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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钻了牛角尖,哪有那么容易出来。明芝反反复复地想,她也是季祖萌的女儿,然而十六年里过得不如有体面的大丫头,临到该婚嫁的时候还把她许给太太娘家的侄子,明知道沈凤书受过伤。她一只手火热,另一只却冰凉,握在一起热的仍旧热,冰的仍旧冰,还是想她的心事。这是她一辈子的事,她才十六岁,难道以后守着活死人似的沈凤书过?
季太太替初芝、友芝留心人选,给她们跟别人接触的机会,却把她安排给了沈凤书,她还得感谢她给了一条好路,吃喝不愁,生活富裕。
她想不出来办法。
徐仲九跟初芝去了整整一个下午,又跟着回来晚饭。
对十六岁的季明芝来说,这意味着她前几天的想法全是自作多情。幸好没来得及说或做些什么,否则,她只好去死了。
她打了个寒颤,不由自主握紧拳头。
在春风拂面的夜晚,季明芝怀着一颗和年龄不符的沉重的心,回到她和三妹友芝住的环秀居。
友芝没在自己房里,坐在她那,桌上摊开本书。
“小月说我那屋里亮,她们在弄耳洞。”友芝头都不舍得抬,直盯在书上。
说是百花生日那天穿耳洞不会烂,但风俗不可信,小月一只耳朵又红又肿,积了一包脓。小月不敢下手挤,叫来帮手的阿芳也不敢,见到明芝回来,两人硬把她拖过去,“二小姐,你们学堂里教过救护,你行行好,帮我治一下。”
那些都是意思、意思的课程,明芝哪有实战过,但小月求得恳切,她卷起袖子只好上了。
“你-忍着点。”
直挤到鲜血出来,明芝才停手。她帮小月抹上消毒的软药膏,又找了片西药给小月吃了,“这几天别沾水,我明天再帮你要点药回来。”
小月那只耳朵热烘烘的痛到麻了,握着镜子看了好几眼,“多谢二小姐。幸亏你来,否则这个没用的连看都不敢看。”
阿芳申辩道,“肿成那个样子,我哪敢动手。你不也是,我都说帮你拿着镜子你自己来挤?”
小月啐道,“关公刮骨不也得靠别人下手,我要能对自己下手,成什么人了。二小姐,你真厉害。我听说女子也可以学医的,可惜你已经订了亲。”
是,有女医学博士。然而,她是不成的了,“还不快点收拾好,热水打了没?我和三小姐明天还要上学。”
友芝坐下就不肯挪窝,“等我看完这几页,再有一会会就好。”
几页又几页,明芝知道的。她自管自收拾了上床休息,装作不经意地问友芝,“刚才饭桌上你站起来就走,母亲不太高兴。”
友芝撅嘴道,“我还不高兴呢。她整天想着把我们嫁出去,嫁了你又想嫁掉我,我才十五岁,急什么,等我读了大学再嫁也不迟。”
季太太虽然出自松江沈家,又嫁到了季家,但毕竟没受过西式教育,不明白如今的女子想法已经不同。梅城跟大上海离得又太近,季友芝知道的世界不止是娘家婆家,她还小,还想出去看看。
友芝的回答让明芝又难受了两天,都是季家的女儿,怎么她就成了这样。人,尤其是女子,总得讲点节操。
出于道德上的自责,明芝再见到徐仲九,倒是能够从里到外的安安静静了,至少她那点说不清、道不楚的念头已经打消。
高等小学堂的春季运动会,因为季祖萌的盛情邀请,所以县里也很重视,沈凤书特意抽了时间出席开幕式。明芝按季太太的要求打扮成一个时髦淑女陪伴在未婚夫的身边,以表示外界的流言都是无稽之谈-沈凤书绝没有烟瘾,身体也没有残缺。
季明芝身上的旗袍是季太太让裁缝按大城市最流行的款式赶做的,白底淡黄碎花。前几年流行袖口宽大,今年袖子和腰身收小,下摆也改为到膝盖处。明芝平常穿惯上衣下裙,猛地换上后很是拘束。但她个子高,穿着旗袍比平时多了几分婀娜。
徐仲九奉沈凤书命送她回去时,自然不吝赞美之辞。
明芝和从前一样,低头坐在后排座位上,一言不发。改变不了命运,那就接受命运。
这可不是徐仲九希望看到的。他笑了笑,不动声色把车开了去观海楼。
第六章
明芝向来有晕车的毛病,加上难得出来应酬,一个上午下来浑身僵硬,耳朵里嗡嗡作响。坐上车后她昏沉沉的,只碍着开车的徐仲九才尽力维持仪态,一个大小姐,总不能当着外男的面呼呼睡去。
车停下来,明芝茫然地看向窗外,数秒后突然回过神,不是季家的大门,这是在哪?
徐仲九把车停在山坳里,野生刺槐挂着一串串白花,树底下几丛蔷薇开得如火如荼。他闲闲地告诉明芝,“往前再走半里就是观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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