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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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贵明显很喜欢宋暮云,原本还贴在自己膝盖上的身体这会儿也靠进了宋暮云的怀里,脑袋蹭着他的胸口撒娇。
徐行看得心里一软,不由得笑了起来,“哎哟这狗。。。。。。”
可真会撒娇。
宋暮云任他蹭,脸上甚至还挂着淡淡的笑。
“名字叫富贵。”他抬眼跟徐行对视了下,下一秒在富贵脑袋顶上重重亲了一口。
徐行感觉他眼神的爱都要溢出来了,挺好奇,“他几岁了?”
“来我家快七年了,现在估计有八岁吧。”宋暮云说着双手指尖碰在一起团了个大小,“第一次见面时他才这么大点儿,又脏又瘦,还特别凶。”
徐行不由得挑了下眉,“流浪狗吗?”
宋暮云应了一声,眼睛一直盯着安安静静靠在自己怀里的富贵,“遇到他的第二天我就搬到这边了,估计早一天走都不一定能遇到。”
“搬到这边?”徐行感觉自己的重点似乎错了,但这短短一句话对他来说,信息量的确很大。
宋暮云看了他一眼,“我没跟你说过吗?”
不知道是不是蹲得久了,徐行感觉自己的手都有些麻,唯恐错过一丁点儿消息,他没出声,看着宋暮云重重点了点头。
宋暮云不紧不慢地说:“我不是本地人,是因为我爸妈在这边生意越做越大,才一家人全都搬了过来,没记错的话我应该是初二才过来的,富贵就是走的前一天在学校附近的一个广场上捡到的。”
当时他和老爸老妈办完手续从学校出来,一路上都情绪低落,越想越舍不得,舍不得家人、朋友、老师、同学,就连在校门口收废品的老爷爷他都感觉格外亲切。
离别的情绪但凡冒出点头儿,就像是坏了闸的水龙头一样,源源不断地从心里涌出来。
往常从学校回家他恨不得飞奔回去,那天却是带着老爸老妈在周围走了好久,试图用眼睛记住眼前的一切。
富贵当时就是那个广场上的众多流浪狗之一,抢了宋暮云手里的球,宋暮云就连狗带球都抱回家了。
徐行已经不想再问“你爸妈就那么同意你领养了”这种问题,而是忍不住垂下眼有些恍惚地问了一句:“那你老家是哪儿的?”
等宋暮云回答的这一秒间隙里他感觉自己的心脏都要从嗓子眼儿蹦出来了。
深吸口气,就听到宋暮云说:“宁市,还挺有名的。”
徐行有点儿蹲不住了,心说有不有名不知道,反正我就是那儿的。
他抬眼看着宋暮云,开口时声音都有些抖:“十一中?”
宋暮云惊讶地看着他,“你知道?十一中这么出名的吗?”
徐行搭在膝盖上的手都在抖,他忍不住站了起来,有些艰难地开口:“我高中就是十一中的。”
【作者有话说】
十一中第三章结尾有提到。
◇第55章想跟你待着
徐行也说不上来自己对那张照片的人具体是什么感觉。
当时十三四岁的年纪,春心刚萌动,过了这么多年,与其说是喜欢,不如说是渐渐演变为一种执念。
他反感老爸老妈身上的一些特质,但也不得不承认,作为他们的亲生儿子,自己无可避免地遗传了其中一些。
固执就是之一。
老爸老妈憋着一股来自于不知道哪儿的劲儿硬撑到现在没离婚,他也因为当时自己在十一中门口蹲了半拉月却无疾而终所以一直保有“要再见一面”的念头,结果不知不觉就将那张照片带在身边这么多年,一晃眼,照片里的人都出现在自己身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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