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丢失的钱找回了(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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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边的人知道草莓离婚后,上门提亲的人比之前做姑娘时还多,记得有一个女人来过两三次,准备了三四个对象供选择,草莓对这个一点兴趣都没有。婚姻对她来说是一种恐惧,只是默默的陪伴在父母身边帮他们做事。
老妈总是长嘘短叹:“你这样呆在家里又不找人家,以后你弟弟回来又是坐过牢的人,看将来他怎么找得到媳妇啊”。唉!这里还是没有归属感,她不能成为父母的又一心病和拖累。决定试着找一个合适的男人,在一个亲戚的介绍下认识了一个离过婚带一6岁小男孩有近视的眼镜男,看着他的小男孩就会想起最后一次去看女儿陪她睡了一晚的情景,女儿半夜睡着了还双手紧紧捧着妈妈的脸,草莓一翻身两岁多点的岚月就惊得全身猛抖几下突然睁开眼睛惊呼:“妈妈”!草莓赶紧轻轻的拍拍她的背,抱紧她:“妈妈在呢”,她这才放心的睡去。
她没法面对这个小男孩,带着别人的孩子自己的却不知今何处。仍然坚持一个人,但是她要为自己的将来考虑。这个男人帮她解决了张荣继续来骚扰她的问题,有一天张荣又找理由去到她家,眼镜男装得很严厉的对他说:“你不要再来闹事,我是派出所的,你再闹我就叫人抓你”!从那以后他没敢再去过她家。
婚姻家暴给她留下的是噩梦和恐婚。有一个噩梦一直缠绕她:一个看不清面目的男人在追赶她,她在前面跑,边跑边向父亲求救:“快用枪打死他!打死他!。。。。。。”有时候在梦里他被父亲用鸟枪打死了,有时候在梦里怎么也打不死他,就一直逃啊逃。。。。。。
车祸过去差不多半年了,有一天派出所的一个人来通知她去认领车祸时丢失的那笔钱,这真是一个天大的喜讯。第二天一大早她就出去了车祸事点的村镇派出所,车祸给她留下的后遗症是坐在车上一路心惊胆颤。汽车稍有颠簸就会惊叫,引得别人会投来怪异的目光,她在努力控制自己。
终于找到了那个派出所,所长是一个年轻英俊的男子,很正直友好的样子。他先询问了她丢失的是个什么样的包,包里都有些什么物件,有多少钱等,她一一回答,所长确认无误后把钱给了她。包和里面的物品是没有用了,因为捡到那个包的人是当地的一个农民,他把钱拿了,包和物品就丢进了粪坑里,被人现举报了他,这才帮她找回了这笔钱。
所长说:“草莓们找回这个包也是费了些力气的。”草莓说:“谢谢您,中午请您吃饭”,他连说不用。
草莓拿这笔钱买了五只小母羊,每天把羊赶到山下河沟两岸去吃草,静静的听羊吃草的声音像是天籁之音,这是她的
心平静和安宁,这些是她的希望。除此之外帮人做做衣服,得点零花钱,并开始在镇上找培训班学画画,还去参加一些群众画展什么的,生活开始变得有点希望和意义了。
在娘家呆了一年多点,那些山羊长大开始生小羊了,一年算下来也就有两三百块钱的收入。
端午节到了,草莓小时候玩得最好的一个伙伴叫敏英带着和岚月差不多大的女儿梅梅回娘家来,两人是从小一起砍柴、一起放牛、一起犯错、穿一样的衣服长大的好朋友好伙伴。她跟草莓在一起不论做什么她都会支持草莓,她是个很孝顺、勤劳、听话的女孩子,皮肤是那种很干净健康的小麦色,头细软比较有光泽,比草莓高些,年龄比草莓小两岁。
闵英的到来使她草莓的命运开始有了一个大的转折。
草莓没什么好招待她们母女俩的,便去屋后摘了几个毛桃回来洗了递给梅梅,她不接,敏英问她为什么不要,她说:“有毛毛”引得大人哈哈大笑,这么个小不点懂得还真是多。她比岚月小几个月,现在正是和岚月离开草莓一样大的年纪
,高矮胖瘦的程度又差不多,感觉这就是自已的女儿。
闵英告诉草莓她这次打算跟她老公一起去广东打工,草莓妈听了后问草莓去不去,她认为敏英是个正经的好女孩,跟
着她出去比较放心。
草莓当然很开心,没想到各嫁一方的小还能又走到一起去打工,简直太好了。她有一个梦想便是赚多点钱除了供养父母以外就是等着弟弟坐牢回来陪她一起去找岚月。
她的理想目标是赚到一万块便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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