇敢、聪明伶俐,深入险境,屡立新功!
哇塞,怎么看怎么像前世的阿布!
只是,没有阿布那么帅罢了。
最值得江湖传唱的事迹,就是曾经在前出侦查时,被对方三十几个特种兵给抓住,绑得扎扎实实准备带走挖掘秘密。
在押送途中,见特种兵们正在吃饭,于是小伞奴祭出绝对的演技,哀求也给他来点,否则实在是走不动了!
有个圣母心的特种兵,也不说直接给他嘴里塞个汤饼啥的,竟然给他松了绳子解了绑。
啊呀,危险!
一眨眼的功夫,圣母特种兵就捂着脖子张着嘴,倒下了。
最后的一幕,是看见那个饿的快断气的俘虏,扬起自己那把带血的腰刀,划着一道孤光,砍向自己的同伴特种兵!
如电,如鬼!
回来的时候,伞奴拎着一个包袱。
打开一看,是三十多个鼻子。
隋军大统领,被惊得目瞪口呆。
小伞奴一战成名,终于成为大隋朝的一名军官。后来,跟随大军北征突厥,东去戡乱,这功劳是越积越多。
当今皇帝,异常喜爱这个斗大的字不识一个的粗人,将耿直的青年伞奴提拔为右屯卫大将军,正三品。
赐姓麦,因擅长使一把一百八十斤重的大铁杖,是故名铁杖。
大将军麦铁杖,从此成为隋帝麾下一英俊獒犬,伴随杨广狩猎四方。
这段时间,麦铁杖正随着隋帝广去西边看江山去,留下十四五岁的儿子麦梦才在家里闲晃荡。
麦梦才,大将军的儿子,天生一个武学种子,性格极其类似于他爹,但却没有像他爹那样大字不识。
这小子,极骁捷,善使杖;马上马下,无不精通;不拘小节,颇有文采。
尝于禅寺十余丈高竿拍之而上,系绳于顶。时人骇异,号为“飞仙”。又因其在东京南城,打败豪杰无数,又称麦霸!
他这性子,自然是有东京城内高官子弟的衙内纨绔之气。
这也怨不得孩子们,能管住这些小兔崽子的人,都常年在外做官、作战,所以疏于管教。
如果不是那种累世大族、世家子弟,没有在家的长辈监管着,那还不得放了羊?
于是乎,这东京城里,就有着大大小小的孩子王。
每个孩子王,自然会跟着老爹的文勋武职,划分了圈子,形成了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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