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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沈宁宁一大早就起身离开了,床铺都整理得好好的,像是没来过一样。
姚信和过去早上健身完,会坐下来看一看自己感兴趣的书,或是在地下室的工作间里捣鼓一阵自己的实验。
如今,他被老爷子逼着学起了管理,只能连这两项爱好也暂且搁置下来。
沈倩如今也是第一次见识到自家男人读书时候的废寝忘食。
一时睁大眼睛,心里不禁生出一股子敬佩之情。
沈倩打小成绩不太好,不是因为她笨,而是因为她一坐下来,脑子里就开始自动琢磨起了别的东西,今儿谁的裤衩是红色,明儿谁的姥姥缺了牙,到后来年纪大点,有了小姑娘的心事,就开始想帅小伙,隔一阵换一个,每个都在脑袋里面陪她演过一部缠绵悱恻的青春期电影。
姚小糖原本从学校回来还想出去玩玩,可看见姚信和认真看书的模样,也不出去了,自觉地坐下来,也开始看书。
沈倩不得不承认,在教育孩子方面,姚信和这种以身作则的方式,的确可以称得上一个优质的父亲。
于是,一家人挨个坐下来。
各自低头看自己手里的书,沈倩手上放着的,是明天电视台给的剧本,粉色的彩笔在上面一下一下画着重点。
姚小糖则是在那里学习汉字和诗词。
她兴许是遗传了她亲生父亲金大山的超高智商,学习成绩极佳,记忆里惊人,偶尔抬头,偷偷地问沈倩:“妈妈,什么是‘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沈倩过去其实经常会和姚小糖探讨探讨文学。
只是自打前一阵,她帮姚小糖写了一篇日子,得到老师的高度评价——文笔顺畅,已经达到了五年级的水平。
自那以后,沈倩就再不敢跟自己这个女儿交流文学。
因为,作为一位文学素养极高的人民艺术家,沈倩觉得,自己的实力太不容小觑,如果一个不小心,发挥过于优秀,直达达了六年级的水平,那么老师很有可能把她当场抓住,成为学校里代写作业的家长负面典型。
第二天,琳达正式回归工作室。
沈倩带着她一同正式入驻了北城电视台的《一路有歌》节目组。
《一路有歌》这个节目是中宣部跟北城电视台合作举办的一个普及音乐的文化类节目。
整个节目组一共分成了三个摄制小队,每个小队由两位国内著名音乐人和一位年轻素人组成,分别去往节目组指定的一个边远地区进行为期半个月的拍摄。
沈倩因为本身是唱作民谣的,又有在外采风的经历,所以被分配到了最南边、也最具少数民族特点的地区南田。
跟她一组的音乐人她倒也认识,就是之前和陈钦相亲过的曾冉华,而那个素人更不得了,是当初在南湖电视台小年夜演唱会后台,调戏过她的那位大佬的儿子程浩。
程浩看见沈倩其实也挺意外的。
他平时做事不着调得很,在学校惹是生非,因为长得还不错,以后准备进军娱乐圈,提前被他妈安排来参加了这个《一路有歌》的节目。
他原本心里有气,觉得自己来参加这么个土里土气的节目,还不如多跟几个女生谈谈恋爱,做做人生大和谐的事儿,只是没想,刚下车呢,竟然就遇见了曾经让他一见钟情的沈倩。
程浩对于一见钟情的定义很简单,长得好看,有韵味。
在他过去十七年短暂的人生当中,他一共一见钟情过十二位女生,以爱情的名义拿下过其中十一位,唯一的例外,就是沈倩。
这事儿让程浩一直耿耿于怀。
因为,这个女人不但已婚,甚至还有一个疯狗似的丈夫。
程浩在沈倩的身上遭遇了人生难得的一次滑铁卢。
如今再次相见,不禁越发感觉到她身上的光彩照人。
节目组这两天的拍摄地是在北城郊区,所有参加节目的六位明星和三位素人都在一起,录制一个前期的宣传片。
沈倩带着大箱子到的挺早。
见着程浩和他身边那条大傻狗了,扯着嘴角的肌肉,很不真诚地笑了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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